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不要了,可以向小区所在的公租房管处或直接向公租房管理局提出退租申请,办理退租手续,并结清房屋租金、水、电、气、物业等相关费用。原有住房和设施有损坏、遗失的,承租人应恢复、修理和赔偿。
全部4个回答 >廉租房退房手续怎么办
131****6110 | 2018-07-14 10:21:28-
136****7719 廉租房腾退需要到住建部门进行情况说明,结算相关费用,然后腾退房屋即可。 2018-07-14 10: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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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3666 公租房的退房流程共分为以下三点,具体如下:一、退租需要的资料
需要资料: 承租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份、租金收据、保证金收据、租赁合同。
二、退租流程
基本流程: 申请退房→验房→结清水电气讯费用→物管处确认→退房(详细流程各小区略有差异,具体以小区公示的退租流程为准)
退租须知(部分区域可能要求不一样):
搬家或搬东西出小区开出门条需提供主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不是主申请人的需提供主申请人及委托办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到房管中心领取退房申请表。
3 .将室内清洁做千净设施设备有损坏的恢复好;
4 .防盗门钥匙必须要是原装的 6 把(装修钥匙除外),如果钥匙不齐请更换有6把主钥匙的锁芯;
5 .信箱钥匙2把,如果钥匙不齐请更换锁芯;
6 .到水,电,气,有线营业厅完善报停销户手续:
7 .再到相关物管办公室办理验房手续
8 .将水卡,电卡,门禁卡,钥匙(防盗门,信箱)交到验房物管处.
9 .将 3 张解约通知单和水电气有线单据交到物管前台盖章。
10 .周末及节假日不办理验房退房手续。
三、退房原因(请按需填写):
1 、核查购有住房
2 、拟退出另购住房
3 、户型、楼层、面积不合期待
4 、工作地点发生变化
5 、违规违约清退
6 、家庭人口增减(含结婚、离异、生子、死亡)
7 、合同到期不再租赁
8 、换租
9 、交通及配套原因
10 、其他 2018-07-14 10:22:14 -
147****0289 一般来说,你需要同廉租房物业清点物品和房屋损失,无异议后。方可领取退房的表格,然后逐级盖章审批,系统退房。当然有些地区没有上管理系统的就比较简单了,甚至在物业或者住房管理部门当场办理完毕。 2018-07-14 1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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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是没有产权证的所以不能贷款。廉租房定义: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廉租房的特点:廉租房的福利性特点,决定了其与一般商品房的开发与运作有着明显的不同。廉租房是国家和当地政府为了解决城市中低经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建的普通住宅,有社会公共福利和住房社会保障性质。廉租房一般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由政府出资建好后,低租金给住房困难户,二是由政府发放租金补贴给住房困难户,由他们租赁社会房屋居住。廉租房有特定的供给对象,符合廉租房供给条件的由本人(家庭)向政府提出申请,并经过政府相关部门核实批准后,方能购、租、补。廉租房无继承权。备注:可以做抵押贷款的房屋有:大产权、产权明确、或者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等。还有就是要看房屋产权人的年龄不要太大,因为抵押银行要考虑还款人的年龄问题,银行的抵押贷款年龄是60以下,一般可贷款时间是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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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大多数打工者都可申请,廉租房是只有本地户口的低保家庭才能申请,廉租房比较便宜,但是也比较难申请。 一、公租房: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二、廉租房: 申请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受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受理机关应当及时签署意见并将全部申请资料移交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除了书面申请,申请人还需提供3种材料:一是民政部门出具的**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明或政府认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二是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住房证明;三是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此外,还有地方政府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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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廉租房对以后拆迁并不产生影响。因为廉租房与拆迁补偿安置是没有矛盾的,只是拆迁安置以后,才会对廉租房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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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有三方当事人,而且有两个合同,由于在空间操作上无法同步进行,就会出现时间上的先后顺序问题;从实际行为上,律师认为目前较为普遍的有以下三种:一、购房者先与开发商解除买卖合同,然后取回**款,再与银行解除借款合同,然后由开发商归还银行借款。二、购房者先与开发商解除买卖合同,然后再与银行解除借款合同,然后取回**款,**后由开发商归还银行借款。三、购房者先与开发商解除买卖合同,然后由开发商归还银行借款,再与银行解除借款合同,**后取得**款。这三种过程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购房者首先要与开发商解除买卖合同,表明购房者放弃对住宅行使占有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存在一种风险,一旦解除合同后,即不能再度占有住宅,如果开发商不能按时归还银行借款,则购房者除了丧失房屋权利外,仍然需要承担向银行还款的义务,即所谓“钱房两空”。如果开发商在此期间出现破产,则购房者损失更为巨大,不仅住宅(仅指没有取得产权证的)可能会作破产财产被拍卖,而且已经支付的**款无法取得,同时还要支付年限不等的银行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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