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老人的名字,发果是在生前,是可以不用改继承者(儿子)的名字的。。。如果你生前要将房产过户给儿子,也是可以的,这是需要老的意愿的,别人是不能强加的。也可以采用遗嘱的方式将房产留给儿子,如果是独生子女,也可以不用写遗嘱的,反证都是只有儿子一人继承的。
全部3个回答 >房产证写继承吗
155****9318 | 2018-06-11 12:38:05-
155****0907 有的,房产证的内容里有房屋所有权来源这一项的,一般会写购买,赠与,继承等字样,根据房屋的实际来源做明确的标记的。 2018-06-11 12:4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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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8627 房屋继承过户,可以把所有继承人名字写在房产证 2018-06-11 12:4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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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2615 是的!
只要是合法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权,那么,在办理房产过户更名手续时,房产管理局职能部门会根据出具的公证书(留下存档一份)在新的房产证上写上全体继承人的名字,至于各自拥有的房产权属份额,在根据公证书内容的基础上,会询问几个当事人是平均拥有,还是自我声明降低拥有份额并签字按手印认可! 2018-06-11 12: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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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继承法》相关规定,继承开始后,没有遗嘱或协议的,按法定继承处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律依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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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后,你是你丈夫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与你公婆、丈夫子女同等地位,继承权只在你丈夫死亡以后发生作用,即如果在你丈夫死亡之前你们离婚的话,你对该房子是不能主张权利的。2、在房产证上加上你的名字,可以视作赠与,你可以按赠与份额享有产权,如果房产证上没有标明份额,就是共同共有,即产权人享有的产权份额相等。赠与是可以附条件的,例如可以约定离婚时赠与撤消,赠与条件应当订立书面协议,口说无凭。有无婚内赠与,在发生继承时是有很大差别的。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你丈夫的名字,你丈夫有父母、无子女,你丈夫死亡以后,你可以得到该房子的1/3产权;如果房产证上有你与丈夫两个人的名字,你丈夫有父母、无子女,你丈夫死亡以后,你可以得到该房子的2/3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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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加一个人多10元,你愿意可以连你父母的名字也加上,不要结婚证的,只要你们带着自己的户口本、身份证去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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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遗嘱与继承是2个法律概念。遗嘱是自然人的个人意愿表达,继承是说死了人之后的财产分配办法。在遗嘱有效的前提下,无视法律上的继承人顺序,直接按遗嘱上的意思分配。遗嘱怎么才有效呢?遗嘱的有效要件分为实质要件与形式要件。实质要件:1.遗嘱人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 3.遗嘱的内容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形式要件: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人在立遗嘱时,需要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这5种形式之一。其中公证指的是去一些公证机构来办理,这个是**权威**安全的,然后自书指的是遗嘱人自己以书面形式写遗嘱。 代书是指由其他人代替遗嘱人写遗嘱,录音指的是将遗嘱以口头形式记录下来保存在音像制品中,口头是指以口头形式立的遗嘱,但是代书、录音、口头这三种需要有两个以上作为见证人。但下列人员不能作为见证人: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我国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以及无法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2.法定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3.其他的利害关系人。只要符合我说的上述几个成立要件,就算对方找出再厉害的律师,那么只要那个遗嘱有效,那在民事诉讼中肯定会按遗嘱办事的。以上,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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