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订单中的定金和订金是有本质区别的,对订金的具体处理也没有作明确的约定说明,当购房者违约时造成对自己不利的局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订金如在表述上没有定金的性质在合同中是作为预付款对待的,若合同没有订立,房产商应该把订金退还给购房者。
全部2个回答 >买房时要交什么费用 定金、订金、意向金有什么差别
146****3049 | 2016-07-05 10: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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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7964 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交易过程当中购房者很容易在 “定金”、“订金”、“意向金”迷失,弄不清这三种对以后的退款是有影响。那么如何在购房付款时区分三金呢? 购房“三金”指在商品房交易(包括二手房交易中)所说的订金和定金、意向金。 1、定金 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家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的标准的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做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若当事人即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双方可以选着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2、订金 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卖家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3、意向金 意向金,它不是定金也非订金,严格的说它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意向金的支付至少买方购买房屋的意愿表示。在意向金还没有转为定金之前,购买人随时可以拿回意向金,就如你给朋友几百元钱,让他为给你代买一件物品,在他没有购买之前,你完全可以通知他你不买了,让他把钱还给你。 在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中,意向金转为定金的议价方式,已近逐渐转为行业惯例。意向金转定金后,上下家任何一方违约或中介方“一房二价”,都应当承担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赔偿责任。 一般情况下,意向金转为定金后,如果买家违约不买房,意向金将不能退还;如果卖家违约不卖房,则按“定金罚则”双倍返还买家。但是如果《购房意向书》中只对购房价格、房屋状况做了简要约定,那么,当卖家和买家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过程中,对付款时间、付款方式、房屋交付及过户登记等其他主要条款产生分歧,并导致买卖合同**终未能签订,买家和卖家均不存在违约情况,交易的失败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即不存在违约情形,则应当解除意向金转为定金后的担保关系,即退还意向金。 以上内容就是对购房中出现的买房三金“定金、订金、意向金”的解读,希望能够在您的购房之中让您对这三个概念更清晰,避免产生购房纠纷。 2016-07-05 10: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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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有法律效应,订金是预付款,意向金是诚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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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销售商在销售时往往不是当天订立合同,而是先订立预订单,订立预订单时收取一定的款项作为订立合同的保证,所以该款项应是具有立约定金的性质,一般会约定是房子的面积、单价等,订立合同的时间、款项交付时间。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应该称作定金,交付定金一方作为订立主合同的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但预订单中的定金和订金是有本质区别的,对订金的具体处理也没有作明确的约定说明,当购房者违约时造成对自己不利的局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订金如在表述上没有定金的性质在合同中是作为预付款对待的,若合同没有订立,房产商应该把订金退还给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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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金初表意,订金确认意,定金已签合同。注意,定金不退,订金可谈,意向金可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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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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