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既然是合同,就应该是双方的事情,一方单独解除合同理应无效;2、《合同法》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全部3个回答 >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通知有效吗
154****9303 | 2018-06-16 12:51:30-
141****3071 不可以,如果已经解除合同,那么就不购买违约,就不会支付违约赔偿的。 合同的解除有两种方式,一是可以直接跟合同的相对方进行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解除合同,而是法定解除权。法定解除权包括以下情况: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018-06-16 12:53:41 -
146****1165 您好,一、哪些情形可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结合审判实践,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之事由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协议解除;
2、根本违约;
3、迟延履行;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怎么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司法解释主要从实体上规定了解除商品房买卖的事由,对其解除程序则应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处理。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该项紧接着规定,“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可见,行使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的一方应该履行通知的程序。没有通知的,法院应该行使释明权,要求主张解除的一方及时向对方通知解除。问题是,通知已经送达,但对方一旦提出异议之诉,主张合同解除的通知人对于合同解除的效力便处于不确定状态,须由法院裁判。 2018-06-16 12:53:14 -
135****8525 现实我些买房者往往处于弱势位所解房屋买卖哪些情况单解除合同于我些买房者维护自身合权益着重要意义今编家整理相关内容起看看吧
根据《华民共合同》第十四条及高民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房合同纠纷案件适用律若干问题解释》规定买房列十二种情况权单面通知卖房解除购房合同:
1、抗力 抗力致使能实现购房合同目买房权解除合同
2、卖明示违约 履行期限届满前房屋卖明确表示或者自行表明履行主要债务即卖明确表示交付房屋买房权解除合同
3、先卖抵押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卖未告知买该房屋抵押给第三导致买购房合同目能实现买房权解除合同
4、房二卖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卖该房屋卖给第三导致买购房合同目能实现买房权解除合同
5、隐瞒证售房事实卖房故意隐瞒没取商品房预售许证明事实或者提供虚假预售许证明买房权解除合同
6、隐瞒房屋抵押事实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事实买房权解除合同
7、隐瞒房屋已卖或拆迁安置房屋事实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卖给第三或者拆迁补偿安置房屋事实买房权解除合同
8、房屋主体结构合格房屋主体质量合格能交付使用或者交付使用房屋主体质量经检验确属合格买房权解除合同
9、房屋存严重质量问题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买房权解除合同
10、面积误差比超3% 卖交付使用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符合同汉约定处理式或约定处理式明确若面积误差比绝值超3%买受权解除合同请求返购房款及利息
11、迟延交付房屋卖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三月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买房权解除合同
12、迟延产权户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产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办理房屋所权登记期限(商品房买卖合同标物尚未建房屋自房屋交付起90;商品房买卖合同标物已竣工房屋自合同订立起90)届满超由于卖原导致买房办理房屋所权登记买房权解除合同 2018-06-16 12:52:46 -
153****2255 1、既然是合同,就应该是双方的事情,一方单独解除合同理应无效;
2、《合同法》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2018-06-16 12:5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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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拿判决书直接去银行,照道理是不会算你贷款的!因为钱是开发商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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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需依据《合同法》第93、94条。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若开发商违约,购房者可单方解除。注意收集证据,如开发商违约证明。必要时,可诉至法院,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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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2、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3、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4、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款项,经催告后三个月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5、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6、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呆滞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上述情况出现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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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故,要想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则应按此两种方式进行。合同解除的立法目的在于,给予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履行中出现了的法定事由,为避免因合同的履行而遭受重大损失提供的法律救济措施,以及违约方不应因合同的解除获得不当的利益。合同解除**重要的法律后果即“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涉及合同解除的条文多达10条(详见**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条款第八条、九条、十二条、十三条、十四条、十五条、十九条、二十三条、二十四条、二十五条)结合审判实践,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之事由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1.协议解除;2.根本违约;3.迟延履行;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具体言之,**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后三种事由明确列举规定。根本违约: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迟延履行: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其他解除情形: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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