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据你以上所述,你丈夫设定抵押担保的房屋属你俩共同共有的财产。根据民法通则第78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之规定,你俩都对该房屋享有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此你丈夫设定抵押担保,应当与你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履行。有关你丈夫上述行为是否有效的问题,**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9条作了规定:“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此规定有两层意思:一层是一般情况下未征求财产共有人的同意而擅自处理财产是无效的;另一层是特殊情况下,善意有偿取得的财产应保护;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作为抵押人张华与抵押权人信用社及债务人叶茂三方是在真实意思表示一致,并办理了房产抵押的登记的前提下所签订的抵押担保借款合同。故此抵押担保合法有效。二、我国《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48条规定:“抵押人隐瞒抵押的房产存在共有,产权争议或者被查封、扣押等情况的,抵押人应当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此,应征求你的同意是抵押人你丈夫的义务,而不是抵押权人信用社的义务。所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你丈夫张华承担。
全部3个回答 >我老公背着我去借高利贷,把房子已租赁的方式租给别人做抵押,房产证是结婚以后买的写的是他的名字,抵押是有效的吗
152****9772 | 2018-07-19 14: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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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2391 夫妻共有房产未经双方同意一方抵押贷款是无效的。
第一节 保证和保证人
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七条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第八条 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第九条 **、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第十条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第十二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2018-07-19 14:31:11 -
133****4542 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但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抵押有效。
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按份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中享有的份额设定抵押的,抵押有效。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但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抵押有效。 2018-07-19 14:30:39 -
138****0147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4条第2款规定:“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
但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抵押有效。” 从该规定可以看出,抵押合同是否有效,要看共同共有人是否同意。
未在抵押合同上签字,但没有说清一方对抵押一事是否同意,或者知道但未提出异议的情形。分析:一方没有在抵押合同上签字,并不能证明不同意抵押;
也就是说,如果在抵押合同上签了字,证明你对抵押合同的内容是知晓且是同意的;但未签字,则不能得出不知晓且不同意抵押合同的结论。
举一例说明,比如,丈夫在与债权人签订抵押合同时,妻子在旁边沏茶倒水,但未在抵押合同上签字,而后妻子以未经你本人同意为由,请求法院认定抵押合同无效,法院是不予支持的。所以抵押合同是否有效,不是以是否签字为标准,而是以共同共有人是否同意,或者知道且未提出异议为条件。因此,要举证证明丈夫在签订抵押合同时,未经妻子的同意,从而推翻抵押合同的效力; 2018-07-19 14: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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