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拆迁安置房没有房产证是不可以进行买卖的,未经登记的不动产转移不发生法律效力。原因如下:1.根据《物权法》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3.第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4.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5.第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全部3个回答 >拆迁安置房没房产证敢买吗?
139****5649 | 2018-06-15 09:44:03-
144****3275 拆迁安置房涵盖较广,有的拆迁安置房按照商品房管理、有的按照经济适用房管理。
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违规交易行为无法过户,不受法律保护。
部分安置房有房产证、且允许上市交易。建议进一步咨询当地房管部门。
2018-06-15 09:46:44 -
136****9408 1、按照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在5年内是禁止上市交易的,因此一旦卖方到时反悔,有不能办理过户的风险,你到时会竹篮打水一场空,建议谨慎处理; 2、如你决心要买,也需要在签订协议时保障好自己的权利,特别是在违约责任方面。 法条参考:《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018-06-15 09:46:12 -
133****1669 先回答后面的问题,如果已经签了合同,现在是不能更改的了,权属登记中心(以前也叫房交所)现在对权属审查很严格,特别是实名制过后,很多环节都不能随便更改了。至于拆迁,这是个很复杂的领域,涉及卖给你这个人。1,是不是属本人拆迁,他有没有从别人手里买过安置权,2,被拆的时候,房子是这个人的产权还是使用权。这两个问题有可能会衍生出很多细节的问题影响你的交易。但是你提到开发商,那我想应该是属异地安置,开发商拆了他的房子过后,另择一处商品房,以比较低的价格卖给他的。**后,核心问题:交易安全。产权纠纷一旦上了法庭,我就解释不了了,这方面的法律,我并不了解,所以如果你们私底下签的协议、合同这些,我就不知道到底安不安全了,这方面建议你找法律专家。但是,如果你们的交易是发生在产权备案的基础上,那就是100%的安全了,也就是说,不管你用什么形式交易,只要权属登记中心认可并且予以备案,那就是绝对没有问题的,所以你**好先咨询一下房交所,这类产权他们是怎么处理的,如果不能直接交易,那就只有出了证再买卖,那就和普通的二手房一样了,你要注意的就是和买房谈好税收的问题。
2018-06-15 09:45:54 -
148****4053 你好,政府给的农民安置房,和宅基地性质一样,不可以私自买卖,如果你买了,将来那家人返悔,随时可以起诉你收回,而法律是不保护你的。希望可以帮到你
2018-06-15 09:45:26 -
151****9841 拆迁安置房其实是可以买卖的,当然比商品房的风险来得大。
拆迁安置房的买卖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由于安置房没有房产证,无法过户,造成买方付了房款,但却无法取得房屋的产权,买方的权益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
2、因为没有房产证,造成买方无法确认卖方究竟是不是拟卖房屋的产权人。卖方出示的安置补偿协议和房屋之间难以建立关联。
3、卖方将房屋卖一个买家之后,有可能会再卖给其它人,这样买方就会无端转入与第三人的官司之中。
4、房屋如果**较多,卖方可能会反悔,买卖合同有被法院判定无效的风险。在此种情况下,其实买方并非处于无保护状态。
2018-06-15 09: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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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其实是可以买卖的,当然比商品房的风险来得大。拆迁安置房的买卖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由于安置房没有房产证,无法过户,造成买方付了房款,但却无法取得房屋的产权,买方的权益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2、因为没有房产证,造成买方无法确认卖方究竟是不是拟卖房屋的产权人。卖方出示的安置补偿协议和房屋之间难以建立关联。3、卖方将房屋卖一个买家之后,有可能会再卖给其它人,这样买方就会无端转入与第三人的官司之中。4、房屋如果**较多,卖方可能会反悔,买卖合同有被法院判定无效的风险。在此种情况下,其实买方并非处于无保护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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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涵盖较广,有的拆迁安置房按照商品房管理、有的按照经济适用房管理。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违规交易行为无法过户,不受法律保护。部分安置房有房产证、且允许上市交易。建议进一步咨询当地房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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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买卖的,没有没有房产证,不能办理过户,从法律角度不能很好维护自身权益,因此风险比较大。拆迁安置房的买卖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由于安置房没有房产证,无法过户,造成买方付了房款,但却无法取得房屋的产权,买方的权益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2、因为没有房产证,造成买方无法确认卖方究竟是不是拟卖房屋的产权人。卖方出示的安置补偿协议和房屋之间难以建立关联。3、卖方将房屋卖一个买家之后,有可能会再卖给其它人,这样买方就会无端转入与第三人的官司之中。4、房屋如果**较多,卖方可能会反悔,买卖合同有被法院判定无效的风险。在此种情况下,其实买方并非处于无保护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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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本身是没有问题的,关键问题和风险在于是否能够办理过户。如果买卖的房屋是安置房,那么需要注意:第一,一般安置房的手续办理时间比较长,可能在几年之内被拆迁人手里只有拆迁协议而没有房产证。如果只按照拆迁协议来买卖是有风险的。第二,我国的不动产以登记为准。如果不能办理过户,那么,房屋所有权是没有发生转移的。即便是签订了买卖协议也不能够拥有所有权。第三,看该地的拆迁政策中允许安置房进行买卖,如果不能,那么过户也是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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