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非就是2条1. 卖了,分,比例协商。2. 一方拿着房子,给一方补贴,且自己还贷款。如果产证上是两个人名字,或者贷款是两个人名义贷款,处理起来都很麻烦。要转贷款,要产证更名。费神费精力。
全部5个回答 >未还完贷款房子离婚协议怎么写
152****2988 | 2018-07-15 02:31:08-
152****9594 贷款没有还清,是不能办理过户,买卖,更名的,也无法变更公证为孩子名下,
需要住房贷款还清之后,赎回产权,办理完毕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之后,才可以。
你们需要把该住房分割细则。归谁,写明白,写入你们离异协议,双方签字,按手印,再把这份协议拿去做个公证,注意保护管,
以后贷款还清,你们一起去变更房产证为孩子名字就可以,
如果对方造假,私自卖掉过户住房,你可以凭这份协议,起诉对方,主张你和孩子合法权益。 2018-07-15 02:31:35 -
144****6974 没有到银行办理相关手续,离婚协议这样的的条款是无效的。房产已抵押,男方无处置权,也无法过户。唯有先赎出房子,再过户,再抵押贷款,之后再离,**安全。
2018-07-15 02:31:31 -
144****2533 1、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有正当且有稳定经济收入的良好职业,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4、在工商银行取得A-级(含)以上个人资信等级;
5、在工商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2018-07-15 02:31:26 -
145****2803 由一方得房子继续还贷,并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如果有其他财产可共同纳入分割。 2018-07-15 02: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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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需要写清房产归谁怎么分配,避免以后产权纠纷。可以其中一人拿房子加房贷,另一个人那房产相应分配的钱,或者把贷款补齐分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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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无论由哪一方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均应由该方给予另一方房产价值一半的补偿。因此,如果双方能够协商解决房产归属问题,该房产的分割并不困难。比如由一方取得房产支付对方补偿金并承担银行剩余债务即可。 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而通过诉讼解决房产归属的,由于该套房屋虽然取得了房产证但尚未还清贷款,银行对该房屋享有抵押权,故通常认为此种房屋属于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法院一般不会对房产的归属直接做出判决,而是判决该房屋归一方使用(通常是登记的产权人即借款人),并告知当事人在还清银行贷款,涂销抵押登记后再通过诉讼解决房屋产权的归属 特别提示: 在我国内地人们一般习惯地把预售商品房抵押贷款称为按揭贷款。其实,这只是借用了我国香港所使用的按揭一词,就其法律性质而言,并不具有按揭之实。香港地区所使用的按揭一词指的是,在借款人没有还清银行贷款之前,房屋的所有权归贷款银行所有,借款人在还清银行贷款之后即通过回赎的办法从银行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而在内地,按揭贷款本质上是一种由阶段性保证和抵押所担保的银行贷款。在商品房的买受人在向银行借款时,首先由开发商向银行提供阶段性保证,在买受人取得房产证并就房产为银行设定抵押之后,开发商的保证责任结束,此时如果买受人不能还清银行贷款,银行可以行使抵押权,就房屋出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因此,将内地的按揭贷款称为住房抵押贷款更为名副其实,不过出于人们的习惯,本书中仍采用了按揭贷款这一约定俗成的说法。 对于按揭购买的房屋,在没有还清银行贷款前,如果进行房产过户,必须由借款人通知作为抵押权人的银行,在取得银行的同意后方可办理。而如果没有通知银行并取得其书面同意,房地产主管机关是不予办理房产过户的。实践中银行由于担心借款人的还款能力降低,出于防范风险的考虑,一般是不同意办理转按揭和房产过户的。这就带来了按揭房屋分割上的难题。基于上述原因,在离婚诉讼中为保护作为善意第三人的银行利益,避免造成新的纷争,法院一般不会对未还清贷款的按揭房屋做出产权上的分割,只判决房屋由哪一方先行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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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按《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由于贷款尚未还清,未还清部分为双方共同债务。基于不动产特性,只有一方能获得房屋所有权。因此,获得房产一方应对另一方补偿。一般原则为,获得房产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和按揭贷款的一半,剩余贷款部分,由新的房产所有人独立偿还。按照市值进行估价,减去剩余贷款,剩下的均分,谁想分到房子,就必须支付对方应得的款项 ,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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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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