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办理流程是:(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全部3个回答 >房产公司不给我房产证,我该怎么办?
155****5806 | 2018-06-17 01:13:16-
157****4483 权属登记通常先由开发商完成初始登记,之后才由各个买受人分别办理商品房买卖登记。初始登记主要系由开发商向权属登记机构提供立项批文、土地使用权证、测绘资料等证明文件,在此过程中开发商可要求买受人配合提供相应材料。在开发商完成初始登记后买受人可自行申办产权,其间需开发商提供相应材料(如单元测绘图纸等)的,开发商负有相应协办义务。因此,开发商负有的办证义务主要分两部分:一是初始登记时以其为主的办理义务;二是买受人申办产权时其所承担的协办义务。
当开发商将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各项规定资料(共约计13件)备齐交给权属登记部门进行初始登记,并取得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的收件单,应视为开发商已完成初始登记办证义务。在合同无特别约定时,且买受人未在法定或约定期限内申办产权,开发商即完成其办证义务。
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双方约定办证义务的,从双方当事人约定。如合同约定“开发商在交付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备齐资料,为买受人向登记机构办理权属登记手续,买受人应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开发商应在完成整个房地产项目的初始登记后,还负有为买受人主动办理单元权属证书的义务,买受人应按开发商要求及时提供有关证件,开发商承担办证义务直至其取得权属登记部门关于申办单元权证资料的收件单时止。
如何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的大致步骤为:
首先,开发商要向房管局提供齐全的房屋前期资料,如规划许可证、用地许可证、开工证、竣工图纸等。
第二,根据上述资料,由测绘部门进行实地测绘并绘制图。
第三,根据实际测绘的面积结果到房管局交易部门立契过户。
第四,凭借买卖契约,房管局房政部门审核后装订齐备的档案并拟定、发证。从这个过程看,要把房产证如期地办理出来,开发商起主要作用,不是开发商一家就能独立完成的。
因此,有些购房者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仍拿不到产权证,原因由可能是开发商本身存在的诸如:房产开发前期资料不全、未能通过有关部门综合验收、未能委托办理实地测绘手续。对于非因开发商的原因导致的逾期办证,如房管局有关测绘级行政部门因作业繁忙而延缓了发证时间。
2018-06-17 01:13:45 -
154****8947 1.要确定当时买房时是否签订正规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已经签订,且你已经交付完合同约定的全部房款且有开发商开具的收据,则一切没有问题,只要房产证办下来了,开发商无权滞留你的产权证。
2.如果你当时没有签订买卖合同,只有收据的话,就无法确定你的房产原值,这要就比较麻烦。
3.因为新房的产权证办理是走的批量手续,虽然交房了,但是产权证有可能房产管理部门还没有办理完毕,开发商当然无法给你产权证了,关键是要看当初你签合同时,合同约定的产权证办理时间,如果过了约定时间你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以上是鄙人的一点拙见,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2018-06-17 01:13:39 -
144****6716 请问我现在要怎么才能要回我的新房产证?
当然要按单位的意思办理才能拿到房地产证啦。
如果没有这些证是不是我继承过户也不能继承了?
过户要房地产证和本人办理 2018-06-17 01:13:35
![](https://mimages.jiwu.com/images/v7.0/jlq2.png)
-
答
-
答
起诉,要求办理房产证并承担违约责任。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进行起诉.
全部10个回答 > -
答
(1)协商解决我们可以将购房合同带上,自行去找开发商进行协商,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双方分歧不大的情况下,可达成一致相同的意见后,双方签订协议,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终处理方式,并由开发商对购房者进行赔偿。(2)发律师函倘若自行协商无果的话,那我们可以委托我们的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这样可以起到催告和警示的效果,催促对方积极主动承担责任,比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赔偿,终还是需要提起诉讼。(3)提起诉讼倘若在发完律师函和自行协商都无果以后,开发商都拒不解决问题的话,那我们可以去法院进行起诉,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如果是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适用专属管辖原则,即向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全部4个回答 > -
答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全部5个回答 > -
答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造成购房者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取得房产证;或者期房预购人在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内未取得房产证或者已竣工商品房的买受人自订立合同之日起90日内未能取得房产证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全部5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