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是人生大事,商品房价格不低,购买却有陷阱,七大圈套一定要避开。商品房在中国兴起于80年代,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另外,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 了解了商品房概念,下面要讲一下购房商品房时可能遇到的消费陷阱,毕竟也不是所有开发商都有道德底线的。新手买房更要多做功课,了解各种意外情况,才能有幸买到称心如意的好房。业内专家提醒广大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要注意开发商常用的“七大圈套”。 一、“捂盘”惜售。新楼刚开盘时,有一些开发商是先把位置不好的房子拿出来销售,好位置的房子反而被保留下来,然后每个月推出几套,其目的是为了在后期的销售中提高价格和便于销售。 二、“样板房”花招。样板间是购房者了解楼盘**直观的方式,是衡量房屋质量、结构的因素之一。但是,一些开发商有时会利用装修中的视觉误差来诱导消费者。建议购房者在看“样板房”时多考察房屋的结构和装修工艺、用料,把“样板房”作为自己装修的参考,而切莫原样照抄。 三、不要轻易交付定金。要在**终确定购买并签订购房协议后再交定金,否则你一旦改变主意,开发商以消费者违约为由不返还你的定金。 四、不要轻信开发商的广告宣传。要理性审视广告内容,并要求开发商把广告宣传的承诺写入合同约定条款。中国法院在裁定商品房纠纷时,是以合同为依据,而并不以广告宣传的内容为依据。 五、注意“精装房”究竟精不精。精装修的房子,免去了消费者购房后装修的麻烦,尽管房价不菲,还是受到了不少消费者的青睐。但是,一些开发商推出的精装房,其装修用材明显与装修价格不符。建议消费者购买“精装房”时在合同中明确“精装房”的装修标准、所用材质、价格、质量标准、售后服务等内容,以免上当。 六、注意按揭贷款。一些开发商为了解决资金不足问题,在楼盘刚开始销售的时候,假借自己公司员工的名义,向银行办理按揭贷款以套取资金,然后再将这些房屋出售给消费者,并且往往要求消费者一次性付款。这种房子在办理产权证的时候,往往会有麻烦,甚至很长时间办不下来。 七、注意房屋面积。消费者应当特别注意合同中对房屋面积的约定。房屋建筑面积的准确值需要实际测量,而并非是使用面积与开发商单方确定的系数相乘的简单算法,这往往是很不准确的。一些开发商利用消费者难以测量出实际建筑面积的情况,往往单方面虚增系数值。对此,消费者要高度警惕,必要时,应请有法定资质的测量机构进行测量。 当然,开发商也不是不想卖房子,所以陷阱虽然多,购房者只要多留意都可以避开。当然,一旦发生这些意外情况,购房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该及时与开发商进行交涉,如果交涉不成可带上相关证据到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建委、房产局等行政部门申诉,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购买商品房注意的陷阱有哪些 如何规避这些陷阱
138****9425 | 2016-06-07 11:26:34-
136****0229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活跃,房产交易量不断攀升,随之而来的房产纠纷也越来越多,特别是商品房是其中重灾区。购买商品房要注意哪些陷阱?看看以下内容或许对你有所帮助,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1、广告陷阱。为了卖掉房子,开发商往往会在售楼广告中(包括沙盘、售楼书等)对绿化、会馆、**、幼儿园、游泳池、健身房、车位、超市、容积率、楼房间距等配套设施做美好的描述,但对于这种承诺又不写在合同里。结果当出现规划变更、绿地变停车场、房屋底下有大水泵、道路开通遥遥无期等情况,买房人要求有一个说法时,开发商却以规划变更已经通过规划部门批准为由推卸责任,或以合同约定不清搪塞,消费者一般很难得到补偿。房地产开发商或代理商就是利用购房者想当然地以为广告内容都会写入合同的心理,瞒天过海。 2、销售陷阱。通常现在楼盘推出,不少是以内部认购的形式来推广,这其实加大了买房者的风险。正当买房人认为自己得到了便宜之时,开发商其实也借此机会筹到了资金。更糟糕的是,内部认购的商品房是在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的,其销售行为是不合法的,因此,一旦出了问题,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往往无法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 3、信息陷阱。开发商制造假象,在房子数量、户型、朝向等推出和价格的制定上做文章。刚开始销售(开盘)时,开发商往往会把价格定得低一些,以所谓的“**低价”(通常是该楼盘楼层、朝向**差的一间)来吸引客户,而一旦有客户来购房,那个“**低价”也就不翼而飞了。 现场设“托儿”,制造一种销售兴旺的假象。在销售业绩示意图上伪装得一片红(红色标识代表已售单元),让人觉得楼盘好卖、销售兴旺,从而引发客户的购买欲望。 4、合同陷阱。一般情况下,开发商(售楼人员)会递给客户一份拟好的合同,合同会有许多空白的地方,有些地方是有待双方确定后注入相关内容的,而有些选择性填写处可能还空着。这时,购房者往往以为该说的都已注明了,合同就算是完成了,殊不知就是这些空白处为开发商日后作弊提供了条件。比如,标准合同第十五条迟延办理产权证的,违约金每日按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三计算,但您一不留神,开发商(售楼人员)便将此条款设计成按购房全款的万分之三承担违约责任。 2016-06-07 11: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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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买房,必然是一件慎之又慎的事情,购房者不仅要挑选到质高价优的好房子更要学会规避一些房产陷阱,那么买房有哪些常见陷阱呢,一起来看一下。 “特价房”想说爱你不容易 每次看到特价房的宣传广告都会十分心动,然而无论你去的有多早,跑了多少次,永远看不见广告上所说的特价房,售楼部的工作人员也总是告诉你卖完了。这个时候你一定会觉得是自己的运气问题,实则不一定。这很有可能是房地产商制造的宣传噱头,目的是为了吸引更多的购房者前来售楼部看房,特价房就成了镜中花,水中月。一般来说,想要买特价房的购房者可以选择在楼盘清盘的时候多关注楼盘信息,买到特价房的几率更大一些。 “打折优惠”深藏猫腻 售楼处楼盘的营销手段层出不穷,有些楼盘打出“所有房源×折优惠”“×折购房”之类的优惠,有种此时不买更待何时的冲动,要警惕这是开发商先提价再涨价的伎俩。这种时候,购房者要看的不是开发商给出的折扣多少,而是真正的成交价格是多少,跟之前的价格是不是确实有降低,再跟周边楼盘价格做一个对比。 “超低**”千万不要信 我们有时候会看到,某楼盘打出如此广告“**5万买两房、8万买三房。”举个例子也就是说总价80万元,**24万元的房子,现在只需8万元就可以轻松购?如果你认为这么简单就大错特错了,通常在购房协议里会注明,这里的5万或8万都只是第一笔**款而已,余下的十几万款额需要在规定时间内交清,表面上好像减轻了购房者的经济压力,实际落实下来却没有为购房者减轻多少负担。 “定金”和“订金”要小心 很多购房者都碰到过这种情况,选个周末去看房,结果售楼人员紧张兮兮的告知你“这个房子目前卖得很好,很多人都看上了,你如果确实想买可以先下定金,额外给您打九折,过两天就没有这么划算的价格了。”这个时候你的心就慌了,赶紧付了定金签了协议。你所不知的是就算事后因为各种原因你不想买了,这笔钱都不会再退给你,要么将就着买下来要么损失几万块。 “掺水”学区房无学位 中国人自古以来重视教育,学区房成为开发商卖房的重要手段。假学区房早已被曝光,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掺水”学区房。目前真正拥有学区房的楼盘并不多,一直是“僧多粥少”,而其中一些楼盘拥有的学区名额是有限的,往往采取先到先得的原则,较迟买房的业主有可能得不到有限的入学名额。所以购房者应该密切关注当地的政策变化,不要想当然的把买房等同于入名校。保险起见,购房者可以要求将“送学区”写入合同,避免将来出现纠纷可以法律维权。 小心开发商“捂盘惜售” 很多时候,刚开盘不久的新楼盘,但是很多楼层好、户型好、朝向好的房子已经被抢购一空,剩下的房子要么楼层高,要么户型差,而等到了旺季的时候,楼盘又开始推出众多优良房源大为宣传。实际上这有可能是开发商取得利益**大化的一种手段,平时不舍得拿出来卖,旺季的时候房价上涨再卖个高价,面对这种情况,购房者往往只能吃哑巴亏,束手无策。 这里例举的是楼市上的部分买房陷阱,可能片面仅给大家做参考,房子的好坏是影响一辈子的事,希望大家都能擦亮你的双眼,明明白白买房,开开心心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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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的时候会遭遇哪些陷阱呢?很多购房者是初次置业,买房之前没做充足的准备,落入购房陷阱是很难避免的,鉴于此,搜房网房天下今天就来跟大家分享一下买房过程中**常见的那些陷阱以及避免落入陷阱的方法。 买房过程中经常会遇到的陷阱有哪些呢? 1、 赠送面积可能存假 很多开发商会打着赠送房屋面积的旗号招揽购房者,但是**后验房的时候却发现并没有赠送面积,这只是开发商的营销手段而已,那我们怎么来避免落入这种陷阱呢? 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对于合同条款的内容一定要仔细查看,要求合同中要包含开发商口头承诺的优惠、合同里承诺赠送的面积是否合法、是否与规划相符。 2、定金收取陷阱 很多购房者在房屋中介的鼓动之下轻易就缴纳了定金,但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担保法》第89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这就要求购房者在缴纳定金之前一定要考虑仔细,因为即使后悔定金也不能要回了。 还有一部分购房者在中介的劝说下缴纳了部分定金,这种情况下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补齐剩余定金,如果购房者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前来,所付的定金就不予退还。因此,购房者无论缴纳小定、还是大定时都应谨慎,不要轻易缴钱而陷于被动。 3、 样板房面积增大 很多开发商都会在样板房上做手脚,为了使样板房看起来面积更宽敞,会将样板间做得比实际房间面积大一些,所以购房者在看房的时候,一定要对房屋的面积进行实际测量,避免被开发商的花招蒙蔽了双眼。 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从哪些方面来规避购房陷阱呢? 1、 买房前做好充足的准备 对于买房时要注意的事项提前了解清楚,在购房的时候,要注意的细节一样都不能落。当前的房产市场行情、房屋的产权问题、未来区域的发展规划等,这些问题都是重中之重。 2、 选择正规的开发商 要选择规模大、诚信度高的开发商,这样遭遇购房陷阱的几率更小。 3、 提前了解行情 房产投资是一笔不小的资金,很多家庭来说甚至是投入了全部身家,所以老板姓买房亏不起。想要避免房屋的贬值,一定要对市场行情多做了解,能有基本的判断,为了防止购买后房屋空置的现象发生还应该同时咨询房屋租赁市场,以防房屋空置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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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房前多了解行业知识,别贪小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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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租房客来说,好房东很重要,好房客也很重要,好的房客和房东是可遇而不可求的。除此之外,在租房的过程中,预防被骗也是很重要的,一些没有正规资质的中介公司或个人在租房过程中,通过耍手段、设陷阱的方式坑害租客,令其损失钱财,并严重影响生活和工作。 骗术一:骗取房屋租金 黑中介公司往往打着房屋出租代理的名义,以各种优惠条件从业主手中骗得房屋钥匙及一个月的空置期,以月付的方式支付租金,同时刊登低价出租广告吸引租房人士。 如果承租人看中此房,至少要以押一付三的方式支付房屋租金,而更多的是采取半年付、年付来支付租金。不法中介采用这种手段,短期内便可积累大量的现金,然后伺机携款出逃,从而给业主及租房人带来巨大的财产损失。 骗术二:巨额差价 一些不法中介会使用各种优惠手段,骗取业主信任后,以极低的价格代理业主的房屋,转手以不收取中介费的名义按市场价格出租,从而赚取高额差价。粗略计算,空置期加上差额部分,总额至少应在3000元以上。 骗术三:冒充房东骗取中介费 在这个骗局中,不法中介首先要租下一套合适的房子做道具,然后从该公司找出一名业务员冒充房东,对所有顾客报出的出租价格都远远低于市场价格。每当顾客看房满意与假房东签下合同并交纳了中介费后,这位假房东又找出各种理由不肯出租了。顾客找公司退钱时,公司说双方已签租赁合同,中介服务已经完成,房东属单方违约,中介费不予退还。 骗术四:以不法手段骗取各种名义的费用 这个骗局的过程是客户交纳300-500元的“看房费”后,由甲业务员带领客户去看一套房子(当然这套房子根本就不存在),在路上乙业务员打来电话冒充房东说临时有事去不了,另约时间看房或让该客户记下“业主”的电话号码,这时甲业务员会说:“你已和房东取得联系,根据合同看房费不予退还。” 骗术五:合同陷阱 不管是房东还是房客,在委托中介公司为之出租或租赁房屋时,都要与之签订一份委托合同,如果您不认真阅读其中的条款,很可能会掉入中介公司挖好的陷阱里。 正确的做法应是在验证房东身份和房产权等相关证件,并与房东签订正式的房屋租赁合同,做完物业交割后,才能给付中介公司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