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十九条规定,由于开发商的原因,购房者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得到产权证,买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另外,由于开发商拖欠政府土地出让金等问题的发生,导致购买这些楼盘的购房者入住多年后无法拿到房屋产权证,购房者也可以要求退房。
全部3个回答 > 安置房敢买吗
156****7290 | 2018-07-16 11:58:04-
141****1502 在中国永远不缺买房子的人,商品房买不起,很多人打起了安置房的注意。安置房的市场售价要比商品房便宜一点,各方面条件也不是很差,买来比较划算,但是这类房子由于是政府划拨的土地,在交易的过程中存在很多限制。
买家在购买安置房的时候一定要仔细核对房产信息,以免违法,造成购买合同无效,下面从以下几个方面给大伙讲解一下。
该安置房是否满五年。大多数地区的安置房居住满五年才能上市交易,打听一下地方安置房交易规则核实该房产是否达到交易标准。如果房屋没有达到交易年限,请停止交易。一是违法,二是法律不保护该合同,买家风险大。
是否缴纳过土地出让金。安置房产权不完整,没有土地使用权,而作为能够自由流通的商品房拥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因此,能够交易的安置房,必定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取得完全的土地使用权才能买卖。
缩短购房时间。购房战线拉得越长,变数越多。尽量缩短交易期限,在合同签订之前办好各种手续,防止买家反悔。购房的时候,一定要到公证处公正,避免日后纠纷。现在房价变化较大,如果大幅度上涨,一定要提防买家突然毁约让你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如果家里面经济不是很紧张的话,建议不要考虑安置房。产权是个大问题,万一没处理好,费了老大劲儿房子还不是自己的。碰上个无赖,不退钱,那只能欲哭无泪了。好点的退钱补点利息,说不定房价又上涨了,得不偿失。
所以说,商品房相比安置房,商品房虽然贵,但是产权有保障啊,安置房到底要不要买?这还得各位看官自己拿主意了。 2018-07-16 11:59:30 -
151****0217 很多人都知道拆迁补偿的安置房很便宜,但是拆迁补偿的得到的安置房可以买卖吗?如果要买卖这种房屋该注意什么?下面由小编为您进行分析,安置房买卖一定要注意房屋产权性质,避免安置房买卖纠纷。
有证的拆迁安置房当然可以买卖,交易也与普通商品房没有差别;对于无证的拆迁安置房,要分清情况,主要注意这几个问题:
(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因为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2)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
(3)有的开发商为了增加收入,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过户)服务,适当收一些费用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
安置房买卖的风险
第一、政策因素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拆迁,开发商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第二、价格因素
目前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由于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间隔时间长、变化大,特别是如果价格不断上涨,到交房时的价格可能相差近千元,拆迁户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要求涨价,**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
第三、人的因素
“共有人”是拆迁安置房买卖风险的**大制造者。他们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自己的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共有人会以《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第4项“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及第6项“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为由,请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对此笔者认为,根据人大常委会对《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共有财产的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其行为应该视为无效,但该意见同时也规定,如果第三人善意取得财产,其取得财产的行为应该受到保护。而由此给其他共有人造成的损失,应该由擅自处置财产的共有人进行赔偿。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禁止转让尚未确权发证的房地产,其立法目的就是为制止来源不明、权属不清的房地产转让。而当事人之间的拆迁房买卖合同在订立合同时就来源明确、权属清楚,拆迁户主张合同无效是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为保护交易安全,应当认定合同有效。卖房人应当交付房屋,并协助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因此,为减少矛盾、避免经济纠纷,购置拆迁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质,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到开发公司或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土地性质等状况。
如果房屋尚未建造或正在建造,买家非但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而且还要承担安置房的具体结构、朝向、小区环境改变等不确定的风险。其次是订立协议时要出售方全体共有人签名,以减少风险。 2018-07-16 11:59:17 -
151****6059 安置房是有产权的,安置房作为不动产,房产证即为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所以有房产证。
安置房是可以买卖的,但具有较大风险,因为现在市面上挂牌的拆迁安置房,较多没有取得产权证或是更取得产权证,不符合5年内不得转让的规定。按照《物权法》规定,安置房在没有取得安全产权的情况下,对外出售是不合法的,就算是签订了买卖合同。
拓展资料:
安置房(Placement of the housing),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2018-07-16 11:58:40 -
141****9411 1、如果签订的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购房合同受法律保护
2、根据相关法律,禁止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参与或协助办理无产证的房产进行交易,否则会被住建部等机关严厉处罚
3、税费是根据过户价或当地政府的**低过户指导价为计算依据的,一旦地方过户指导价调整,或税收政策调整,可能会带来很大的损失
4、目前的政策是,出售满五年的住宅不用交营业税,但是出售满五年非唯一的住宅是要交差额20%的个人所得税的,另外,目前的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首次上市还要交3%的土地出让金。
综上,建议尽量不购买此类房产。 2018-07-16 11:58:27 -
152****7031 有房产证的拆迁安置房当然可以买卖。风险大概可以概括为政策风险、价格风险和人为风险。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安置对象包括城镇居民被拆迁用户和征拆迁房屋的农户,安置房就是政府或企业对拆迁对象的一种补偿形式。
有房产证的拆迁安置房当然可以买卖,交易也与普通房屋没有差别;而对于无证的拆迁安置房,要分清情况,主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2、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
风险可以分为:
1、政策因素。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2、价格因素。目前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拆迁户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要求涨价,**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
3、人的因素。“共有人”是拆迁安置房买卖风险的**大制造者。他们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实际上共有财产的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其行为应该视为无效。 2018-07-16 11:5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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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涵盖较广,有的拆迁安置房按照商品房管理、有的按照经济适用房管理。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违规交易行为无法过户,不受法律保护。部分安置房有房产证、且允许上市交易。建议进一步咨询当地房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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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拆迁安置房没有房产证是不可以进行买卖的,未经登记的不动产转移不发生法律效力。原因如下:1.根据《物权法》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3.第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4.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5.第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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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其实是可以买卖的,当然比商品房的风险来得大。拆迁安置房的买卖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由于安置房没有房产证,无法过户,造成买方付了房款,但却无法取得房屋的产权,买方的权益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2、因为没有房产证,造成买方无法确认卖方究竟是不是拟卖房屋的产权人。卖方出示的安置补偿协议和房屋之间难以建立关联。3、卖方将房屋卖一个买家之后,有可能会再卖给其它人,这样买方就会无端转入与第三人的官司之中。4、房屋如果**较多,卖方可能会反悔,买卖合同有被法院判定无效的风险。在此种情况下,其实买方并非处于无保护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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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抵债房是有很大风险的。由于开发商和抵债商的关系破裂,购房人不能取得房子或产权的案例有很多;也有的时候,不诚信的开发商过后会以各种名义让购房人补交差价的部分;也有存在一房多卖的现象。抵债所取得的房子是否可以买,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在抵债后已经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将房屋产权过户给了债权人的,产权就归债权人所有,债权人可以出卖,当然也就可以买的。 2、如果该抵债的房屋没有土地或产权登记,或尚没有过户过债权人的,如果买此房屋会有很大的法律风险(如可能会出现第三方对该房屋主张权利、农村宅基地房屋按法律规定不能买卖等),应尽量不去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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