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是不存在限购的,立遗嘱的话,以后过户给你是要交遗产税的。赠与,不用交地税但是要公证书和交契税。很多人都认为:身为独生子女,如果有一天父母不在了,那么父母名下的房产就肯定是自己的。我是父母唯一的孩子,父母过世之后的所有财产,当然由我来继承咯!但是,实际上并非如此!先来看一个案例:小丽是独生女儿,父亲多年前去世,母亲**近刚过世。父母亲生前在杭州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价值约300万元。房产原先登记在父亲名下。父亲去世时小丽还未成家,因此没去办理手续。现在母亲已经去世,小丽也已成家,女儿两周岁,再过一年就上幼儿园了。因为父母留下的房子是学区房,小丽就想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然后把户口迁进去。小丽拿着房产证和父母的死亡证明到了房管局,要求过户。房管局却说,仅凭这些东西没法给小丽办过户手续。小丽要么提供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要么拿法院的判决书去,他们才给办。小丽没办法,谁愿意没事打官司啊,就马上去了公证处。“公证处的人说让我把我爸妈的亲戚全部找到,带到公证处去才给办公证。可我爸妈的亲戚全国各地都有,有的都出国了,我到哪去找他们?”小丽要哭出来了。这是非常典型的一个案例——没有复杂纠纷,但作为独生女的小丽
全部5个回答 >经济适用房能继承吗
147****3616 | 2018-07-08 23:21:57-
142****0911 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也不受5年限制上市年限的限制,但继承后仍保持经济适用房的性质不变。即再次上市仍需符合首次取得房产证之日起满5年的条件。 2018-07-08 23: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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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7637 经济适用房有房本,也可以继承,但是继承有一定限制。
一、经济适用房同样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与一般商品房的产权证区别就在于土地使用权证,一般商品房上的写的是“出让”,交易是不受限制的,但是经济适用房上写的是“划拨”,法律规定5年内不能买卖,5年后买卖也是受一定限制。
法律依据:根据《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二、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也不受5年限制上市年限的限制,但继承后经济适用房的性质不变。即再次上市仍需符合首次取得房产证之日起满5年的条件。在继承过程中,经济适用房与一般不动产性质相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房屋属于遗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法定继承。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1,经济保障房的租赁合同签订后,申请家庭成员有人死亡,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死亡的是主申请人,则需变更主申请人,重新签订合同。合同期满,申请家庭成员有人死亡,住房保障机构将重新审核该家庭是否符合准入标准。
2,对于完成房屋产权登记后,房屋权利人死亡问题,办法中提到,不属于申请家庭成员的也可以继承, 2018-07-08 23:22:55 -
142****6617 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也不受5年限制上市年限的限制,但继承后仍保持经济适用房的性质不变。即再次上市仍需符合首次取得房产证之日起满5年的条件。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和其他许多国家一样,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另一种出租为主的住宅政策称为廉租房。 2018-07-08 23:22:46 -
134****0419 继承是没有限购的,立遗嘱的话,以后过户给你是要交遗产税的。
赠与,不用交地税但是要公证书和交契税。
如果父母百年归老后,继承房产不会有冲突的话,不用立遗嘱,就等以后直接做继承。不用打税,就做一份公证书就可以了。 2018-07-08 23:22:36 -
143****6646 经济适用房好像是申请人符合一定条件申请得到,转让是有条件的
经济适用房好像是申请人符合一定条件申请得到,转让是有条件的
原经济适用住房性质不变,并经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批准、相关税费及房屋差价等)您好。购买经济适用住房5年内,可上市交易;
2、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需退出的。
不同年限的经济适用房产权交易有不同的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经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准,回购价按原出售价格每年扣减1%计算。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差价的80%计算。也就是说可以过户,并交纳相关的税收、补缴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包括土地收益价款,并不是这样的:
1,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因继承,并办理以下手续。
第一。
第二,主要分以下两种情况。满了五年之后,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利用廉租住房专项资金回购,并在其房地产权属证书上注销原经济适用住房注记,取得房屋完全产权,就可以买卖、依法办理相关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赠与或离婚析产等原因需要变动房屋产权的,受让人应当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购买条件 2018-07-08 23: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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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是可以继承的,而且在继承之后保持经济适用房的性质不变,因为经济适用房适宜享受过特殊福利政策的住房,在房屋产权变更的时候受到一定的限制。遗留的经济适用房,作为父母的遗产处理时,应该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在取得经济适用房的所有权后,也同样要遵照5年才能够入市的标准,在交易的时候也要支付10%补交综合地价款。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流程:1、需要由申请人持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和家庭收入证明,到当地的街道办去申请经济适用房的登记。2、先由街道办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批,并且填写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表,对于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在居住地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3、经过公示无异议之后,由街道办签署审批建议并且盖章,转到该地区的规划建设局进行再审。4、区规划建设局对街道办事处上报的申请资料进行复审,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并鉴章。5、申请人领取已经复审过的申请表,通过摇号的形式要办理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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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经济适用房还能继承商品房吗1、如果已经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的,就不可以再买商品房了,除非你把这套经济适用房给处理完了,才可以购买商品房。2、继承商品房需要退还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的家庭不允许拥有除经适房以外的房产。如果想要将父母的商品房过户到自己名下,就必须退出经适房。此外经济适用房是以家庭为单位申购的,中签经适房的家庭所有成员均有经适房的产权。3、《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已参加福利分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人员,不得再次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严禁任何单位借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实施住房实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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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也不受5年限制上市年限的限制,但继承后仍保持经济适用房的性质不变。即再次上市仍需符合首次取得房产证之日起满5年的条件。经济使用住房可以赠与,但必须在经济适用住房取得房产证之日起满5年后,方可赠与。 赠与过户需提供的资料为: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3、房屋赠与合同公证书(原件); 4、赠与方夫妻双方身份证、婚姻证明材料(复印件并交验原件),未婚人员提供由街道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或户籍证明(未婚)和婚姻状况声明书; 5、受赠方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6、其他共有人同意赠与书面意见; 7、地名门牌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8、房屋测绘成果书(表)(原件); 9、契税完税凭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10、根据情况其他需提交的资料以及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各类申请表等资料; 11、若当事人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委托公证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12、受赠人为未成年人的,由监护人代为办理,并提供监护关系证明材料,其中监护人为父母的,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家庭户籍证明或同籍户口本(复印件并交验原件);除父母之外的监护人,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和监护关系公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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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2009年2月1日起施行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5年后,方可将所购房屋上市出售,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50%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取得完全产权之后,如果经适房申购人过世,家庭成员能够继承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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