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协议,虽然对方签名和身份证有一字之差,但这是对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且有见证人签字,该份协议是有效的。
全部5个回答 >赠与房屋没过户,请问赠与合同有效吗
153****2844 | 2018-07-26 16:02:10-
142****5161 你好,没有过户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也就是房子仍然在房主名下,没有转让。
合同的效力不受是否过户的影响,合同是有效的。可以依据合同请求过户的 2018-07-26 16:02:44 -
147****4075 只要赠与合同是当事人真实意思体现,没有在胁迫和欺骗前提签署,赠与合同内容没有违法,这份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
《物权法》规定: 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2018-07-26 16:02:38 -
133****3374 赠与房屋未过户,赠与合同仍然是有效的。
如果不履行赠与合同,属于违约,接受赠与的人可以要求赠与人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18-07-26 16: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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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效与合同合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农村房屋买卖,从合同的角度说,只要是买卖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条款符合法律要求的基本内容,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条文,合同就是依法成立有效的。所以,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成立有效,是双方当事人依法协商一致的结果。这个不需要村委会的同意和批准,是否过户也要看双方协商的时候是怎么约定的。但是,农村房屋买卖还涉及到一个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法律规定问题。现在我国还没有完全放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移的管理,国家法律对农村宅基地的使用还是以满足村民需要为基本条件,以家庭为使用权的**小单位,每家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不能自由转让,不能过户。所以,买卖农村房屋的时候,应当考虑到法律的限制性规定。这个管理,落实到**基层的工作,就是村委会对本村宅基地的管理和申报使用权登记(俗话说的批宅基地)。买卖农村房屋的,要与村委会协商解决宅基地使用权的登记管理问题。这个问题与买卖房屋合同的成立是两个不同的问题,但是也是有密切联系的问题。不解决这个问题,就会出现房屋依照买卖合同的约定可以转移使用权,但是不能过户,如果出现拆迁安置等情况时,村委会还是将原来的宅基地使用权人作为管理对象,买进房屋的人没有得到补充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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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1)房屋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赠与人自愿单方承担将房屋无偿赠与对方的义务,但不享受对等的权利;受赠人则享有无偿接受对方所赠房屋的权利,一般不承担法律上的义务,即使受赠人在接受赠与时附有一些义务,但这些义务并非与所取得的权利互为代价。(2)房屋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赠与人必须把赠与房屋实际交付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房屋后,房屋赠与的民事法律行为才完成,合同才算生效。但在实物交付后,则不得再行撤回赠与。如果因赠与人撤回赠与而发生纠纷,受赠方可请求人民法院裁决。(3)房屋赠与合同是要式合同房屋赠与同房屋买卖一样,都属于所有权的转移。按照《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的规定,应提交各项证明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如果当事人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合同法》第44条、1999年12月19日**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9条的规定,赠与合同仍然有效,但赠与的房屋所有权不能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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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也就是说只要是一方愿意给,一方愿意要,则赠与合同生效。二、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存在以下情况时,合同属于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三、只要不存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况,那么合同就是有效的。夫妻房屋赠与属于赠与合同的一种,因此,只要夫妻一方愿意赠送,另一方愿意接受,那么夫妻房屋赠与就是有效的,除非存在上述五种法定的无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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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有效。根据我国《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审理房地产案件,应尊重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只要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不违反法律政策,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就应维护合同的效力。”“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