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都是地方性政策所以你还得到你们所在地税务部门或者房管局问问
全部3个回答 >在哪种情况下才能免去契税?
138****4284 | 2018-05-31 10:57:34-
156****7305 一、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卖房时减免营业税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个人将购买超过 5年的符合本市公布的普通住房标准的住房对外销售的。
2.个人将超过5年的符合本市公布的非普通住房标准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差额征收营业税。
3.本市城镇居民按房改政策购买的售后公房,并首次转让。
4.卖出的房子属于动拆迁安置房屋。
(目前,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了)
二、契税减免,包括:
1、普宅首套房可享首套房契税优惠
个人头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为1.5%,而对于个人头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为1%,二套房或者是非普宅才需缴纳契税3%,而别墅和非住宅,含商铺、写字楼宇、车库类按4%征收。
注意: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的,该套房产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头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契税可以减免:
2、拆迁户可享契税减免优惠
契税抵减优惠针对于拆迁户,对被拆迁人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销售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销售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所以拆迁户申报减免契税,凡减免税证明资料齐全、规范的,可实行征收窗口审核、即时办理。
这两种情况可以进行契税减免,那么还有一些情况是可以直接免去契税的,例如:
3、离婚分割也就是产析可免契税
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
4、夫妻间房产更名时,契税也是减免的
夫妻之间的房屋、土地权属“加名”、“减名”、“换名”或变更共有份额的,均享受免征契税优惠。
5、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2018-05-31 11:08:29 -
148****0203 两种情况能退契税
1“纳税人已按预售面积、预售房款缴纳契税,但办理房产证时,发现实测面积与预售面积有误差,导致房款发生变化,致使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可以申请退税。”,这种情况依据的是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纳的税款。
2“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房屋交易不成立,买卖双方撤销原房屋销售合同(也可以是起诉胜诉后解除购房原购房合同),并签订有退房协议,在办理房产证之前可以申请退还已缴纳契税。”此种情况依据的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购房人办理退房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缴纳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缴纳契税。
办理退税需携带的要件
“符合条件办理退契税的申请人,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缴纳契税的税票原件(两联)及复印件1份、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销售不动产发票或购房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1份、退税申请人本人的银行卡复印件1份,并注明开户行网点名称及开户日期。”
此外,因为上述第一种情况退税的,除上述要求外,还需携带房屋面积测绘图原件、复印件1份;因第二种情况退税的,还需携带买卖双方签订的退房协议、销售方出具的有关退房的情况说明、销售方出具的退还房款凭证,因无法贷款导致退房的还需银行出具无法贷款的情况说明。
办理退税流程
1 纳税人持退税要件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地税局窗口申请退税
2 窗口开具税收收入退还书并加盖退库印鉴
3 到市地税局契税分局查询当时纳税的缴款书(该缴款书需要提交复印件给人民银行)
4 到市地税局办公室加盖公章
5 到退税所涉区级财政局国库科审批并加盖退库印鉴
6 到市财政局国库科审批并加盖退库印鉴
7 到人民银行国库科审批
8 人民银行审批通过,通知地税局窗口,其后由地税局窗口专人电话通知退税申请人查询税款是否到账。
为方便纳税人退税,避免纳税人多头跑,退税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地税局窗口提供齐全退税要件后,可由窗口工作人员代为办理。审批通过后,工作人员会电话通知退税申请人查询税款是否到账。 2018-05-31 11:05:26 -
157****1137 一.契税介绍。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契税。(1)
二.需要交纳契税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2)第二条之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行为需要交纳契税。
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使用拍卖、招标、双方协议的方式;土地使用权转让可以使用出售、交换、赠与的方式,但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房屋买卖包含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
三.纳税义务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房屋赠与等由获得产权的一方的交纳契税。以房产作投资的,产权承受人缴契税;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经营企业,免纳契税;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照章纳税。以获奖方式取得房屋产权的,其实质是接受赠与房产,应照章缴纳契税。房屋交换,交换房屋的价值相等的不征收契税;其价值不相等的,按超出部分由支付差价方缴纳契税。
四.补充。减征或者免征契税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契税;还有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2018-05-31 11: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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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怎么才能免契税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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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下列情况可以办理公积金全额提取:1、离休、退休的;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3、出境定居的;4、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5、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公司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自2017年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已全部可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逐步实现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同时,大力推进异地贷款服务,满足缴存职工跨地区购买住房的资金使用需求。2016年2月18日,根据央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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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 离休、退休的;(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 出境定居的;(五)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六) 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七) 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低生活保障金的;(八) 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九) 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十) 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十一)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十二)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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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时注意定金与订金区别 定金是指在债权债务关系中,为证明债的成立和保证债的履行,一方当事人在债务未履行之前,先行交付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货币。定金是债权担保的一种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通常人们把购房合同的订金划分为预付款,意思指购房者怕看中的房子不能买到而交的预订的钱,可以理解为一种预付款行为,合同确立、履行时预付款要充抵价款,合同不成立时预付款应当返还。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担保法》规定,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所以针对你的情况:如果按照合同注明的“定金”,对方违约则要双倍返还定金;如果按收据“订金”,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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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与法院审判实践来看,购房者是可以单方退房的。可以退房的条件主要包括约定条件与法定条件两种。约定条件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如房产商延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另外,购房者也可在合同中约定如小区规划或配套设施不符合售楼广告或售楼书、房屋交付后在一定期限内无法取得产权证等退房条件。根据《合同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双方当事人约定了退房的具体条件,且购房者又能证明该条件成立的,若购房者起诉至法院要求退房,一般会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