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屋买卖合同上没有注明房屋过户时间,可以随时要求对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2. 如果对方不予协助,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一定会支持的,因为这是房屋买卖合同中卖房人必须承担的附随义务。3. 判决书生效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向房产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房产局凭协助执行通知书,就会给直接办理过户手续了。4. 《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5.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6.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 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全部3个回答 >居间合同中未提过户时间,签买卖合同时卖方要求时间是买方卖房的过户时间?
138****7442 | 2018-07-17 1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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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7717 正式的三方合同上面的内容肯定是有效的。但是,一般情况都是先把合同签了,上面会约定好各个流程的办理时间。在办理后续的过程中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原因,导致无法按照当时约定的时间来,只能根据具体情况再协商。因为说穿了,虽然走法律程序你应该会胜诉,但是那会比你继续等买方更麻烦。反正我在做这个行业的几年中,还没遇到走法律程序的,都是选择妥协。建议你给中介施压,让他们去想办法解决,不到万不得已,还是不要去打官司。 2018-07-17 17: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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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0834 您好,属于违约,具体的违约责任要看协议中的具体约定,违约责任都是双方当事人具体约定的。如果你能证明因为逾期过户,给您造成了损失,您也可以主张违约损害赔偿。 2018-07-17 17: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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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4613 看你们之间签订的合同,首先从你说明的情况上可以看出,你们签订的协议只是表明你有意向购买,并没有签订正式的购买合同,而且,你们只是在过户时间上面产生了分歧,并不是你不购买,所以你不存在违约。
还有,你可以看你们签订的协议上面写的是“订金”,还是“定金”这一点由于解释太多,你可以直接在百度搜索一下就知道了。
大概意思就是“定金”是具有法律效率的,但是“订金”就不存在了。。。 2018-07-17 17: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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