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注意3点事项:一、购买二套房能否使用公积金贷款;二、购房前提前向贷款银行咨询:贷款资质、贷款额度、贷款利率;三、购买二套房建议结合自身用途,房产只住不炒的市场境况下,要做好自身购房需求目标;四、提前了解楼盘真实情况。项目开发商、资质、政策等。
二套房要怎么买 买二套房有什么注意事项
136****2184 | 2016-05-11 16:28:16-
141****2245 一、已有首套房再次购房怎界定? 家住泉州的林小姐上周四第一个打进本报置业课堂热线咨询:曾用公积金贷款买了第一套房,房贷已提前还清。现准备再次购房,属于第二套房吗? 专家: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住房的家庭,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时,均应按第二套房贷政策执行。虽然林小姐家里已经有了一套房子,但由于从未办理过银行贷款,因此不算第二套房。 二、离婚后再买算不算第二套? “我曾作为前夫的参贷人买房,由他办理银行贷款,再加上我的公积金。”家住台江的王女士告诉记者,离异之后,房子分给前夫,自己不得不向银行贷款买房自住,不知这样是不是也要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来贷款? 专家:王女士买房不应按照二套房政策来进行贷款。首先,国家的政策主要是为了打击炒房,而王女士则是为了自住,这样的购房行为不应成为政策的打击对象。其次,银行考察是否二套房是以家庭为单位,而王女士已离婚,且个人在之前并没有办理过银行贷款。 三、开发商迟签合同损失谁赔? 欧女士今年4月相中了金山某楼盘的房子,并签订了认购协议书。按照认购协议书的约定,双方应该在一个月内签署购房合同。然而实际上,由于开发商的种种原因,购房合同至今没有签约。 由于这套房子属于欧女士第二次贷款买房,按照政策,欧女士要支付四成的**,并将被银行收取110%的利息。对于这一点,欧女士认为很不合理:“如果我在5月份就签约,根本不会发生这样的事,开发商应该赔偿我的损失。” 欧女士的损失到底该由谁承担?专家:从欧女士所描述的情形来看,开发商首先违反了《认购协议书》的约定。开发商的过错在先,导致欧女士的损失,应该由开发商进行赔付。 住房贷款将更加严格,甚至明年初在下半年的房地产市场是必然发生变化。泉州分行负责房地产有关的分析,**低**款比例调整可能会影响到一定程度,数量的商业交易。 2016-05-11 16:3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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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套房能否使用公积金根据大多数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可以看出,一般情况下,购房者购买首套房的时候,如果已经使用过了公积金贷款,但公积金贷款还没有还清,在购买二套房时,购房者就不能使用公积金来贷款或者是用公积金来还房贷。但如果购房者符合当地的购房资格,在购买第二套房时,首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已经还清,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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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认定为二套房的七种情况: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详解: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详解: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详解: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详解: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详解: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6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详解: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现在,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详解: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房贷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这使得很多试图通过"假离婚"来规避二套房新政的想法也付之东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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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贷款**比例是多少?1、买方商业贷款购房:买方选择商业贷款购买首套住房,**低**比例为房屋评估价的30%,**高贷款比例为70%;买方选择商业贷款购买二套以上住房,**低**比例为房屋评估价的50%,**高贷款比例为50%;2、买方公积金贷款购房:买方选择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低**比例为房屋评估价的20%,**高贷款比例为80%;买方选择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住房,**低**比例为房屋评估价的40%,**高贷款比例为60%;买方购买三套及以上住宅以及购买商业用房无法使用公积金贷款。3、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暂停三套房贷。近日有市场传言称,二套房贷款政策或进行调整,**比例将从目前的6成上调至7成,而利率也将由1.1倍上调至1.3倍。但是各个银行表示目前并未接到通知,现在二套房贷款政策仍按照“二套房贷款**6成以及1.1倍的利率政策”执行。一、贷款对象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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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二套房政策是,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 二套房政策——**新 2010年4月国务院《国十条》规定: 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暂停三套房贷。 二套房政策——认定标准 2010年6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公布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中确定了二套房认定标准: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二套房政策——现行政策 有市场传言称,二套房贷款政策或进行调整,**比例将从6成上调至7成,而利率也将由1.1倍上调至1.3倍。但是各个银行表示并未接到通知,二套房贷款政策仍按照“二套房贷款**6成以及1.1倍的利率政策”执行。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象及条件 一、贷款对象 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在职职工。 二、贷款条件 1) 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 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 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 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 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7) 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8) 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9) 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 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