这种情况只能通过法院强制执行了。具体的法院看情况在判
全部3个回答 >卖房方恶意拖延不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怎么办
135****5357 | 2018-08-10 19:3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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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3571 如果是双方已经签好合同已经有法律效应了,对方是完全需要配合你过户的 2018-08-10 19: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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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7326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不动产房屋以登记为准,动产以占有为准。若乙方没有履行过户手续则财产一直归乙方所有。 所以,自己和甲方的合同是无效的,换句话说,甲没有权利将属于乙方的房屋私自转卖,法律上是不认可的。如果甲乙方买卖事实成立,应该有买卖契约,那么只能是甲方起诉乙方。
实在不行可以通过诉讼要求房主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不存在违约的地方,则是能胜诉的。也可以要求强制过户,也可以提起诉讼,并申请查封该房屋。 2018-08-10 19:34:35 -
153****7501 一般都签有三方合同,合同中一般会规定,钱只有等过户完才能打到卖房账上,并且规定了一般签订合同之后一个月之内就要过户完,如果不配合过户,就按违约处理,并规定违约金,只有这样才能保护买卖双方的利益,希望能帮上你。 2018-08-10 19:3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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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7141 一、约定情况。如果双方合同中约定若出卖人不配合办理过户的话,应当退还全部购房款的。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全部购房款。
二、法定情况。如果能举证证明房屋未能过户仅是因为出卖人原因,不存在第三方和买受人自己原因的,可以分为两种情况:1.双方约定的或法定的过户时间已经超过一年的,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购房款及赔偿损失;2.未超过一年,可以向出卖人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配合办理过户手续,若仍未履行,则将要求解除合同。该种情况建议记得保留相关催告凭证。
法律规定:
1.《合同法》
第九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六条 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2018-08-10 19: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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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不行就起诉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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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两种情况:1、如果是诉讼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协议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的,此时可以以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为由向法院起诉或者到公证机关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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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实际的有关规定 3%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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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您这样做:找中介联系,让他们出面和解,如果不行先跟他们咨询怎么解决以上不能解决,就等合同时期,对面不按照合同办事出现违约的时候就可以进行诉讼,定金等诸多可以得到双倍赔偿,加之其他诸多赔偿条款其实也不少保存好买卖合同以及其他诸多可能成为证据的东西,跟第三方中介沟通好,因为他们是你们交易的见证,对方实在不仁义您也不必纵容他,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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