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的推行主要是为了全面负责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的住房。人才安居采取实物配置和货币补贴两种方式实施,实物配置包括免租金租住、产权赠与、租住公租房和购买安居型商品房等形式;货币补贴包括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等形式。杰出人才,可以通过用人单位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免租金租住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全部2个回答 >深圳市人才有什么安居办法 优秀人才享有哪些住房补贴
131****1108 | 2016-05-11 16:28:27-
133****9290 深圳市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通过人才安居等政策打造人才“宜聚”城市,优化创新创业环境。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跟着小编来看看你能不能享受到住房补贴。 一、人才安居方式 实物配置包括免租金租住、产权赠与、租住公租房和购买安居型商品房等形式;货币补贴包括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等形式。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已婚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租住公租房或者购房优惠政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都符合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可以各自申请。 2、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应当在本市用人单位全职工作并通过用人单位提出安居申请。用人单位负责对申请人的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查验,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申请人同时符合租房补贴、购房补贴和公租房申请条件的,不得同时享受。 4、申请人自愿承租或者购买低于其人才层级所对应的面积标准住房的,低于标准部分不予补偿;自愿承租高于其人才层级所对应的面积标准住房的,超出标准部分,按照同期同区域普通商品住房的市场租赁指导租金(以下简称市场指导租金)缴交租金。 5、人才安居政策与其他住房保障政策不得同时享受。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申请租房补贴。 7、各类人才已享受广东省有关人才住房货币补贴的,在享受本市人才安居政策时应当扣除广东省人才住房货币补贴。 三、杰出人才安居 1、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的杰出人才,可以通过用人单位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免租金租住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2、杰出人才租住免租金住房应当签订租赁合同,免租金期限累计不超过10年。免租金期限届满后可以续租3年,但应当按照公租房租金标准缴交租金。 3、承租人不得转租住房。租赁期间发生的物业管理、水电气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担。承租人未按时缴交的,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 4、承租人离职的,原用人单位应当自离职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市住房保障部门。承租人离职未退房的,自离职之日起至被本市新用人单位录用之日止,按照公租房租金标准缴交租金,1年后仍未被本市新用人单位录用的,按照市场指导租金缴交租金。 5、杰出人才签订免租金住房租赁合同后,在本市全职工作满10年,贡献突出并取得本市户籍的,可以通过其用人单位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赠与所租住房。 四、领军人才安居 1、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拥有商品住房、未领取过领军人才租房补贴的领军人才,可以申请租住免租金住房3年,其中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领军人才免租金住房建筑面积标准为: (一)国家级领军人才不超过150平方米; (二)地方级领军人才不超过100平方米; (三)后备级人才不超过80平方米。 领军人才租房补贴标准为: (一)国家级领军人才4800元/月; (二)地方级领军人才3200元/月; (三)后备级人才2560元/月。。 4、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拥有不超过一套商品住房的领军人才,可以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购房补贴,其中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应当具有本市户籍。领军人才购房补贴由用人单位和政府按照1∶1的比例分担,政府根据用人单位实际补贴情况确定补贴金额,但政府补贴金额不超过以下标准: (一)国家级领军人才每年15万元,总额75万元; (二)地方级领军人才每年10万元,总额50万元; (三)后备级人才每年8万元,总额40万元。 五、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 本办法所称新引进人才是指本市接收的应届毕业生、新调入的在职人才、新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 1、新引进人才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办理接收、调入或者引进手续的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发放租房补贴: (一)本科以上学历; (二)具有本市户籍; (三)本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2、新调入的在职人才除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新引进人才应当在引进审批文件签发之日起1年内提出租房补贴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新引进人才的租房补贴标准为: (一)本科6000元/人; (二)硕士9000元/人; (三)博士12000元/人。 六、公租房配租(售) 1、公租房通过个人轮候、重点企事业单位定向配租(售)等方式面向人才出租。本市户籍人才可以按照深圳市公租房轮候的有关规定申请轮候。 六、申请材料 (一)人才认定证书; (二)劳动合同; (三)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籍证明、结婚证(仅限已婚人员),非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供居住证,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士还需要提供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明; (四)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拥有商品住房和政策性住房的声明; (五)用人单位担保文件; (六)房地产证(权利人为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用人单位已发放由其分担的年度购房补贴的凭证。 2016-05-11 16:3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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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日,被称为闵行“人才新政21条”的《闵行区关于促进创新创业人才发展的政策意见》发布,内容涉及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大力扶持人才创新创业以及加大人才服务保障等21条细则。 **高给予500万资助 21条”意见提出,落地闵行的中央和上海“千人计划”,按照创新和创业分类,中央“千人计划”人选分别给予350万元和500万元资助。对于上海“千人计划”人选分别给予**高175万元和250万元资助。协助外籍高层次人才办理外国人永久居住证、外国人就业证、海外人才居住证等,并由闵行高端人才服务中心提供全程服务。 为了鼓励用人单位引进符合闵行区产业发展方向的高层次人才,每引进培养1名人才入选市级人才培养计划,给予5万元奖励。对引进顶尖高层次人才和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中介机构给予**高10万元的奖励。 对于列入闵行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根据专业分类,实施与上海市相对应的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对列入“上海市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的人选,享受闵行领军人才生活待遇。 建设5亿公益基金 意见还指出,要加快人才平台建设,推动上海紫竹国家海创基地、漕开发浦江园市级海创基地、莘闵留创园区级人才基地等平台建设。对创业团队的核心成员,根据上海相关政策,优先协助办理户籍引进。 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在闵行创业,经评审认定给予**高50万元的创业经费。鼓励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对创办研发型、“四新”型企业、文化创业产业、科技服务业和社会事业领域机构的留学回国人员,给予**高20万元的一次性启动扶持资金。 加强人才住房保障 人才引得进,更要留住人才。对于人才一直关注的住房保障问题,“21条”政策意见中提出,要加强人才住房保障。引进两院院士、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等A类人才给予100万元,“国家百年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等B类人才给予70万元,上海领军人才人选、其他经认定的外省市省部级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等C类人才给予50万元购买补贴。对其他创新类人才,以人才公寓和市场化租赁相结合的方式,给予连续3年每月1500元的租房补贴。 对于在闵行创新创业方面做出贡献的人才,给予颁发闵行区杰出人才奖,每三年评选一次,给予奖励并授予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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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上海市松江区出台促优秀人才创新创业新政,“十三条”实施方法聚焦人才住房、租房、薪酬、就医、子女就学等多重需求。之后,国家级人才落地松江区,**高可获100万元购房补贴;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在区内重点扶持单位工作,每月可领600元租房补贴。 优秀人才差别化住房补贴待遇 对于优秀人才,松江区将实施差别化的激励待遇,分类认定为A、B、C、D、E五个层次优秀人才。 以人才住房保障为例,优秀人才购房补贴根据认定层次执行不同标准,**高补贴额度为:A类优秀人才100万元;B类优秀人才70万元;C类优秀人才50万元;D 类优秀人才30万元;E类优秀人才20万元。 对于申请购房补贴的优秀人才,此次新政也有明确的限制,要求其应实际来松江已满两年且业绩突出,承诺在松创新创业10年以上,年收入一般不低于本市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家庭2015年9月15日以后在松江首次购房自住。 人才带项目办企业可获租金补助 对初期创业的人才,松江的人才新政突出场地和资金扶持。凡经区人才办认定的优秀人才,带技术、项目在松江注册创办科技类企业,又符合区域重点产业发展导向、具有较好的市场潜力和产业化前景的,将优先安排入住创业孵化器,并给予第一年100%、第二年75%、第三年50%的租金补助。 创业发展中期的人才和企业,对突出团队建设和人才吸引。根据方案,被松江区认定的优秀人才,可获20万元至100万元不等的购房补贴。列入区重点扶持单位的企业,吸收年收入高于市社会平均工资优秀人才的,可申请获得**高16%(按个人社保缴费基数计算)的高薪激励补贴;录用国家“211”、“985”高校应届毕业生、松江大学园区高校应届毕业生、《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紧缺专业目录确定的高校紧缺专业毕业生、松江籍应届毕业生作为储备人才的,按本市社会平均工资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储备人才在3年内实现年收入超过本市社会平均工资的,将再获本市平均工资10.5%的一次性奖励。 在原有人才基金基础上,松江区再作大幅度扩容,专设两个总额7亿元的专项资金。其中,区人才发展资金2亿元,用于支持区内重点产业领域、重点产业园区、重点事业单位优秀人才及其人才梯队集聚、培育和发展。区创业扶持引导资金5亿元,用于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共同加大对优秀人才创新创业投入,引导商业银行、担保机构、社会各类风险投资机构等为优秀人才创业、科创型企业成长提供融资信用担保和投资风险补偿等。 为优秀人才办户籍开绿色通道 除了了住房保障和资金补贴外,对于优秀人才急需解决的户籍办理等问题,松江区规定,经区人才办评定的优秀人才将有专人协助办理本市户籍或居住证积分、海外人才居住证、永久居留证、工作类居留许可、R字签证等。优秀人才的配偶有工作需求的,人才办将根据实际情况协调解决就业困难。对于子女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在本区入园入校就学的,可优先安排公办幼儿园和**。另外,优秀人才在松江区二级医院以上医疗机构就医,可享受优先挂号、优先就诊、优先付费、优先检查、优先取药、优先住院等“六个优先”诊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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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深圳市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通过人才安居等政策打造人才“宜聚”城市,优化创新创业环境。自2010年以来,全市人才安居政策共惠及人才约32.32万人。 市住建局房改处负责人介绍说,深圳市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基本原则是,坚持统筹兼顾和突出重点相结合、实物配置与货币补贴相结合,重点解决深圳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其他鼓励发展的产业,科技含量高、纳税额度大、对城市转型发展带动性强、成长性好的各类重点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以及文教科卫体等社会事业领域的人才安居问题。具体来说,深圳人才安居工程通过个人+单位双途径向人才及人才单位员工提供住房保障。 从人才途径来说,纳入人才安居的人才分为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和新引进人才三类,主要通过“租、售、补”三种途径解决人才住房问题。 而单位途径主要有两个:一是定向配租(售)。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规定,深圳住建局每年向市级人才重点企事业单位定向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约5000套,2015年纳入市级人才重点企事业单位名录6431家。此外,还根据安居型商品房供应情况,不定期向市级人才重点企事业单位配售安居型商品房;各区住房保障部门也不定期向辖区重点企事业定向配租公租房。 二是发展产业配套住房。深圳出台了相关政策,鼓励产业单位在自有产权的待建土地上按一定比例配套建设产业配套住房,加大政府集中建设产业配套住房的力度,产业单位可以将配套住房承租给在我市未拥有自有住房的员工。 据统计,2010年以来,深圳人才安居政策共惠及人才约32.32万人。其中,面向人才及企事业单位配租(配售)住房共54006套,惠及约16.2万人,共发放人才安居住房补贴15.11亿元,惠及人才约16.12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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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这样的单位,当然是领导说你有,你就有的啊。。。找领导啊,你们这种这单位,福利都是领导愿加就加的,工作了20年你居然还没摸清楚游戏规则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