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信息资料显示,今年上半年,房地产市场出现了产销两旺的好形势,在市场趋势及利润的趋动下,一些投资者也加入到房地产开发中来,与原有的开发企业分庭抗礼,本来就不很规范的房地产市场由于竞争的加剧变得更加难以预测,出现问题似乎是顺理成章。对房地产市场的**终消费者来说,他们是房地产行业**终产品的使用者与评判者,也是整个房地产开发环节中**弱势的群体。他们的利益如果得不到保护,那么整个房地产市场这种产销两旺的势头就不会持久。除了立法对消费者的保护之外,我们消费者个人如何在商品房消费过程中保护自己的利益呢?尤其是在购买期房的过程中,如何识别信息来源的真伪以及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保护自己?今年6月1号《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实施后,消费者在购买期房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审查房地开发产企业开发资质及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是相关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开发企业的综合实力认定的,资质越高,说明其开发能力越强,承担风险及责任的能力就越强,反之亦然。如果某一个开发企业没有开发资质,多半情况是这个企业第一次涉足房地产领域,资金及房地产开发的相关经验欠缺,可能因为方方面面的关系或施工组织设计等原因导致延期交房,**严重的后果是没有后续资金跟上,在预售不理想的情况,不能及时回款,建筑承包商,材料设备商拒绝与开发商继续合作,**终导致楼盘烂尾。在购买期房时,一定要看其营业执照是否有允许销售楼房的经营范围,如果没有销售楼房的经营范围,那么消费者与其签订的售房合同就是无效合同。 2.提防商品房使用面积”缩水”。新实施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的3%做为一个”分水岭”,在双方对建筑面积、公摊面积没有其它约定的情况下,按法定原则即第二十条来处理,但这个原则并没有明确在建筑面积不变的前提下公摊面积增加及增加幅度的处理方式,只是把公摊面积含在建筑面积中笼统地加以规定。实际上商品房”缩水”,主要体现在公摊面积的扩大上,纠纷也往往出现在这里。建议购房者在处理面积误差时明确在合同中约定:在建筑面积不变或在3%误差以内时,公摊面积的增长比例不能超过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或者约定公摊面积不能增加,这样就能防止”缩水”问题的出现。 3.谨防广告及宣传的诱惑和误导。购房者从开发商那里了解楼盘情况,听到的往往都是对此项目的溢美之词,如果您看到开发商的广告、楼书、沙盘、样板间的情况,就认为将来房屋交付时就像你所见所想的那样,那您就大错特错了。楼书、沙盘、样板间在合同的缔结过程中属于要约引诱,它是相对于不特定的多数人发出的,除非购房者将广告、楼书、沙盘、样板间已明示的部分做为合同的一部分,才对开发商具有约束力,将来出现与宣传不符的地方,开发商才会承担违约责任。这里提醒您,不能让一些美好的设想误导您,使您做出不客观的、不全面的评价。《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对有关房产广告、样板间问题做出了有利于购房者的规定,但实际上执行起来非常难,开发商很容易规避。 4.慎交定金。目前在房地产销售过程中定金问题的争议很多,主要表现在购房者在正式签约前要向开发商交纳一定数额的款项,做为定金。但在签约谈判时双方因为合同的某些条款达不成协议而导致谈判,开发商都以对方没有签约违反定金的约定为由,拒不退还定金。购房者往往在定金不退的压力下,违心地接受开发商的不平等条款,自己的真实意思不能体现在合同中,有失合同公平、公正的原则,但购房者一般都举证不能,即不能用证据证明自己是在不平等状态下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如果您与开发商在认购书中明确了所交款项为定金,且在规定的日期内没有与开发商签订成协议,那您将面临定金不能退回的损失,虽然您在交这笔钱时真的不知道会有这样的法律后果,但这种民事行为的后果只能由您自己来承担,除非您能证明自己是在受胁迫、欺诈的情况下交的这笔钱。如果开发商所售项目不具备合法销售条件或双方约定所交款项为预付款性质费用的,那么您的所谓”定金”在合同签不成的情况下是可以退还的。
全部4个回答 >购买期房有那些程序?怎么操作
146****1596 | 2018-07-14 20:30:03-
137****2780 购买期房流程第一步:签订认购书
商品房正式销售工作开始后,一般会设立售楼处,购房人在认可本项目后,可到售楼处签订认购书,并缴纳订金。销售方应实事求是地向购房人介绍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将签约须知及有关的宣传资料和法律文件交给购房人。
签订认购书是商品房销售程序的一个环节,买卖双方签订认购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开发商名称、地址、电话;销售代理商名称、地址、电话;认购方名称、地址、电话、身份证件;
(2)认购物业的楼层;户型;房号;面积。
(3)房价。包括单价;总价。
(4)付款方式。包括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
(5)认购条件。包括:定金金额;签订正式契约的时间、地点;付款地址和帐户,签认购书至正式签约期间违约补偿方式和争议解决方式。
当签订完认购书后,销售方应给购房人《签约需知》,以使购房人清楚下一环节及签约有关细节。签约须知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法律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号、销售许可证。
(2)购房人应携带的有效身份证件。公司应携带的文件、购房批文等。
(3)房款支付方式。
(4)购房应缴纳的税费说明:印花税、契税、手续费、房产权属登记费、权证工本费、权证印花税。
购买商品房流程第二步:签订买卖契约
购房人在签订认购书后,应在认购书中约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签订正式契约。
签订买卖契约是整个购房程序中**重要一环,契约也是销售中**重要的法律文件。契约一般为一式肆份,按揭买房一式七份。其中正本贰份,开发商和购房人各执壹份。副本贰份,开发商和当地房管部门各壹份。契约的主要条款包括:
(1)土地使用证号及使用年限
(2)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
(3)房产名称及购房人购买房产的类型
(4)所购物业的楼层、面积、房号、户型、交付使用日期
(5)房价款。包括单价和总价
(6)付款方式
(7)双方违约条款
(8)保修条款
(9)买方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条款
(10)纠纷、争议的解决方式
(11)附件一:房屋户型图
同时购房人与开发商还可就其它内容签订补充条款。
购买商品房流程第三步:预售登记
买卖双方只有办理完预售登记后,契约方能具备法律效力。买卖双方应在契约签订后30日内,到所属房屋土地管理局市场处办理。同时交纳印花税。
购买商品房流程第四步:签订管理公约,办理入住手续
当购房人按契约有关条款约定付清房款后,开发商入住通知单,并安排购房人与物管公司接洽。物管公司将给购房人出具物管公约和收费标准。当购房人与物管公司签订管理公约并付清管理费后,就可以拿钥匙入住了。 2018-07-14 20:30:25 -
131****1417 签定正式的买房合同,开发商会给你出具正式的买房发票。
下面是流程:
一手房购买及5+2证
一手新房程序如下:选房(同时签预购房协议)→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开发商收回了预购房协议及商品房认购书)→交款(同时缴纳契税及房屋维修基金).
开发商只能在预售许可证下来后才能和你签商品房买卖合同.
开发商的五证两书
一、《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该项目位置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律凭证。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需求的法律凭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证》
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经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座落、用途、土地使用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四、《建设工程开工证》
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筑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五、《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性文件
六、“两书”
《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使用说明书》
购房时请查清,以免上当受骗! 2018-07-14 20:30:20 -
152****6320 您好,若您是申请一手楼贷款,可先与开发商确认,是否与我行有合作关系,若有,您可直接与楼盘驻点工作人员联系,将资料交由工作人员。
如果没有,一般需要您联系当地个贷部门提供个人信息及所购房产情况办理申请。一手楼贷款申请一般需要提供以下申请资料:1.身份证明资料:身份证、军官证等;2.婚姻证明资料:结婚证、离婚证、未婚声明等;3.用途证明资料:所购房产原产权证明资料、购房合同、购房合同、经售房人确认的**款收据(采取交易资金监管的,提供监管资金入账证明即可);
4.还款能力证明资料。若您的这笔贷款还需要提供其它资料,经办行也会及时通知您,您在申请贷款的时候也可以通过经办行详细确认此信息。 2018-07-14 20: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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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与对方签订买卖合同并交付**款第二:拿着**款的收据单子和买卖合同还有身份证户口本去银行做抵押贷款第三:银行通过以后要去当地的交易中心进行登记第四:登记后的第20天,去给银行看一些这个文件,银行会放款给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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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期房应当注意的问题很多,并且各种情况也各不相同,无法一一列举,主要的比如:充分了解开发商的情况,包括营业执照、开发资质、以往业绩、信誉实力等等;充分了解所购房产的情况,购房前应要求开发商出具五证原件: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于购买期房涉及大量专业法律知识,请律师协助购房应是科学、方便的方法。订金问题购期房一般要交付订金,对于订金的交付法律是有明文规定的,如开发商提出“无理”要求,你可依法拒之,或在事后诉之法院,由法院认定合同无效,让法院帮你把多付的钱要回来。《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订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订金应抵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订金;接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订金。订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订金合同中应约定交付订金的期限。订金合同从实际交付订金之日起生效,订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出合同标的额的。”由此可见,第一,订金条款并不具否订立订金条款;第二,应当在订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第交付订金前要充分了解自己履行合同的能力,如果没有能力履行合同,就不要交付订金,因为交付订金合同才会生效;第四,要分清订金和预付款的区别。预付款也是预先支付,但它的性质与订时事先支付的是预付款,就不能适用订金的罚则。不可抗力问题《民法通则》第条明确规定: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一旦延期交房,开发商多以“不可抗力”为由推卸责任。为防止这方面的损失,购房人在签约时,一定要对涉及到不可抗力的有关条款给予高度重视,购房合同示范文本中延期交房的免责条款有两条:一是“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二是“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或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从实际发生的商品房买卖纠纷来看,因“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或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问题产生的纠纷较多。面积问题《合同法》第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因此,要防止面积纠纷,关键是订好合同。期房**大的特征是在预售合同订立时,房屋所有权并未现实存在,有关房屋状况只能体现在图纸上,这样,使得按图纸预测的建筑面积和竣工后现场实测的建筑面积常有误差。而预售商品格又往往是按图纸预测的建筑面积来计算的。产权证问题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包括买卖):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房地产条件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房地产,未得到其他有人书面同意的;权有争议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书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在期房纠纷中,很多是关于房屋产权证的发放期限的,开发商解释产权证的发放进度为何一再拖延时,一个常用借口是有关部门不给办。其实,根据《城市房屋权理办法》规定,登记机关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机关在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后,凡权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的,登记机关应在受理登记之日起两个月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产权证。也就是说,造成房屋产权证迟迟办不下来的原因很可能在于开发商,比如开发手续不健全、欠缴出让金等,一于这些情况,购房人就要提高警惕,一方面了解能否解决,一方面考虑是否要放弃购买该房产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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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更名是期房转让的一种形式,为了避免炒房,以及购房者在期房转让当中,逃避房地产交易税费,赚取房屋交易差价,国家七部委颁布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因此合同备案后不能通过更名来进行交易。但是实际操作中,在原购房者已经撤销购房合同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与开发商协商办理合同更名,不需要缴纳税费,但需要缴纳一定的手续费;若原购房者没有撤销合同,可以与房屋的前买家协商将该套房可当做二手房进行买卖,需要交纳二手房相关税费。房产合同更名的风险:因期房未取得产权证,就当前房地产转让法规而言,合同更名行为亦可视为无效,所以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权利难以得到保障。如果房产商配合进行合同更名,那么地产商与新购房者签订的合同,等同于一手房买卖,更名后房产商与原购房者签订的合同进行作废;如果房产商不支持更改房屋买受人,不重新签订购房合同,那么合同更名手续无法办理,合同更名亦无法进行下去,因此,合同更名还要取决于地产商是否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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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期房更名怎么操作答
流程:合同注销——重新签订合同两个问题:1、注销公示15日的规定,去年还没有严格执行,今年开始房地局要求必须执行。期间档案是微机锁定的,所以无法进行更名。(这个是必须的)2、6000元不是政策要求交的,但潜规则的范畴也属合理价位。(价位有点像世家星城)所以以上两条都为真。观点:由于你的原因而无法办理按揭,开发商在合同中是有约定的。要么在多少日内一次性补齐全款,要么退房。在房地产目前这种市场状态下,又是你的原因造成,所以你肯定是被动的。如果你不交这个钱,开发商大不了卖给别人。开发商退掉房子重新卖,利润应该不止6000,所以这里面的“不对劲”就是个别人要给你操作的问题,你说这6000你交的亏吗?对策:网签完房子就是你的了,贷款批得晚咱还可以晚点还款。你可以讨价还价拖延时间,但一定要有个好态度,要有个滴水不漏的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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