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是按照户口分的,如果你的户口在,离婚不影响分房。但是,不可能分一套房。因为,一套房是按户分的,你们是一个户头。如果要分两套,超面积部分需要加价购买。
全部4个回答 >搬迁房按人头分的离婚怎么分割?
155****5815 | 2018-07-18 21:25:05-
156****7550 根据你陈述的情况,你可以依据拆迁补偿协议和拆迁政策主张相应的利益。
如需帮助可直接电话联系。 2018-07-18 21:26:43 -
142****9885 看房子是谁的 如果是你前夫家的 就跟你无关 如果是你父母的 就可以分到 2018-07-18 21:2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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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7563 建议您找下尚连生律师咨询下。是个认真负责的好律师!网上有好多他的资料。电话是一五八的。觉得满意请采纳下哦呵呵
首先,没有出新婚姻法,只是新的司法解释。其次,这个属于共同财产。学会**新的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并没有涉及到拆迁房屋安置问题,按照以前标准执行!
首先房子本身是否是婚后购买,还是婚前一方所有。如果是婚前一方所有,而且能出示有效的证明。那么房屋不被算入双方共同财产。但因为女方有子女要抚养,可以向男方请求补偿。新婚姻法里并没有指明其子女必须是双方亲生子女。所以关于这个要看法院如何判决了。要提醒的是如果现在协议离婚而房屋不算做共同财产。可能补偿款就只有15W,因为补偿款的性质,而离婚后你哥哥是一个人居住。也就是只需要对你哥哥一个人做出补偿。当然只要没有人去告发很可能还是按3个人的补偿,可女方是否会愿意呢。
★天津李律师(专业离婚律师):按人头分配的话,就属于个人财产。律师应该深知当事人需要的不是法条的堆砌,而是解决问题的方案。李律师认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是律师回馈社会的一种方式,律师办理离婚案件应当以案结事了、不留隐患为目标。 2018-07-18 21:25:56 -
132****8341 1、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房屋拆迁补偿款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2、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3、先提出离婚不影响分配共同财产的权利,不会因此而少分共同财产;
4、房产证上只有对方的名字,只要房子是在婚后购买的,就是共同财产,只有对方名字不影响你分配共同财产;
需要把以下情况说清楚:
一、结婚的时间;
二、房屋的取得时间;
三、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谁;
四、购买房屋的出资人是谁; 2018-07-18 21:2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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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家对于征地拆迁的补偿无特定标准,基本上会按照您们拆迁时房屋或土地周边的市场价格。 地方上会对拆迁地出示相关安置方案公告,如无公告个人可向相关部门申请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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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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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现在的政策是“数砖头”,按房产证上的建筑面积进行补偿!除非房子里户口很多而面积小才按人头进行托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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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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