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的规定,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公摊的计算公式公用建筑面积的计算原则: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者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也就是说,整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减去整栋建筑物各套(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即为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公用建筑面积÷整个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公摊的基本原则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的基本原则是:1、商品房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2、为整栋商品房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该栋楼各套商品房分摊;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3、公用建筑面积按面积比例分摊,公摊后,不划分各套商品房分摊的建筑面积的具体部位,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原设计的使用功能。
全部3个回答 >地下人防通道计算建筑面积吗
143****8695 | 2018-06-18 11:58:54-
144****4643 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规定,下列项目不应计算建筑面积:独立的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 2018-06-18 12: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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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3721 建筑物才计算建筑面积。
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属于构筑物,不计算建筑面积。 2018-06-18 12:04:47 -
158****8545 1.9层(含)以下的民用建筑,基础埋深大于3米(含)的按首层建筑面积计算;基础埋深小于3米的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2%计算。
2.防护区以内的面积是人防工程建筑面积。人防工程可按《人防地下室设计规范》设计,考虑平战转换,便于平时使用,满足人防工程设计要求即可。
3.各个地方的标准不同,有些地方只需要测算高层标准层投影面积之和就行。有些地方多层部分要按照总建筑面积的百分之3来做人防面积。有些地方多层部分只要基础埋深超过3米,都按照高层来测算,即多层也按照高层一样算投影面积。
2018-06-18 12:00:46 -
141****5451 【 计算方法】:十层以上(含十层)的建筑,应修建“满堂红”防空地下室,可按其第十层标准面积指标计算;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基础埋深超过3米(含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3%修建;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基础埋深不超过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2%修建;单建工程(地上建筑投影范围之外的地下建筑)应按其面积的30%修建。 2018-06-18 12: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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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的规定,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公摊的计算公式公用建筑面积的计算原则: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者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也就是说,整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减去整栋建筑物各套(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即为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公用建筑面积÷整个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公摊的基本原则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的基本原则是:1、商品房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2、为整栋商品房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该栋楼各套商品房分摊;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3、公用建筑面积按面积比例分摊,公摊后,不划分各套商品房分摊的建筑面积的具体部位,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原设计的使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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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闭式走道计算建筑面积的几种情况:1、全封闭的阳台接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2、与房屋相连的有柱走道、两房屋间有上盖和柱的走廊,均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3、 房屋间永久性的、封闭的架空走道,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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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的产权到底属于谁,现在谁都说不清楚物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虽然人民防空法第二条规定人民防空属于国防的组成部分,但并不代表说人防工程属于国防资产。人民防空法第五条的规定说: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但这只涉及到收益权,不完全涵盖所有权定义中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类权利。总结起来就是,法律上根本就没有说清楚这个事情,有人防部门管,投资方收益,但是产权,到现在为止还是个未知数。至于你说的属于全体业主,关键在于证实一点:人防工程的建设成本已经分摊到全体业主购房款里面,那么就属于是你们业主们投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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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民用建筑工程应当按照下列标准修建人防地下室:(仅供参考)(一)新建10层(含)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二)新建除一款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地面建筑面积的2%~5%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三)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除一款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新建民用建筑,按照一次性规划地面总建筑面积的2%~5%集中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按二、三款规定的幅度具体划分:一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按照4%—5%修建:二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按照3%~4%修建;三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和其他城市(含县城)按照2%~3%修建。新建防空地下室的抗力等级和战时用途由城市(含县城)人民政府人防主管部门确定。按照规定应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因地质、地形等原因不宜修建的,或者规定应建面积小于民用建筑地面首层建筑面积的,经人防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修建,但必须按照应修建防空地下室面积所需造价缴纳易地建设费,由人防主管部门统一就近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收取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人防主管部门按照当地人防地下室的造价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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