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现在还没有开始征收,具体的条件也不是很清楚,据说是按人均面积算,每个省的条件也不一样
全部3个回答 >房产税如何征收,满足的什么样的条件怎么样进行征收?
133****4014 | 2018-08-08 18:26:44-
135****7512 房产税,又称房屋税,是国家以房产作为课税对象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首批试点城市
上海 本地户籍:新购且属于家庭第二套以上
外地户籍:新购
计税价格:交易价格70%,以后按评估价
税率:0.6%低于平均价格2倍的0.4%
免税额:人均60平(含 )
第二套购入后一年内第一套卖出,退税
重庆 别墅:存量增量都收
高档(高于平均价两倍):增量收
三无(无户口无工作无投资):不管是否高档,第二套开始收
税率:平均价格3倍以下0.5%,3-4倍1%,4倍以上1.2%
计税价格:交易价格,以后按评估价
免税额:别墅180平,高档100平,按户算 2018-08-08 18:27:28 -
157****2902 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有以下几点: 一.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征收对象 个人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二.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征收范围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不包括农村的房屋。 三.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如何计算 1.从价计征的计算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 2.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个人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 四.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征收税率 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 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
2018-08-08 18:27:20 -
153****1653 房产税计算方法
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
(一)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30%)×1.2%
(二)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
房产税计税依据
1.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
所谓计税余值,是指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其中:
(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因此,凡按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11,应以房屋原价按规定减除一定比例后的房产余值计征房产税;没有记载房屋原价11,按照上述原则,并参照同类房屋,确定房产原值,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2)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汽、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属于房屋附属设备的水管、下水道、暖气管、煤气管等应从**近的探视井或三通管起,计算原值;电灯网、照明线从进线盒联结管起,计算原值。
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人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3)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4)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人房产原值,原零配件的原值也不扣除。
(5)自2006年1月1日起,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
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6)在确定计税余值时,房产原值的具体减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
如果纳税人未按会计制度规定记载原值,在计征房产税时,应按规定调整房产原值;对房产原值明显不合理的,应重新予以评估;对没有房产原值的,应由房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屋的价值核定。在原值确定后,再根据当地所适用的扣除比例,计算确定房产余值。对于扣除比例,一定要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比例执行。
2.对于出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房屋的租金收入,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出租房屋使用权所取得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对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作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根据当地同类房屋的租金水平,确定租金标准,依率计征。
如果纳税人对个人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申报不实或申报数与同一地段同类房屋的租金收入相比明显不合理的,税务部门可以按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科学合理的方法核定其应纳税款。具体办法由各省级地方税务机关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3.投资联营及融资租赁房产的计税依据。
(1)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对于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实际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租金,应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算缴纳房产税。
(2)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由于租赁费包括购进房屋的价款、手续费、借款利息等,与一般房屋出租的“租金”内涵不同,且租赁期满后,当承租方偿还**后一笔租赁费时,房屋产权一般都转移到承租方,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分期付款购买固定资产的形式,所以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至于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的计税依据。
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其中自营的,依照房产原值减出10%至30%后的余值计征,没有房产原值或不能将共有住房划分开的,由房产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原值;出租的,依照租金计征。 2018-08-08 18: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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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宅:建筑面积小于144平米,套内面积小于120平米,转让价低于19909.76/平米的房产.普通住宅的税费计算方式:买方:契税:首次购房者,所购房面积小于90平米以下,征全额×1%的契税首次购房者,原购房面积大于90平米小于144平米的征全额×1.5%的契税非首次购房者,不管面积多大都按全额×3%征收契税2.评估费:全额×千分之五3.律师费:600元4.交易费:建筑面积×3元/平米5.工本费:93元6. 印花税:5元7.代理费:成交价×2%卖方:个人所得税:A。满五年以家庭为单位广东省内唯一一套住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B.未满五年和满五年不是唯一住房的征差额的20%征收(差额=成交价一原价)2.营业税:A。满五年的房产免征营业税(不管业主有多少套房满五年就免征)B.未满五年的房产按全额×5.6%征收3.交易费:建筑面积×3元/平米4.代理费:成交价×2%非普通住宅:建筑面积大于等于144平米,套内面积大于等于120平米,转让价高于19909.76/平米的房产非普通住宅的税费计算方式:买方:契税:全额×3%2.评估费:全额×千分之五3.律师费:600元4.交易费:建筑面积×3元/平米5.工本费:93元6. 印花税:5元7.代理费:成交价×2%卖方:个人所得税:A.满五年且是以家庭为单位广东省内唯一一套住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B.未满五年或满五年不唯一的按差额的20%征收(差额=成交价一原价)2.营业税:A.满五年的房产按差额×5.6%征收(差额=成交价一原价)B.未满五年的房产按全额×5.6%征收营业税3.交易费:建筑面积×3元/平米4.代理费:成交价×2%房改房: 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房改房的税费计算方式:买方:1.契税:首次购房者,所购房面积小于90平米以下,征全额×1%的契税首次购房者,原购房面积大于90平米小于144平米的征全额×1.5%的契税非首次购房者,不管面积多大都按全额×3%征收契税2.评估费:全额×千分之五3.律师费:600元4.交易费:建筑面积×3元/平米5.工本费:93元6. 印花税:5元7.代理费:成交价×2%卖方:目前珠海的房改房都是满了五年的,按法律规定只要是满了五年房改房都是免征个人所得费和营业税的.1. 交易费:建筑面积×3元/平米2 .代理费:成交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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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按照评估值征收;2. 有税收优惠或者免征额度;3. 属于地方税,收入归地方政府;4. 税收征管模式要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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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中国房产的性质与其它国家的不同,中国房产税的特征与其它国家也有所区别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2、中国房产税的征收范转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不涉及农村。另外,对某此拥有房屋,但自身没有纳税能力的单位,如国家拨付行政经费、事业经费和国防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税法也通过免税的方式将这类房屋排除在征税范围之外。3、中国房产税对于只用于经营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税,对于出秀、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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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范围】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计税依据】从价计征: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从租计征: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收取固定收入,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时,如中央空调设备已计算在房产原值之中,则房产原值应包括中央调设备;旧房安装空调设备,一般都作单项固定资产入账,不应计入房产原值。税率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2010年6月1日,重庆房产税方案正待批复,重庆市财政局局长刘伟表示开征房产税只是重庆综合方案的一部分,而整个方案实际上包含了一系列组合拳,其真正目的在于促进房地产的健康发展。已上报国务院的上海市房产税实施细则方案修改中,房产税税率定为0.8%,其具体征收方式为,以契证上的购房金额为基数进行征收,可能从第三套房开始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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