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赠与。因为,子女是继承人,赠与多此一举,也过不了户,过户需要纳税
全部3个回答 >集体土地建房可以赠予吗
154****0358 | 2018-07-12 20:42:01-
142****4441 集体土地是不可以出售的,除非你拥有地上建筑产权证,才能合法的做赠予公证,和过户。如果你产权不明晰,那么赠予是不能公证的,就更谈不上过户了。 2018-07-12 20:4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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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5950 农村的房屋,属于在集体土地上所建筑,因此,原则允许赠与本村集体成员,或者是虽然不是本村集体成员,但是近亲属。
农村房屋,一般只有土地使用证,赠与本村集体成员后,是可以过户的。
近亲属原则也可以过户。
如果只有村委会的许可,没有土地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手续,是很难办理合法手续的。 2018-07-12 20:42:30 -
144****0833 可以赠与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由村民继承或赠与。
农村的房屋赠与问题:可以和房子的所有权签订协议,协议内容可以涉及到赠与,要去办个赠与与协议的公证手续。 2018-07-12 20:4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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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情况来说的,首先农村集体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建设用地又可分为宅基地、集体土地经营性建设用地,宅基地好理解,一户一宅。集体土地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农村建设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所使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如过去的乡镇企业用地等!十八大召开以后,集体土地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像国有土地一样自由入市,那么看来集体土地经营性建设用地是可以由开发商建房的,除此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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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正规的商品房开发,主要要有四证:土地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销售许可证,过程中及交房时还会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准入住等等一系列的报批报建的批复,买房者主要看前面的四证,以及开发商的营业执照、资质证。如果四证齐全说明这个商品房项目是合法建房。 对于商品房的销售,一般有开发商自己销售,也有委托销售代理商进行销售,无论是否进行委托销售,四证上的主体应该是一家,也就是真正具有销售资格的,将来办理房产证时,是需要用这家公司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去房管局办理的。 就你的问题而言: 1、这是个用地性质的问题,在土地证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批复等相关用地环节,用地性质是已经确定的,如果项目开发后与用地性质不符,那么将来要么开发商提前做土地变性,要么属于违法建设,具体处理情况,视不同地区而不同 2、违法建筑有可能会限期拆除,但也会因各地政策不同而处理的方式不同 3、集体土地的问题我个人觉得比较麻烦,因为是集体所有,涉及的方面会比国有土地多。而且将来估计也只会有房子的使用权,而不会有产权,再进行买卖可能还要找集体土地所有单位开具证明(这点各地的政策不同)。国家也正在清理小产权房。 4、因为不知道具体合同其他条款的细节,所以也不好说你能获得多少赔偿,这也是合同写得比较含糊的地方,我觉得开发商也是没有跟,他们也说来好事情况将来的发展进向,所以他们在合同里也无法给出明确的说法。如果是国家征地,会有拆迁补偿,估计开发商会按照那个补偿标准跟你们协商,如果是强拆就不好说有没有补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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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的集体土地不可以买卖,集体土地建房是否可以办房产证取决于实际情况,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的,可以依法申请房屋登记,但房屋登记机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和房屋权属证书上注明“集体土地”字样。参照《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二条,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参照《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九条,房屋登记机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和房屋权属证书上注明“集体土地”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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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称作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那么农民在集体土地上建房有何规定呢?怎样做才合法?1,可以办理宅基地使用证,不能办理房产证。因为,农村土地使用权不能买卖和对外转让,且房屋登记指的是在国有土地上所建的房屋;被当事人采纳则获得悬赏分。2,受土地使用权流转限制,农村房屋仅限于在本集体内买卖或者转让,对于外村及城市居民与本集体成员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或者合同,不管是否实际执行,都因为违反法律规定而从一开始就无效,故无权享受拆迁补偿。如果你是本集体人员,可以放心地买,只要在房屋转让时与出让方一起通过乡镇土地管理办公室向区县人民政府申请变更宅基地使用权证就可以了,如遇拆迁,也可以得到相应补偿。法律依据:1、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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