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陈述的情况,你可以依据拆迁补偿协议和拆迁政策主张相应的利益。如需帮助可直接电话联系。
全部4个回答 >离婚后搬迁房怎么分?
158****7795 | 2018-07-20 09:33:27-
142****0807 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18-07-20 09:36:05 -
143****6470 首先,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后,财产就属于个人财产。不管是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还是诉讼离婚(去法院办理),离婚财产分割后,只要对财产分割没有异议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或法院判决的离婚财产分割就属于有法律效力的,没有欺诈、胁迫、对方转移隐匿财产行为的,离婚财产分割就属于确定的分割。
确定了房产归属后,我们再来看房屋拆迁补偿款如何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是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因此,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对拆迁房屋的补偿,获得的拆迁补偿款是对被拆迁人的经济补偿,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后,房屋拆迁补偿还有份儿吗?按照上面的分析,离婚后的房屋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而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对房屋所有人(房主),因拆迁造成的损害给予的经济补偿。
因此,离婚分割财产时,未获得房产的,离婚后房屋拆迁获得的补偿也没有权利请求分割。综上所述,离婚后房屋拆迁补偿对于离婚时未分得房产的一方没有补偿。离婚后获得的房屋拆迁补偿属于房屋产权一方所有,不得要求重新分割。以上就是离婚后房屋拆迁补偿的部分分析,对于户口未迁出的,离婚后房屋拆迁补偿还有没有份,具体还是要看房屋拆迁的政策规定。
因为政策的不确定性,对于这些有疑问的,可以咨询当地的律师,当地的专业律师对此事会比较清楚。也会给您一个更为准确的,可行的答案 2018-07-20 09:35:39 -
147****5513 该项应根据当事人离婚后 ,在该村的房屋归属而定:
1、在当事人在当地没有房屋产权(以房产证或者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为准)的前提下,当事人是不能享受分房的待遇的;
2、拆迁分户与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是无关的,只有当事人的房屋产权登记证上登记的是本人的名字的前提下;
3、房屋拆、迁的后,当事人才能获得相应的补偿(房屋的所有权,以房产证上登记的为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2018-07-20 09:35:25 -
145****0380 若房子是你父母结婚后分得的,那么他们离婚后,房子是他们的共同财产。他们离婚时以什么方式离婚的?协议?
若未提婚后财产如何分配的话,那房子是你父母共有的
这房子现在和你没什么利益关系
除非你父母任何一方遗嘱说房子归你或有你的一部分
你才有房子分配权
如果他们死后没说房子的事情,你还是有权利分得房子的一部分或全部的。
这是你的个人财产
不是你婚后的共同财产
和你另一半无关。
除非特别说明。 2018-07-20 09:35:09 -
141****0423 如果房产是男方婚前买的,那么就属于男方个人婚前财产,但是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拆迁获得的新房,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离婚时夫妻平分。
2018-07-20 09:3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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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在离婚前将我娘家分给我的拆迁房送给我妹妹,房产证上写我妹妹的名字,那样可以吗? 这样一来是可以的 我要离婚,公公要挟说,离婚可以,但我什么都不能带走,房子和孩子都归他们。这样合理吗?他们还说,,他们也找,一定要压倒我。请问,如果提起诉讼,我可以挣到我该得的东西吗?他们能用暴力和钱财剥夺我的权利吗? 我自己开了一家影楼,开影楼的所有开销都是我一个人出的,我想在离婚前把它转掉。如果我把数码相机等东西留下来,那是属于我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我可以把他们送人吗?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如无特别约定,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夫妻均有权进行财产分割,取得自己的份额。房子你能否分配,要看房屋的权属人是谁才能判断。 2、孩子的抚养权你可以争取。法官会综合考量各种因素,并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进行裁判。 3、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擅自增与,对方可要求撤销 我的影楼曾被公公砸过,所有的东西都是我一人办置的,我影楼的电脑,相机我留下来送给我妹妹,这样可以吗? 我和丈夫的房子是我买的,他没有花一分钱。可他们现在却想占有房子,还要孩子! 我如果把影楼转让了,我和丈夫都成了无业者。在法律上孩子会判给谁呢?我的女儿10岁了,她可以决定自己跟谁吗? 楼上的咨询者犯了一大忌讳,除非你能保证你丈夫与网络无缘,你这样咨询,有可能反而对你不利,建议你当. 你记住一个原则,在婚姻关系期间,如无特殊约定,取得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另有规定除外),任何一方都无权擅自处理(包括赠与). 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一朋友他想要离婚,但他有一套婚前的房子要折迁了,但还不知道何时能分到手,那这折迁所得的房子或是钱属于婚后财产吗? 我想再问个问题,我这朋友他们二人在婚后买了套房子,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吧?但当时买房子时一方向家人和朋友借了钱,那这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如果我起诉离婚,丈夫不同意,怎么办? 大侠们能不能尽快的给我回音呢,我很着急的.在些我先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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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问题没有把相关情况说清楚,如安置房的房产证是如何登记的等等。无论如何,你对动迁是享有权利的,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证据的搜集**好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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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咨询户籍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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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键看拆迁安置协议上有没有你的份额。2、孩子的份额和大人是两码事情。3、这种情况一般不能放在离婚诉讼中解决。4、需要另案诉讼。分配房屋的时候,如果你们一家作为安置人口是有权要求分配一套房屋的,这时你们应该争取,如果这时你们放弃,那以后再主张就比较困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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