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别人说,阴雨天看房能发现平时看不到的问题,比如漏水、采光什么的。
全部4个回答 >因阴雨天气导致的交房延期是否算合同中的“不可抗拒因素”。谢谢
137****8135 | 2018-08-07 17:12:39-
147****0553 恶劣的天气对建设工程的进度有直接的影响,属于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有可能造成逾期交房,属于“不可抗力”。
民法通则
第一百五十三条 本法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018-08-07 17:16:10 -
143****4798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中,开发商通常还会以以下事由来抗辩违约交房:
1、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2、市政配套的批准与安装的延误;
3、因天气因素造成延误。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知道这些理由都不是不可抗力,施工中遇到的异常情况及重大技术问题是开发商在建造房屋之前就应该预见到得,即使是不能克服的,那也是开发商在施工过程中所需要承担的风险,不能将此风险转移给购房者,而市政配套的批准与安装有一定的程序性,开发商在**初总体规划时就应当预见批准与安装的期限,同时开发商应预见到可能延期的风险,不能转移给购房者,因此,上述三种情况均不构成不可抗力事件。 2018-08-07 17:15:25 -
151****7400 天气因素对施工进度确实有严重的影响,但是风雨天气均为正常的天气现象,作为开发商在进行房屋开发前,就应当根据我市的天气纪录,结合气象部门对未来天气状况的预测,合理预计工期,确保在承诺日期前顺利完工,因此,阴雨天气不构成不可抗力事由。 2018-08-07 17: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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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2259 这种情况不属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的是:政府行为、地震、洪水、战争等这样的严重的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事件。雨天不属于不可抗力。一般的工程合同往往在签订合同前就考虑到了夏天雨季影响工期的问题。具体以合同约定的内容为准。 2018-08-07 17: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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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阴雨天如何看房?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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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因涉及政策性因素,一般不属于商品房范畴。故拆迁方违约不能适用《**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使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2款规定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但可以按拆迁协议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建议查看当地政府制定的拆迁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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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前修路的事,上级主管部门有没有在合同签订前告知开发商,没有的话应该算是不可抗拒因素不可抗拒因素,实际上在法律上称不可抗力,我国《民法通则》上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也就是说,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自身能力不能抗拒也无法预防的客观情况或事故。不可抗力可以是自然原因酿成的,也可以是人为的、社会因素引起的。前者如地震、水灾、旱灾等,后者如战争、政府禁令、罢工等。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是一种法律事实。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均不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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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的阴雨天气会导致墙面返潮,如果铺贴墙纸会导致墙纸卷边等现象。等阴雨天气过了,开窗通风两至三天再进行铺贴,比较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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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品房买卖合同里,开发商对于延期交房的免责理由一般说是不可抗力。按照我们国家的规定,不可抗力应该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说地震、发洪水等等,这种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这种不可抗力才能够免除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的责任,也就是说免责。如果不是这种情况,就不能约定成不可抗力,一般开发商通常把不可抗力的范围扩展了,比如说施工中如果遇到异常困难或者重大的事故问题不能解决,比如说契约协定后政府颁布的法规和原来不同,比如说施工配套的批准和安装的延误,都认定为不可抗力。所以,建议购房者对于不可抗力这个条款一定要紧紧把握住三个条件,就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情况下,约定在**小的范围内,不要扩展,扩展以后,延期交房的时候,他都可以说我免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