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住房出售不同于普通的商品房买卖,由于长期以来我国城镇职工收入普遍不高,国家就通过以相对低廉的价格出售公有住房,并且按照职工的工龄、职称等多方面因素进行折价。由于我国公有住房出售转为产权具有特殊性,产权人只有在确保非产权人的同住人的居住权不受侵害的前提下才能对房屋行使占有、收益、使用和处分的权利。 首先我们要明确该套房屋是否为王父的遗产。根据《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本市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房地产权证书是房地产权利人依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和房产的占有、使用、经营、处置权的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地产权利受法律保护。”所以从产权证上来看,该套房屋的产权人为王父。 但由于该套房屋是公有住房出售后转化成个人产权的,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处理公有住房出售后纠纷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第10条规定:“婚姻存续期间购得的房屋,房屋产权虽以配偶中一人名义登记的,除有书面约定外,该房屋产权为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取得时间以买卖合同签订的时间确定。”从来信看,该套房屋是王父母婚姻存续期间购得的房屋,房屋产权是以王父名义登记的,且王父母之间没有就此进行书面约定,所以该套房屋为王父母的共同财产。当王父去世时,首先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所分出的财产才是王父的遗产。也就是说,房屋一半的产权是归王母所有,房屋的另一半产权才是王父的遗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王父生前并没有对该套房屋产权归属立下遗嘱 ,那么王母及其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该套房屋的一半产权。 另外,我们该如何看待王某的出资行为呢?根据本市购买公有住房的规定,职工购买公有住房应先取得该房屋内同住成年人的书面同意,由同住人同承租人协商确定产权人,可以由一人所有,也可以由多人共有。从本案来看,该套房屋购买时,王某出钱,用王父工龄作为折扣,**终将房屋的产权确立为王父。那么王某的出资行为有两种可能:一种就是王某将出资款无偿赠与王父;另一种就是王某将出资款借贷给王父。由于当时王某和其父亲之间就出资行为未立下任何书面约定,我认为王某的出资行为只能推定为事实上的赠与行为。
全部4个回答 >什么时候买入的售后公房是商品房
143****5269 | 2018-06-22 21:36:18-
158****3197 购买公房有一定的优惠政策,首先公房的价格较低,往往按照标准价或成本价出售,其次在标准价或成本价的基础上还有工龄、职务或职称方面的优惠折扣。而商品房房价较高,折扣优惠也完全依据开发商的售房政策而定。 2018-06-28 20: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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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9103 法律上没有本质区别,都是私有产权。实在要问区别在于来源不同,售后公房时向政府购买所得,商品房是向开发商购买所得。 2018-06-28 20:4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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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1779 承租公有住房的居民户和符合分配住房条件的职工,按出售成本价乘以地段、朝向、层次等增减系数和成新折扣率,并以其他优惠条件等将已租住或分配的公有住房购买,该公有住房就转为售后公房,并按相关规定缴纳物业服务费。 2018-06-28 20:4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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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4598 首先你买了以后就变成商品房了,与普通商品房出售一样,另外税费问题,就三个,一个营业税,一个个税,还有个中介费,满五年的话就没有营业税了,如果是唯一一套个税也没有,你就没有税的,就一个点的中介费,如果买过来不满五年的话那税就多了,光营业税就5个点。 2018-06-28 20:4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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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4956 根据不同的房改后自1994年起**把公房(也就是使用权房)出售给职工(买下产权),后来已售公房可以上市出售,于是这些上市的已售公房被称为售后公房。 2018-06-28 20:4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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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原来是租赁的公房通过房改后 ,出售给原承租人。这部分已经出售的公房就叫售后公房。通俗的说:就是把公房(也就是使用权房)出售给职工(买下产权),后来这些公房可以上市出售,于是这些上市的公房被称为售后公房。售后公房主要分为两种。一、央产房。是指中央单位或央企的性质的房产。二、一般性质的公房。是指非央产房的公房,包括一般国有企业、非中央级别的事业单位、机关的房产。其中前一种在单位出售给职工后,并不是一定可以上市交易,是否可以上市交易,需要到央产房管理办公室查询。同时,即使可以上市交易,也需要与房屋原产权单位签订物业和供暖协议,之后才可以进行上市交易办理。后一种性质的售后公房可以进行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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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是机关单位建造的分配给职工居住使用的住房,职工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但是,职工可以工龄加货币的形式购买所有权,即为售后公房,更多的接近政策导向。而商品房顾名思义,更多的是偏向于市场导向。所以商品房和售后公房在出售购买限制和税收上都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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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售后公房的房产证是朱红色的。 上海售后公房即原来是租赁的公房通过房改后 ,出售给原承租人。这部分已经出售的公房就叫已经售后公房。而被购买的公有住房则是已购公房。已购公房买卖需要注意对方是以什么价格从单位购买公房的,土地出让金是否已经缴纳。售后公房**大的特点是面积小、总价低。售后公房主要分为两种。一、央产房。是指中央单位或央企的性质的房产。二、一般性质的公房。是指非央产房的公房,包括一般国有企业、非中央级别的事业单位、机关的房产。其中前一种在单位出售给职工后,并不是一定可以上市交易,是否可以上市交易,需要到央产房管理办公室查询。同时,即使可以上市交易,也需要与房屋原产权单位签订物业和供暖协议,之后才可以进行上市交易办理。后一种性质的售后公房可以进行上市交易。在上市交易时成本价售后公房可以进行直接交易,标准价或者优惠价售后公房需要补交成本价后才可以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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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在中国兴起于80年代,它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房屋,均按市场价出售。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另外,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等。商品房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外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两种。商品房只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它是开发商开发建设的供销售的房屋,能办产权证和国土证,可以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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