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各个地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规定补偿,各个地区标准不一。《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第十四条 拆迁宅基地上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款。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第十五条 拆除宅基地上房屋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安置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拆迁补偿款,并与安置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款结算差价;但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以经济适用住房安置被拆迁人的除外。
全部5个回答 >宅基地拆迁多少钱一个平方
138****9054 | 2018-07-07 14:15:03-
154****7360 一、新农村建设宅基地有补偿吗
一看你们和村里签了协议没,有协议,按照协议办;
二看你们当地政府是否出台相关政策没有,宅基地是免费提供还是按照建筑面积给与补贴。
二、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
“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宅基地属于公有财产,其产权属于村集体,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可建立房子。当宅基地要拆迁的时候,涉及到两种补偿。
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给在宅基地上的居住人。
村民建立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私有财产,所以房屋补偿属于村民私人。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另外的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重分配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三、补偿标准
征地的补偿费分为两种。其一,征用农村耕地的补偿费。它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以及附着物的补偿费。其二,征地的土地补偿费。这一般是被征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6—10倍。
四、宅基地及房屋补偿标准及计算公式
房屋拆迁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实际情况来确定。计算公式为: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户均安置面积÷户均宅基地面积
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批准、切不超控制标准。
房屋重置成新均价的具体标准由区县部门以上区域内农村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平方米幅度内确定。户均安置面积,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按照各地的实际情况而定。 2018-07-07 14:16:33 -
147****7663 首先,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实行“分开补偿”的,所谓的“分开补偿”就是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
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使用权归农民,所以拆迁的时候,就有两种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另一种是房屋补偿。因为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归集体所有的,所以宅基地的补偿归集体所有,宅基地的使用者农民不能获得补偿。
房屋是农民所有,所以房屋补偿归农民所有,多以农民的宅基地被征收之后,如果没有其他的宅基地,农民就会被重新分配新的宅基地。
宅基地和房屋的补偿方式有哪些呢?
1.置换补偿,在规划区之内按照不同的地价折换成面积对农民进行安置。
2.货币补偿,这个比较好理解,就是按照多少面积直接折换成钱给农民。
随后就是房屋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这个补偿一般都是给钱。
补偿的公式: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起来看看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吧。
1.草房:一平米1900块钱。
2.砖瓦房:一平米2400块钱。
3.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一平米2800块钱。
4.楼房:一平米3300块钱。
5.异地安置补助费:一户2万块钱。 2018-07-07 14:16:13 -
146****1667 补偿标准
征地的补偿费分为两种。其一,征用农村耕地的补偿费。它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以及附着物的补偿费。其二,征地的土地补偿费。这一般是被征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6—10倍。
四、宅基地及房屋补偿标准及计算公式
房屋拆迁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实际情况来确定。计算公式为: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户均安置面积÷户均宅基地面积
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批准、切不超控制标准。
房屋重置成新均价的具体标准由区县部门以上区域内农村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平方米幅度内确定。户均安置面积,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按照各地的实际情况而定。 2018-07-07 14:16:01 -
141****0276 农村拆迁,对于宅基地并没有补偿,因为宅基地本来就不是农民自家的,是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村拆迁补偿赔偿的是宅基地上的建筑 2018-07-07 14: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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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2797 您好,这样看具体的拆迁位置以及拆迁原因与规划,不同的城市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拆迁补偿当然也是有所区别的。 2018-07-07 14: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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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法:严禁法官提前介入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活动今天获悉,**高人民法院日前发布了《人民法院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规定〉的实施办法》,并同步发布司法人员履职保障十大典型案例。《办法》共二十四条,涉及免受干预、免责机制、救济渠道、公正考核、安全保障、休假权利、薪酬保障等内容,是对《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的细化和落实。主要内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明确法官依法办案不受外部干预。《办法》强调,法官依法办理案件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有权拒绝执行任何单位、个人违反法定职责或者法定程序、有碍司法公正的要求,并应当按照中央有关规定予以记录。除参加专业法官会议外,法官有权拒绝就尚未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或者本人未参与审理的案件发表意见。第二,要求不得安排法官从事超出法定职责范围的事务。《办法》以列举方式,将招商引资、行政执法、治安巡逻、交通疏导、卫生整治、行风评议等界定为“超出法定职责范围的事务”,要求各级法院不仅应当拒绝任何单位、个人安排法官从事上述事务的要求,也不得以任何名义安排法官从事上述活动。此外,《办法》还严禁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参与地方招商、联合执法,严禁提前介入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具体行政管理活动,杜绝参加地方牵头组织的各类“拆迁领导小组”“项目指挥部”等临时机构。第三,规定了法官受到非法处理、处分时的救济渠道和救济方式。一是明确法官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被调离、免职、辞退或者受到降级、撤职等处分的,其所在法院应当及时予以纠正,或者建议有关机关予以纠正。二是明确法官提出异议、申请复议和申诉的权利。法官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非经法官惩戒委员会听证和审议,不受错案责任追究。法官对涉及本人的惩戒意见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审查意见的法官惩戒委员会提出异议;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法院申请复议,并有权向上一级法院申诉。三是明确法官受到错误处理、处分后的救济措施。对法官作出错误处理、处分决定的,在错误被纠正后,当事法官所在法院应当及时恢复其职务、岗位、等级和薪酬待遇,积极为其恢复名誉、消除不良影响,视情对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赔偿或者补偿,并商请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诬告陷害者或者滥用职权者的责任。第四,强化了对法官及其近亲属人身权益的保护措施。针对近年屡见不鲜的扰乱法院办公、庭审秩序和威胁、诽谤、侵扰、伤害法官事件,《办法》从组织保障、硬件配置、机制建设和配套举措等方面,强化了对一线司法人员及其近亲属人身权益的保护措施。一是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设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组织领导、统筹协调与司法人员履职保障相关的事务;二是加强履职保障设施建设。要求各级人民法院的立案信访、诉讼服务、审判区域应当与法官办公区域相对隔离,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配备具有录音功能的办公电话和具有录像功能的记录设备,提供配备录音录像设施的专门会见、接待场所;三是强调严格依法惩治违反法庭规则、扰乱法院办公秩序的行为;四是要求切实维护法官及其近亲属的信息安全,对偷窥、偷拍、窃听、散布法官或其近亲属隐私的行为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是对于法官因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本人或其近亲属遭遇恐吓威胁、滋事骚扰、跟踪尾随,或者人身、财产、住所受到侵害、毁损的,要求其所在人民法院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并商请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第五,切实保障法官在公正考核、薪酬保障、教育培训、心理疏导、医疗保障和休息休假方面的权利。一是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健全完善法官考评委员会工作机制。对法官审判绩效的考核、评价,必须由法官考评委员会作出,考核结果应当公示。法官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申请复议。二是要求按时足额发放法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考核奖金的发放不得与法官等级、行政职级挂钩,注重向一线人员倾斜。三是要求为法官提供心理咨询和疏导服务,普遍建立和认真落实法官年度体检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完善法官的医疗保障制度和抚恤优待办法。四是要求每名法官每年至少应当参加一次脱产业务培训。五是要求依法保障法官的休息权和休假权,认真落实年度休假等制度,切实保障法官必要的休假时间,并将法官休假落实情况纳入各部门绩效考评范围,不得以任何方式变相阻碍法官休假,不得强制要求法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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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4日发布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价款扣除时间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的解读,《公告》明确七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为避免对以前的申报结果进行调整,《公告》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以及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允许在计算销售额时扣除但未扣除的,从2016年12月份起按照现行规定计算扣除。 二是《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新明确的税目适用问题,涉及纳税人前后实际适用税率的变化,《公告》明确了不同情形的处理方式。 三是《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明确的免税或不征税项目,如果纳税人此前已经申报纳税,《公告》明确了抵减以后月份应缴纳增值税的具体处理方式。 四是对于保险公司开展共保业务发票开具问题,《公告》明确,共保业务中,如果由主承保人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并全额收取保费,然后再与其他共保人签订共保协议并向其支付共保保费,则应由主承保人向投保人全额开具发票,其他共保人向主承保人开具发票;如果主承保人和其他共保人共同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且分别收取保费,则主承保人和其他共保人应就各自获得的保费收入分别向投保人开具发票。 五是明确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计算可抵扣土地价款时,地下车库面积不纳入“建筑面积”进行计算。 六是为减轻纳税人负担,《公告》明确,纳税人继承或接受遗赠房屋产权,在办理免征增值税手续时不再要求提供经公证的证明资料。 七是关于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免租期是否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问题。厂房、写字楼或者商铺的租赁业务中,承租方在租赁后,都需要进行装饰装修,占用大量时间,为此承租方往往要求出租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一定的免租期优惠。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是以满足一定租赁期限为前提的,并不是“无偿”赠送,《公告》明确,这种情形不属于视同销售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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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等拆迁%7E%7E%7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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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征用农村宅基地一般如何补偿土地管理法关于宅基地的补偿费规定: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宅基地补偿标准:宅基地补偿是根据各地不同而制定的,补偿标准要到当地相关部门去查。如果觉得补偿标准太低:1、可以去土地部门咨询当地补偿的标准是多少;2、如果标准过低,可以去上级部门投诉。怎么补偿: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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