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赠与子女的房产能够撤销,但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后达成新的协议,由双方签署后生效。
全部2个回答 >离婚协议中的房产赠予可以撤销吗
158****2737 | 2018-07-18 19:12:34-
147****7160 离婚协议中房产赠与条款如果是没有过户的,是可以撤销的::
因为离婚协议中房产赠与条款还没有真正的执行(没过户),就是还没有行成事实。是可以通过协商撤消的(称之反悔),是可以重新订立房产同赠与条款的。
如果已经将房产过户了,就不能撤消了,因为已经过户,房产就形成了法定的归属权,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 2018-07-18 19:13:13 -
136****5454 双方离婚后,可以一起协商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从新分割共有财产。
如达不成协议,可到法院提出诉讼解决。规定夫妻离婚后一年以内,一方对于离婚协议反悔,有证据证明当事人是在被胁迫或欺骗前提签署的离婚协议,法院会支持当事人诉求。 2018-07-18 19:13:08 -
141****7748 超过一年就不可撤销了,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以下是个案例:
2005年10月9日,萧山的王先生和何女士由于夫妻感情出现裂痕,双方协议离婚了,并签订了协议书,其中一个条款约定“甲方(男方)和乙方(女方)居住的一套商品房,婚前房产权属于甲方所有,现考虑到离婚后女儿归乙方抚养,同时乙方和女儿无住房,因此甲方同意离婚后将此房赠予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离婚后,何女士和女儿就居住在这套房屋中。可是令何女士想不到的是,没过多久,王先生说自己不愿把房子送给她了,并于11月25日向法院起诉,要撤销离婚协议中关于赠与房子的条款。
12月16日,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此案。法院审理后认为,驳回了男方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中关于赠与房子的条款的请求。
本案分析如下:
是否适用合同法关于赠与的规定是本案的关键 。
1.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 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离婚协议属于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也就不适用于合同法中关于赠与的规定。因此,男女达成的离婚协议,是不能引用合同法关于赠与的规定,是不能撤销所谓的“赠与”的。而且,男方将其个人财产处理给女方可以看作是对对方的一种帮助、一种经济补偿,而非赠与行为,是建立在原有的婚姻关系这种特定的人身关系基础上的,是达成离婚协议的基础,是不能随意撤销的。
2.婚姻登记机关确认过的夫妻离婚协议,具有确定的效力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该案男女双方的有关财产处理的离婚协议,不仅经双方签字同意,而且经过了婚姻登记机关确认,具备法律效力,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女方向法院提的请求是给付之诉讼,而非确认之诉讼;男方应配合女方过户,而不能撤销该协议。 同时,该解释第九条也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该条表明,人民法院对订立财产分割协议,只要是在正常情况下签订的,即只要双方不存在订立协议时欺诈、胁迫等特定情况下,就是认可其效力的。也就是说法院审理,只是审理有无欺诈、胁迫等等特定情形,而并不是要重新进行分割。
3.即便是一种赠与,因其道德义务性,也具有不可撤销性 鉴于离婚协议主要是为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目的而设,其所涉及的财产分割、子女抚育条款等均系出于解除双方身份关系的动机,因此,男方基于离婚事由将自己婚前的个人财产处分给女方的行为,可认定是一种目的赠与行为,这种发生在特定身份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有目的的赠与,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具有一定的道德义务性质,也属一项诺成性的约定,在双方婚姻关系事实上因离婚协议得以解除且离婚协议的其他内容均已履行的情况下,应视男方赠与财产的目的已经实现,故其赠与依法不能随意撤销。 2018-07-18 19: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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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没有经过财产分割协议的情况下,离婚协议赠与的房产可以撤销,双方可以协商,由被赠与人自行撤销或者赠与人收回房产,但需要经过双方的谈判协商,最后签订相关的撤销协议,并经过房屋登记机关的登记手续才可以撤销。二、如果离婚协议已经达成,涉及房产赠与的约定,可以在离婚协议中规定撤销的条款,并进行登记,以便撤销的条款产生法律效力。三、如果离婚协议中没有规定撤销的条款,双方可以谈判协商,以达成新的协议,规定撤销离婚协议中赠与房产的条款,并经过房屋登记机关的登记手续才可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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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赠与的法定撤销呢赠与的法定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在具备法律规定的情形时,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的法定撤销须依法律规定的事由,只要具备法定事由,不论赠与合同以何种形式订立以至经过公证证明,不论赠与的财产是否已交付,也不论赠与是否属于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享有撤销权的人均可以撤销赠与。什么样的情况下需要进行赠与的法定撤销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其要点,一是受赠人实施的是严重侵害行为,而不是轻微的、一般的侵害行为;二是受赠人侵害的是赠与人本人或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兄弟姐妹。如果侵害的是其他亲友则不在此列。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其要点在于:一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二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能力,而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如果受赠人没有扶养能力或者丧失了扶养能力的,不产生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权利。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其要点在于:一是赠与合同约定了受赠人负有一定的义务。二是赠与人已将赠与的财产交付于受赠人。三是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也就是说,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受赠人应当依约定履行其所负义务。在赠与人向受赠人交付了赠与的财产后,受赠人如不依约履行其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撤销赠与应特别注意期限问题赠与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为了尽早确定赠与关系的去留,赠与人或者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应当依法及时行使撤销权。这一期间属于除斥期间,即法律对某种权利所预定的行使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问题。撤销权人如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不行使撤销权的,其撤销权即归于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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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的赠与是否可以要求继续履行,赠与方能否撤销赠与(一)夫妻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将一方个人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依照物权法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合同法关于赠与一节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因此在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之前,夫妻之间赠与房产可以撤销。(二)赠与一方将其个人所有房产约定为夫妻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但未办理房产的加名登记,如果赠与协议经过了公证是不可以撤销的,如果没有经过公证,是可以撤销的。三、已经将一方个人财产变更为另一方个人名下房屋的性质,离婚时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除非受赠方侵害了赠与方或赠与方近亲属的利益,或者赠与行为导致赠与人生活困难,才可以考虑撤销赠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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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间可以赠与房产吗,房产赠与后可以撤销吗;房产是可以赠与给任何人,只要没有赠与过户,就可以撤销。。。但只要房产过户了,就不能撤销了,因为一过户,房产就有了新的法定归属权了,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如果赠与房产没有过户,赠与人是可以撤销赠与。即使是经过公证了,也可以到公证处去撤销公证。所以能不能撤销房产赠与,关建是赠与房产过户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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