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者可以到开发商或者是房管局退契税,契税退税办理需提供基本资料:户口本复印件(农村户口需更新)、如是农转城居民,需农转城确认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婚姻证明、家庭无房证明原件(买方)、契税缴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开户银行资料、购房合同复印件等。
全部3个回答 >什么情况能够退契税
147****9556 | 2018-07-19 11:48:48
已输入 0 字
已有5个回答
-
151****6383 大家辛辛苦苦把房子买来,然后契税也交了但是后来觉得房子并不满意,那么,这时是不是应该没有办法了呢?其实并不是无路可走,房子也是可以退得,当然契税也是可以的。那么,契税怎么退,什么样情况下能退契税?
一、契税怎么退
购买者可以到开发商或者是房管局退契税,契税退税办理需提供基本资料:户口本复印件(农村户口需更新)、如是农转城居民,需农转城确认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婚姻证明、家庭无房证明原件(买方)、契税缴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开户银行资料、购房合同复印件等。
二、什么样情况下能退契税
1、第一种可能,开发商尚未取得以上两证。
按照合同第十一条约定:该房屋符合交付条件后,甲方(开发商)应于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期限(2006年6月30日)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业主)办理交付该房屋的手续。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只有在小区满足交付条件后,开发商寄发的《入住通知时》才符合法律效力,而开发商现在尚未取得《建筑使用证》、《竣工验收备案表》这两证,因此,该房屋尚未符合交付条件,开发商违约的事实是铁板钉钉,当开发商取得此两证后必须将违约责任承担掉才能进入房屋正式交付程序,在此之前,开发商还需要向业主寄发《延期交付通知书》。所以业主们现在要做的事情,就是谨慎收房,以此向开发商施压,让开发商承担延期交付的责任,同时再不断收集整个小区内外与合同、规划、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地方,后一并要求开发商给与整改及赔付。
2、第二种可能,开发商已经取得以上两证,故意对外谎称未获得此两证。
如果第二种情况属实,那么对业主来说就极为不利,他们以此为由,拒绝让业主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待到《入住通知书》上约定的日期之后15日,便宣布业主为在15日内前来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属于默认收房。因此,业主们仍然需要以挂号信或EMS的方式向开发商寄发《暂缓交房通知书》,对于《暂缓交房通知书》,论坛上已经有更详细的版本,业主们可以下载后自行修改、添加,把自己房屋内外的问题都写进去,如果业主们雇请了验房师,可以把《验房报告》一并寄发给开发商,后要注意的一点:寄发给开发商的资料,建议一式两份,自己留好一份,同时保留好挂号信或EMS的底单,将来可以有据可查。
2018-07-19 11:49:39 -
151****8106 两种情况能退契税
1“纳税人已按预售面积、预售房款缴纳契税,但办理房产证时,发现实测面积与预售面积有误差,导致房款发生变化,致使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可以申请退税。”,这种情况依据的是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纳的税款。
2“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房屋交易不成立,买卖双方撤销原房屋销售合同(也可以是起诉胜诉后解除购房原购房合同),并签订有退房协议,在办理房产证之前可以申请退还已缴纳契税。”此种情况依据的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购房人办理退房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缴纳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缴纳契税。 2018-07-19 11:49:21 -
135****1037 1、纳税人已按预售面积、预售房款缴纳契税,但办理房产证时,发现实测面积与预售面积有误差,导致房款发生变化,致使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可以申请退税。
这种情况依据的是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纳的税款。
2、房屋交易不成立,买卖双方撤销原房屋销售合同,并签订有退房协议,在办理房产证之前可以申请退还已缴纳契税。
此种情况依据的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购房人办理退房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缴纳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缴纳契税。 2018-07-19 11:49:19 -
145****1255 1、第一种可能,开发商尚未取得以上两证。
按照合同第十一条约定:该房屋符合交付条件后,甲方(开发商)应于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期限(2006年6月30日)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业主)办理交付该房屋的手续。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只有在小区满足交付条件后,开发商寄发的《入住通知时》才符合法律效力,而开发商现在尚未取得《建筑使用证》、《竣工验收备案表》这两证,因此,该房屋尚未符合交付条件,开发商违约的事实是铁板钉钉,当开发商取得此两证后必须将违约责任承担掉才能进入房屋正式交付程序,在此之前,开发商还需要向业主寄发《延期交付通知书》。所以业主们现在要做的事情,就是谨慎收房,以此向开发商施压,让开发商承担延期交付的责任,同时再不断收集整个小区内外与合同、规划、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地方,**后一并要求开发商给与整改及赔付。
2、第二种可能,开发商已经取得以上两证,故意对外谎称未获得此两证。
如果第二种情况属实,那么对业主来说就极为不利,他们以此为由,拒绝让业主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待到《入住通知书》上约定的日期之后15日,便宣布业主为在15日内前来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属于默认收房。因此,业主们仍然需要以挂号信或EMS的方式向开发商寄发《暂缓交房通知书》,对于《暂缓交房通知书》,论坛上已经有更详细的版本,业主们可以下载后自行修改、添加,把自己房屋内外的所有问题都写进去,如果业主们雇请了验房师,可以把《验房报告》一并寄发给开发商,**后要注意的一点:所有寄发给开发商的资料,建议一式两份,自己留好一份,同时保留好挂号信或EMS的底单,将来可以有据可查。 2018-07-19 11:49:07 -
155****8089 三种情况可申请退还契税
契税征收应当是以发生房地产交易为前提。对由于各种原因**终未能完成交易的房地产,购买方如果已经缴纳的契税是否可以申请退税?
《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但对以下三种情况下,纳税人可以依法对已缴的契税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1.无效产权的转移可以申请退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无效产权转移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2008]438号)规定,对经法院判决的无效产权转移行为不征收契税。法院判决撤销房屋所有权证后,已纳契税款应予退还。
2.期房退房可退还契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期房退房手续后应退还已征契税的批复》(国税函[2002]622号)规定,购房者应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之前缴纳契税。对交易双方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由于各种原因**终未能完成交易的,如购房者已按规定缴纳契税,在办理期房退房手续后,对其已纳契税款应予以退还。
3.多缴的契税可以在有效的期限内申请退还。《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 2018-07-19 11:48:58
加入交流
相关问题
-
答
-
答
1、补助对象:2008年12月1日起(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为准),在海南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在一定区域以按揭方式购买属其唯一住房的购房产权人。享受财政补助的产权人再次购买住房则不再符合补助条件(唯一住房原则)。 2、补助方式和计算:财政补助采取按补助年度计算,即,从产权人购买住房后支付按揭本息的首月起算连续12个月止为一个补助年度,以后的补助年度以此连续类推。
全部4个回答 > -
答
《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契税:(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二)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三)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四)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全部3个回答 > -
答
一般情况是,交易并过户后,使用网签合同和购房发票去建委地税窗口办理退税。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城镇职工,在本市规定标准面积以内的部分可以免征契税,超过的部分,仍应该按照规定缴纳契税。由于原住房未达到本市规定标准面积而重新购买公有住房的,视为第一次购房。
全部3个回答 > -
答
1. 如果业主买回房子之后发现房屋实际面积和合同约定的预售面积有误差,导致自己缴纳了更多的契税,可以去当地相关部门申请退税。2. 如果购房者已经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了契税,但在房产交易过程中出了一些问题导致房屋交易失败,可以在办理完了退房相关手续之后申请退税。3. 如果购房者重复缴纳了契税,可以去税务部申请退税。4. 如果购房者缴纳完契税之后,房屋产权因为某些原因不能变更了,可以申请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