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第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契税:(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二)城镇职工按规定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三)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四)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全部2个回答 >:夫妻房产加名免征契税是什么意思
155****5423 | 2014-04-24 21:55:12-
136****4429 万一真要缴契税,做了公证也得缴纳,这和公证是两回事。所以如果两个人相互相信,还是省点公证费吧。加了名字,如果是共同共有,将来离婚就是一人一半。如果是按份共有,就按房产证上的比例分割。 2014-04-26 09: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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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0474 婚前房产加名,婚前房产是个人单方财产,加另一个人的名字就等于赠与转让了半套房给别人,按税法是要收转名价值的3%-5%的契税,但这个别人不是普通的别人,是配偶,有特定性,所以有好些地方人性化一点,就可以免征(或少征)这个税,只收百几十块的手续费和工本费。现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新鲜出炉的财税【2011】82号文件,就正式规范了这点,全国统一了是免征的了,有再征的就是违规行为了。
如果是婚后的房产,配结婚证加名是一直不收税的,只收百几十块的手续费和工本费。
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契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1】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现就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契税政策通知如下: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2014-04-24 22: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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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是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向其承受者征收的一种税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在中国境内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企业和个人,应当依法缴纳契税。上述取得土地、房屋权属包括下列方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赠与和交换。以下列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收契税: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偿债务,以获奖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契税实行3%-5%的幅度比例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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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契税政策的通知》显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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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2月22日起,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通知显示,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将不诚信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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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是房产交易中必须缴纳的税种之一,是由国家征收。在我国境内,土地或是房屋权属进行转移的过程中,按照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以及所确定的价格,按照一定比例向权属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种,其中包括房屋买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 契税根据家庭所拥有房屋数量的不同以及面积的不同,税率是有一定变化的。目前对于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房屋面积在90平米之下时,按照1%的税率来征收契税,如果面积在90平米以上时,按照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于个人购买家庭第2套改善性住房时,当房屋面积在90平米之下时,按照1%来征收契税,如果房屋面积在90平米之上时,那么按照2%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于个人购买家庭三套及三套以上住房时,契税均按照3%来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