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门面合同还没到期房东要回收门面”,房东属于合同违约,你可以拒绝并要求按合同履行,也可以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你的损失。
全部4个回答 >房如果门面到期房东要你走怎么办
156****0722 | 2018-07-15 15:51:27-
148****3203 《**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86、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该解释实际上包含了三方面含义:首先,该解释将添附制度规定为任意法,即当事人通过约定可以排除添附规则的适用,在发生添附的情况下,一旦当事人已经事先作出约定,便不再适用添附规则,当事人的约定具有优先效力。第二,在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首先考虑适用侵权规则,也就是说,法官要首先确定是否构成侵权,如果当事人同意则可以通过约定解决产权的归属和责任的承担,如果没有约定,则依照侵权处理。第三,如果对添附物无法拆除,可以适用添附规则,通过将财产折价归财产所有人,而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由添附另一方负赔偿责任。可见,添附制度在我国的适用范围非常狭窄。
《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三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2018-07-15 15:53:56 -
155****4970 1、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的,承租人不再享有使用权,房东有权收回。
2、承租人如果想继续租赁该房屋,需要与房东重新协商房屋租赁事宜。双方协商不成或者房东不愿意协商的,承租人应当在合同到期后搬离租赁的房屋。
本回答由法律法规分类达人 胡海天推荐 2018-07-15 15:53:01 -
136****7370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另根据合同自治原则,出租人应当遵守你们之间关于“可以向下一任租房者收取装潢补偿(即转让费)的”约定,可以起诉法院要求出租人支付装修对价或者让你收取装潢补偿。 2018-07-15 15:5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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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门面合同还没到期房东要回收门面”,房东属于合同违约,你可以拒绝并要求按合同履行,也可以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你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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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租期结束,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遇到房东不退押金,租户可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相关内容与房东进行协商,且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房东有义务依照合同返还租户支付的押金。1.租赁合同关于押金退还是如何约定的2.房东拒不退还押金的原因一般有哪些?房东不退还押金一般是因为租住期间存在欠费、物品损坏等原因,双方可按照合同进行协商。(1)租户在租期结束时,有水、电、燃气等欠费情况,房东用押金作资金抵扣。这种情况下,房东是可以按照实际欠费金额在押金中抵扣的,若租户所支付的押金不足以抵扣欠缴的费用,应另外支付房东差额。(2)租户在租住期间,对房屋内物品等设备造成人为损坏的,房东可用押金抵扣赔偿损失。押金抵扣金额的多少,租户可以与房东进行协商,按照物品的价值、折旧率等因素,商量出双方都能接受的价格,从押金中抵扣。(3)租赁合同中对于押金抵扣的其他条款二、如何避免房东不退押金?想要避免房东不退押金,租户需要找正规中介公司租房,并在租住期间注意爱护屋内的设施。1.通过正规中介公司租房由于房东直租,不需支付(或少支付)中介费,且房款支付方式灵活(押一付一等),吸引了很多租户。但房东直租,可能会面临合同内容不明确等问题,因此建议大家租房时选择正规中介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2.签署租赁合同时,查看关于“押金退还”的条款租户在与房东签署租房合同时,应该注意商定好押金缴纳及退还的细节问题。3.爱护屋内的物品及设备租户只有妥善保管屋内设施,交清水电等费用,在租期结束时,才能收到所交的押金。押金一般在合同中会有约定,房东不退押金的行为属于对合同的违约,首先我们可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协商解决,可以请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派出所协调,如果能够达成一致那就再好不过了。如果协商不能解决问题,房东的恶意违约违反合同法的规定,还可以向法院起诉既能要求返还押金,也能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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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关系中,房东违约要收回房屋的,作为房客,首先可以拒绝搬走,坚持按合同执行,其次也可以要求赔偿后搬走,赔偿按照合同约定的或者协商确定。 没有约定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仲裁机构或者法院判决,按照赔偿与损失相当的原则或者行业惯例确定。双方签订租房合同,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应的违约金,具体的违约金额根据合同制定的违约金额支付。 【房屋租赁合同常见的违约情形】 1、在房屋租赁关系上,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一方,应该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就属于违约(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2、租房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 3、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4、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 5、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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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东不让转让门面怎么办?房东不让转让店面的话应该先找房东进行交谈,看下能否转租或者退房,如果不行,那可以看下当初租房的时候是否签订了租房合同,如果有租房合同,看下里面是否对于租期有一定的约定,如果没有,那只能自己单方面终止合同,那有可能押金退不回来或者只能退回来部分了。建议不要转租,因为转租承租方需要承担第三方所造成的损失的,所以承担的责任更大。在租房的房屋正式交割前,交易双方应当签订一个《租赁合同》,这对双方都有好处。签订合同看起来当时有些麻烦,但是事前有一个文字的东西,双方都按约定来做,对双方都有一个约束,能够使以后少出现不必要的矛盾,出现矛盾时也有据可查,避免出现大的麻烦。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另外,合同法还规定,如果进行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房屋租赁到期后未续签书面租赁合同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可以随时通知房东终止租赁关系,并要求退还押金.房东收取你的转让费无法律依据。按照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转让费是指在租赁期内,如果下家经营者希望获得店面经营权,向原经营者支付的一定转租费用。转让费一般包含原经营者的装修费,杂费和其他相关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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