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赠与子女的房产能够撤销,但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后达成新的协议,由双方签署后生效。
全部2个回答 >离婚协议赠与的房产如何撤销
156****4818 | 2023-02-14 17:39:19-
133****0011 一、在没有经过财产分割协议的情况下,离婚协议赠与的房产可以撤销,双方可以协商,由被赠与人自行撤销或者赠与人收回房产,但需要经过双方的谈判协商,最后签订相关的撤销协议,并经过房屋登记机关的登记手续才可以撤销。
二、如果离婚协议已经达成,涉及房产赠与的约定,可以在离婚协议中规定撤销的条款,并进行登记,以便撤销的条款产生法律效力。
三、如果离婚协议中没有规定撤销的条款,双方可以谈判协商,以达成新的协议,规定撤销离婚协议中赠与房产的条款,并经过房屋登记机关的登记手续才可以撤销。 2023-02-14 17:39:19 -
132****6690 离婚协议赠与的房产撤销,应当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赠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百八十五条的规定,“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双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赠与的申请,由法院进行裁定。 2023-02-14 17:39:19
-
答
-
答
这个问题主要涉及的法律问题是“赠与的撤销问题”,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几个情况:(1)赠与的任意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不再为赠与行为。在撤销前会受到一定的限制条件:①赠与的财产已转移其权利的,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②赠与合同订立后经公证证明的,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③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论当事人以何种形式订立,不论是否经过公证,也不问赠与的财产是否已转移其权利,赠与人均不得任意撤销。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主要是指为了救灾、扶贫、助学等目的或为了资助公共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等公共事业所为的赠与。此类赠与的公益性质,决定了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2)赠与的法定撤销:指赠与合同成立后,在具备法律规定的情形时,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法定撤销的情况:①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其要点,一是受赠人实施的是严重侵害行为,而不是轻微的、一般的侵害行为;二是受赠人侵害的是赠与人本人或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兄弟姐妹。如果侵害的是其他亲友则不在此列。②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其要点在于:一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二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能力,而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③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3)二者的区别第一,撤销赠与须依法律规定的事由。第二,只要具备法定事由,不论赠与合同以何种形式订立以至经过公证证明,不论赠与的财产是否已交付,也不论赠与是否属于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享有撤销权的人均可以撤销赠与。3、因此,不能简单的说可以撤销或者不可以撤销。
全部4个回答 > -
答
首先,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赠与人在赠与后反悔的,可行使任意撤销权或法定撤销权。但两种撤销权行使的时机有所不同,任意撤销权应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行使,而法定撤销权则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后行使。对于金银首饰等动产,当赠与人交付给受赠人时财产权利就已经转移;而对于房屋等不动产,则需要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后才发生所有权转移。如果没有登记的话还是可以撤销赠与协议的。
全部2个回答 > -
答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6条是针对任意撤销而规定的。该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赠与的法定撤销权是指只要出现法律规定的事由,不论赠与合同依据何种形式订立,也不论该赠与合同是否已履行,赠与人均可撤销赠与。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92条是针对法定撤销权而规定的。该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全部3个回答 > -
答
《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的规定。”《合同法》第192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全部4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