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延期交房,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分为正常延期交房和非正常延期交房。这两个的判定标准如下:正常延期交付: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于施工迟延或者相关政府手续办理迟延、市政配套迟延等导致的房屋交付逾期。这种延期交付属于延后交房时间,购房者给出卖人一定的宽限期,经过一段时间等待就可以收房的情况。非正常延期交付:非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于出卖人经济实力、相关政府手续违法且无法办理等导致出卖人不能或者短时间内不能交付房屋的情形。
全部3个回答 >怎样算逾期交房
138****5698 | 2018-07-10 19:55:55-
145****9876 看买卖双方有没有在合同上面约定,买方放款后多久卖方交房,是三个工作日还是30个工作日,具体要看到合同,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可以双方协商,卖方用返租的形式租住一个月,只要买方同意签订书面协议也可以, 2018-07-10 2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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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4825 你在签合同时一般都会写上,在交房期到达时可延期60到90个工作日交房,这个算是霸王条款,你可以集合几个业主一起去讨个说法,一般延迟一天可以支付给你几百块钱的。毕竟人多力量大! 2018-07-10 20: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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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7908 一、交房指的是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内将符合约定交付条件的住宅交付于买受人的行为。该合同约定的日期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志着小区物业管理建设正式启动,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用户共同管理和相互监督局势已然形成。
二、具体的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在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里应该有明确的约定日期的,可以翻看购房合同里的具体约定时间。如果开发商如期未交付使用的话,开发商属于违约行为。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三、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2018-07-10 20:02:13 -
134****8262 1、房屋质量有问题
如果是一般质量问题如裂缝、脱皮、空鼓、漏水、漏电等,此类质量争议不应当影响交付的完成,在符合交付条件的前提下,房屋已经满足交付使用的法定要求,其并不影响合同目的的实现,也不构成根本违约,完全可以通过修理、重做或赔偿损失来解决。交付后质量问题产生或隐蔽瑕疵暴露的,出卖人应当承担保修责任,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修复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2、装饰和设备不合约定。买卖合同经常约定出卖人提供精装房,并在合同附件三和补充协议中约定装饰材料与工艺标准。房屋交付时,买受人发现材料低档、做工粗糙,因此拒绝收房。我们认为,材料与工艺标准应当依合同约定为准,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根据《合同法》第62条确定。装修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由出卖人承担更换、重做、维修和赔偿损失的责任。交付房屋时,出卖人必须提供室内空间检测报告,否则买受人有权拒绝接受并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责任。
3、配套设施迟延或者交付不能。配套基础设施包括水、电、气、暖、通讯、有线、宽带等;配套公共设施包括停车场、运动场、道路、花园、绿化等。基础设施完备是买受人正常居住必备条件,如该设施缺乏,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房屋,逾期交付的,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公共设施是房屋舒适居住、价值增长的不可或缺要素,其内容与标准以规划图、销售广告、售楼书为准,销售广告对公共设施的描述具体明确,足以影响买受人是否购买与房屋价格的,应当视为要约,出卖人拒绝交付或迟延交付时,应当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4、房屋相关资料不完备。房屋交付时,出卖人应当提供以下资料:政府机构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房屋测绘机构出具测绘资料、《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未提供上述资料时,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房屋并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责任。
5、所涉商品房经“四方”竣工验收合格。对经核验后房屋质量存在瑕疵但主体质量不存在问题的,购房人已经实际接受房屋,视为对合同变更,应当确认房屋交付行为有效,购房人无权要求开发商承担实际交付日起至具备交付条件日止的违约金。我们认为,法律及合同已经明确了商品房的交付条件,在该条件不具备时,购房人有权拒绝接受房屋或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购房人接受房屋,并且该房屋经过竣工验收,是其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其无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金。
6、该商品房未经“四方”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开发商即通知购房人接受房屋。我们认为,首先,开发商有违诚信用原则;其次,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属于一种欺诈行为,对于从事欺诈的人,应当让他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后,从有利于保护处于弱势一方的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和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角度,应以具备交付条件的日期作为实际交付日期。因此,购房人在接收商品房后仍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违约责任,如此才能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实现法律的精神实质。 2018-07-10 20:01:53 -
133****9262 1、出现了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和合同里约定开发商可以免责的原因。并且开发商及时履行了告知义务.开发商是不需承担逾期责任的。
2、如果购房者主观认为房屋或小区的环境不具备交付条件而拒绝收房。实际开发商已经具备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并取得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不能认为是开发商逾期交房。
3、如果是购房者违约在先.致使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时问拒绝将符合交房条件的房屋交给购房者,开发商是不需承担逾期责任的。 2018-07-10 20: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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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纠纷,其中逾期交房引发的纠纷就是其中一种。如果卖家逾期交房,就会耽误买家的入住,会给买家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甚至可能会耽误买家子女的入学等,所以逾期交房的问题需要重视。那么,什么是逾期交房?逾期交房而产生的违约金该如何计算?买家应该如何应对?一、什么是逾期交房?逾期交房是指卖家没有在合同规定的交付使用期限内,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房屋交给买家入住的行为。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可见,逾期交房会给买卖双方都带来不好的影响,因此需要谨慎对待。二、逾期交房产生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按照约定执行一般买卖合同中都会对逾期违约金的数额计算方法和支付条件作出约定,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标准,则应当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标准支付违约金。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违约金以“每日为已交房价款万分之几”的标准计算,则已付房款包括**和贷款两部分,而不是仅指**。2按照法定执行合同中没有具体约定的,按逾期履行的天数依逾期贷款利息标准来确定违约金的数额。如果卖家觉得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并且请求减少的话,那就应当以违约金超过损失的30%为标准适当减少。如果买家觉得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造成的损失并且请求增加的话,那就应当以违约实际造成的损失来确定违约数额。三、如果遇见逾期交房的情况,买家该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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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有合同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数额赔偿,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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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从2012年1.1日起开始算到4月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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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子就是为了住,可是开发商延期交房的事情却不绝于耳。如果延期的时间不长,倒可以等等。但是如果延期交房太久,很多购房者就会要求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对“合理期限”进行了明确,该解释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该解释又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因此,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话,购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和退房。但是必须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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