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漏水和物业费是两个法律关系,你不能因此拒交。但是如果物业在这个事情上不作为,那么你可以反诉他。
全部2个回答 >如果家里电闸坏了找物业物业不管?可以拒交物业费吗?
132****9143 | 2018-07-11 12:31:34-
133****9697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物业公司有权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按物业服务合同支付物业费。(二)如果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你们业主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你所述,物业公司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因此你可以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要求该物业公司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三)如果你向法院提起诉讼后,如果法院判令该物业公司对你们业主进行补偿,而物业公司又不支付赔偿费用,这是,你们就可以对此主张该赔偿费用与物业管理费相抵消。(四)物业问题你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解决:向物业公司反映情况,友好协商;通过业主委员会解决;可以在召开业主大会投诉该物业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018-07-11 12:32:26 -
146****8304 有的小区是物业会谁叫谁到的。但是自己需要付额外的费用而已。只要不是大规模的停电,物业是没有责任的。
有可能,你说下状况,哥们可以教你解决 2018-07-11 12:32:15 -
147****0025 不可以拒交,具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条款来,公共区域的维护属物业应尽义务,缴交物业费属业主应尽义务。
电梯维修维保属电梯公司的义务。如维修受阻碍可向特种设备技术监督局反映。
电梯坏了,如小区电梯未过维保期,物业需要及时联系电梯公司进行维修;如小区电梯过了维保期,物业需要将问题报告给业主委员会并提供维修方案及预算,经过小区业主大会通过后动用维修基金维修。假如物业没有做好报告工作,可以向物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所以请不要将物业无力维修的东西和物业费挂钩在一块,任何理由都不构成拒缴物业费的理由,如果物业确实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也请业主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向相关部门反映投诉,无法协调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8-07-11 12:32:00 -
143****3859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的义务和责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遵循服务于收费公平合理的原则,物业服务企业有过失的行为,业主应当积极收集证据,作为依据,由于物业服务企业过失侵害业主权益的,理应对物业费有一定的折扣。全部退还物业费的可能性不大,因为物业人员每天巡逻、清洁都是在为业主服务,不能完全否定。
综上所述,可以有一定折扣,但全免不大可能,折扣多少要看具体的过失有多大。
2018-07-11 12:31:52 -
147****3843 你住了多久?电闸是怎么坏的?
如果是屋内的电闸,不属于物业所管理的公共设施,维修费用不应该在物业的管理费内,收费应该正常,应该要发票!当然,他们一般都没有发票!
2018-07-11 12:3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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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八种情况可以不交物业管理费: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将房屋出租,租赁合同中注明了物业费有租住户缴纳的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物业公司不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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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42条的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同时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业主都不能以不满物业服务为由拒交物业费。如果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己严重违犯了约定,业主可以另行提出违约之诉,法院确认物业服务存在瑕疵的,会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减收物业服务费,如果减收数额双方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无约定,法院会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综合平衡,酌情减免。物业公司也可以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征得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解聘物业公司。《物业管理条例》第67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物业公司不能以业主欠交物业服务费为由而随时停止物业服务。物业保修期满后,对于房屋质量存在的问题,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维修基金年度使用计划,经业主委员会审定,报房产管理部门审核后划拨,及时对房屋及配套设施、公共部位进行维修、养护和管理。业主委员会对维修基金的使用进行监督。让业主享受到优质、高效、尊贵和人性化的服务。当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发生物业纠份时,呼吁双方座下来心平气和地进行沟通,协商解决;或申请社区、办事处进行协调,业主委员会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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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在业主委员会依法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如果业主委员会未与物业公司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但业主事实上接受了物业服务,业主则应按实际发生的服务价格向物业公司交纳相应费用,作为对其已提供服务的补偿。因此,未签订物业合同或物业公司未提供资质证明,业主也不可以拒交物业费。 2、拒交物业费的情形 只有出现以下情形,业主才可以不交或少交物业服务费用:(1)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之外,自行提供服务,未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认可的,业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费用。 (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项目,业主对超过指导价的部分可以拒交。 (3)物业管理企业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业主可以不交或少交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管理企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对擅自提高的部分业主可以不交纳。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先服务后收费的,在物业管理企业未提出相应服务的情况下,业主可以不交纳相应的服务费用。 (4)物业存在霸王条款的,业主可以拒交。比如前期物业有没有经过与业主协商订立合同,还是自己单独订立合同。 (5)物业没有履行合同的,比如没有按全同要求定期清理下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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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是有事了他们也不见得会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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