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性有差别的,建议在购买前到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下你想要购买的安置房购买的程序以及手续等,房产证如何办理。
全部3个回答 > 可以购买别人买的安置房吗
153****4280 | 2018-07-10 00:09:43-
142****7523 1、主要是看土地证性质是国有还是集体;是否能上市交易;能上市是可以买的;不能上市交易则是小产权房;由于是拆迁户安置房是政府补贴给当事人的,所以必需是当事人才能办到房产证;一般都比较长时间才能办下来!拆迁户安置房要5年才能上市交易的;故要5年之后才能过户而且要补完国有地税;如果你一定要的话**好找个律师给你合同约定!
2、拆迁户安置房相对商品房要便宜点;但是有一定的风险!过户的费用和商品房过户费用一样!只是要补完国有地税!!这个你们可以约定由卖主来交!
3、安置房除当事人外其它人不能代款! 2018-07-10 00:13:29 -
147****5964 风险是没有房产证买卖不起来,签协议不受法律保护,等能办证了人家不过户如果有钱还你是**好的结果了,万一没钱证一办就卖了你也没有办法,要钱没有要命一条,遇到老实的人家会让你加一些钱过户给你,这个概率比较小,基本上便宜卖的都是经济上有问题的,很难保证以后能拿到房子的,不能贪便宜吃大亏 2018-07-10 00: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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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4479 对于安置房,可能有很多购房者不太了解,今天购房指南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什么是安置房、安置房可以买卖吗、购买安置房有哪些风险等关于安置房的问题,希望日后购房者在遇到安置房时这篇文章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安置房?
安置房一般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户,故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约束外,还受到当地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安置房与一般的商品房交易不同。
二、安置房有哪些种类?
一般来说安置房可以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给居民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上市交易时间的特别限定使该类房屋的买卖容易引发法律纠纷。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故相比之下此类房屋的买卖法律纠纷相对较少。
三、安置房都能过户吗?
安置房能否过户主要看卖家是否取得房屋产权,如果安置房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就能够在市场中买卖和过户,否则就不能过户或暂时不能过户。
四、安置房买卖有哪些重大风险?
风险1:产权不清晰
很多安置房在买卖时可能还没有取得产权证书(特别是上文提到的第一类安置房),因此**终谁是产权人还不明晰,有可能**终该在买卖协议中签字的卖家没有签,不该签的却签了,从而导致买卖合同效力出现问题引发房产纠纷。
风险2:交易时间长
一般安置房的交易时间会比较长,所以其买卖过程中不可预见风险就会越多。如上文提到的第一类安置房卖方要在五年后才能交易过户,这中间出现不可预见因素和纠纷的可能性也大,如卖方因房价上涨而毁约、卖方死亡、房屋被抵押、被查封等风险出现,这些风险都会给买方带来一些难以解决的麻烦。
风险3:税费风险
很多安置房的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税费承担主体及方式,或者因为买卖期限较长导致国家政策变化产生了新的税费,从而可能导致买卖双方因税费争议而产生纠纷。另外,安置房在过户时可能需要补交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双方也应对此进行明确约定,防止日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五、安置房买卖如何防范风险?
一、落实安置房性质及产权
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购房者可以查询其“五证”,或到不动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等。对于第一类动拆迁安置房,由于交易时间长,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往往买家需要承担较大的法律风险,务必慎重决策。
二、确定卖方签约主体
从**大程度保障购房者利益的角度出发,作为合同签订主体的卖方处,需要拆迁协议上的人员及配偶、住房调配单上的人员及配偶、被拆迁房屋内户口上的全部人员都签名,这样才能更为保险,减少日后突然有第三人出来主张权利的风险。
三、谨慎签约
购房者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需要注意三个地方:一是明确相应的税费承担主体及土地收益价款补交主体;二是要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每笔房款的支付应对应卖家的义务,违约责任独立适用);三是可以考虑对协议进行公证,确保签约主体和内容的真实性。 2018-07-10 00:10:41 -
133****4776 可以购买,但相关规定得清楚。
第一、政策因素。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 (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第二、价格因素。
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由于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间隔时间长、变化大,特别是价格不断上涨,到交房时的价格可能相差近千元,拆迁户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要求涨价,**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
第三、人的因素。
“共有人”是拆迁安置房买卖风险的**大制造者。他们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共有人会以《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第4项“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及第6项“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为由,请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对此笔者认为,根据人大常委会对《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共有财产的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其行为应该视为无效,但该意见同时规定,如果第三人善意取得财产,其取得财产的行为应该受到保护。而由此给其他共有人造成的损失,应该由擅自处置财产的共有人进行赔偿。《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禁止转让尚未确权发证的房地产,其立法目的就是为制止来源不明、权属不清的房地产转让。而当事人之间的拆迁房买卖合同在订立合同时就来源明确、权属清楚,拆迁户主张合同无效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为保护交易安全,应当认定合同有效。卖房人应当交付房屋,并协助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因此,为减少矛盾、避免纠纷,购置拆迁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质,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到开发公司或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土地性质等状况,如房屋尚未建造或正在建造,买家非但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而且还要承担安置房的具体结构、朝向、小区环境改变等不确定的风险。其次是订立协议时要出售方全体共有人签名,以减少风险。
拆迁安置房的交易风险
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大量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被纳入拆迁范围。为了解决被拆迁人的居住问题,政府修建了专门的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房享受土地划拨、规费减免等相关政策,具有社会保障性质,其供应对象为集体土地的被拆迁居民家庭。与普通商品房相比,拆迁安置房**大的特点在于购买对象特定和交易时间受限,即只有符合条件的被拆迁人才有资格购买拆迁安置房,并且被拆迁人在取得拆迁安置房房产证的一定时间内(通常为五年)无法将该房过户给其他人。虽然拆迁安置房交易受到限制,但在实际生活当中,由于拆迁安置房与普通商品房之间通常存在着较大的差价,因而在民间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拆迁安置房交易市场,甚至出现了批量收购此类房屋然后再转卖牟利的“黄牛”。虽然买卖双方先签订买卖合同、办理款项及房屋交接手续,五年后再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做法并未违反法律规定,属于合法行为;但与普通的商品房相比,拆迁安置房的交易风险大了许多。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房价上涨容易诱使卖方违约。
按照政策的规定,卖房者要在取得房产证之日起五年后才能够将房屋过户给买房者。在这漫长的五年时间里,房价的走势无论是谁都难以预料的。当房价大幅上涨之时,卖房者完全可能将房屋再次卖给出价更高的买方。在某些极端的情况下,一套拆迁安置房在**终过户之前,可能已经被买卖了十几次。拆迁安置房的买方是无法从买卖合同中获得充足的保障的。房屋的归属**终取决于过户情况:谁**终取得了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证,谁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至于其是否是第一个买方则在所不问。许多拆迁安置房的买方认为,买卖合同已经签了、房款已经付了、房子也已经装修过了,就算卖方违约,还能把我从房子里赶出去不成?可事实上,完成过户手续的买方将依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并有权要求原来的购房者搬出拆迁安置房屋。
第二,买方无法取得房屋再度拆迁的补偿利益。
在城市扩展的过程中,一些新建成的拆迁安置房再次面临拆迁也并不鲜见。此时,拆迁部门所支付的补偿金往往高于拆迁安置房的交易价格,而买卖双方也因此对拆迁补偿金的分配时常发生争议:卖方认为,房子还没有过户,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属于卖方;买方认为,房款已经全部结清,自己已经入住,则拆迁补偿款应当属于买方。从法律上来讲,拆迁补偿款应当仍然属于卖方:一方面,拆迁补偿款属于被拆迁房屋的变形物,而不属于孳息。变形物通常是以原物的灭失为其产生的前提;而孳息的产生通常并不依赖于原物的灭失,相反,通常其是在原物存在的情形下产生的。拆迁补偿款不能适用孳息所有权随交付变动的规则。另一方面,拆迁补偿款是卖方基于法律的规定而取得的,并非没有合法的依据,因而不属于不当得利。因此,卖方在已经收取了购房款之后,仍然有权利获得拆迁补偿款。
第三,易受不确定因素影响。
交易时间过长,则许多不可预见的因素都将诱发纠纷。在一起案件当中,在完成过户之前,卖房人死亡了,而卖房人的继承人对于该买卖合同产生争议,认为卖给买房人的价格太低了。买房人为了完成过户,就不得不与从未谋面的继承人进行交涉,继而卷入到卖房人的家务当中。**终,买房人选择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但却又面临新的难题。卖房人有多个继承人,有的已经赴海外定居。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将不得不通过外交途径送达。而至于多长时间能够完成送达,就很难预测了,而诉讼也将因此被拖延下去,买方也就无法取得房屋的产权证。除此之外,国家税收、信贷等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也会使得买卖双方对于交易的得失进行重新评估。
买房者在购买拆迁安置房时,不能仅仅看到其相对低廉的价格,更应当看到其特殊的风险。笔者认为,购买拆迁安置房并非明智之举,因为要顺利完成交易所消耗的时间过长,其中潜在的法律风险是任何人都难以预见和避免的。买方所获得的只是有限的差价,而其可能损失的却是整个房屋。
5买安置房有政策风险
这类房屋的交易行为比较容易引起国家的关注并加以规范,出现或抬高一些入市门槛,比如2004年6月开始由政府统建的解困房(不包括安置房),产权证办理后五年内不能上市买卖交易。 2018-07-10 00:10:21 -
133****8469 买安置房首先要弄清楚安置房产权,看房屋是否有证,看是什么类型的房子。安置房产权不同,交易风险也是不同的。买安置房注意事项如下:
对于无证的拆迁安置房,在购买时要分清情况:
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2、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
3、有的开发企业为了增加收入,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过户)服务,适当收一些费用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所以说,弄清这套拆迁安置房的性质对于您的购买至关重要。可以考虑对拆迁协议进行更名,更名时,要进行公证。
如果此套拆迁安置房在拆迁时就手续不全,实际中拆迁协议也是不能办理过户的,房产证通常会按照拆迁协议等相关资料办理,房产证办理下来之后产权仍属于原房主,则不利于您维护权益。可以向出售单位确定相关事宜,或者仔细查看自己所签订的购房协议。 2018-07-10 00: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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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一方认为有权单独处理,有些人就认为双方不分彼此,既然在一起过日子,东西是二人共有的,谁都可以处置,当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单独把房子卖掉,这样的单方的交易出售安置房是否有权出售?另一方婚后买的安置房单方如何出售?婚后买的安置房单方有权出售吗?(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三)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不能单独处置。夫妻双方如果在婚姻存续状态下进行共有房产交易,一定要双方商议共同决定,不能为了一己私利或一时方便擅自出售共有房产,否则很容易产生法律纠纷,让简单的交易变的复杂。婚后买的安置房单方如何出售要先搞清楚情况:房产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1、若是婚前:夫妻一方的名字出现在房产证和购房合同书上,购房时房产登记和购房发票都是一方的,算个人房产。可以自行买卖。2、若是婚后: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若购房合同上无明确分配比例,则平均分配。房产出售时必须双方到场签字或一方有另一方受理过的公正委托书,方可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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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对于该类房子,有两个明显的特点,那就是高风险和超低价。第二,关于风险的特点。1、产权核实困难。即卖方是否实际拥有该房的产权。2、支付兑现风险高。因为是一次性付款,而产权兑现的周期较长,所以期间存在的不可控因素较大。3、一方多买的风险,因为只是两方的单方面意向,且法律有效性不够。再次期间,卖方与多方签定协议,也无法核实。等等。该类产权房产,若无超常的双方信任为基础,建议不要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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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安置房首先要弄清楚安置房产权,看房屋是否有证,看是什么类型的房子。安置房产权不同,交易风险也是不同的。买安置房注意事项如下: 对于无证的拆迁安置房,在购买时要分清情况: 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2、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 3、有的开发企业为了增加收入,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过户)服务,适当收一些费用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所以说,弄清这套拆迁安置房的性质对于您的购买至关重要。可以考虑对拆迁协议进行更名,更名时,要进行公证。 如果此套拆迁安置房在拆迁时就手续不全,实际中拆迁协议也是不能办理过户的,房产证通常会按照拆迁协议等相关资料办理,房产证办理下来之后产权仍属于原房主,则不利于您维护权益。可以向出售单位确定相关事宜,或者仔细查看自己所签订的购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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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找房产开发商帮你到房管局办理合同更名....应该是不收费,但是可能会慢点,要看责任心了,有些事情不好讲.....发票应该适会和产权证(房产证)一起发吧......所以提前办理好的话,应该不会有什么事情,产权证如果发下来,就不叫更名了,叫过户. 至于收据,**好也改改,那个不麻烦,找房产公司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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