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继母只要婚姻与你父亲婚姻存在,就可以继承你父亲的遗产(没有遗嘱),到时候她当然可以自己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
全部2个回答 >关于遗产继承的房产如何转让
134****5057 | 2014-04-20 19:26:31
已输入 0 字
已有7个回答
-
138****6762 目前,我国未实施遗产税收政策,但也许不久的未来一定会有的。关于房产收费可分为两种:住宅房屋面积144平方米以上按房价4%征收, 住宅房屋面积144平方米以下按房价2%征收,非住宅按房价的4%征收 。 2014-04-23 17:54:32
-
148****4435 现在房产证上到底是谁的名字没说清楚。所有方式是共同所有还是独有也没说。
要是办过户的话,首先你和父亲去公证处公证。带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死亡证明问公证员能否过户。若你还有外公外婆的话,就难办了。1、若没有外公外婆,你只要承诺放弃继承权办个继承公证就行了,产权人是你父亲。2、或者办个赠与公证再加上一个继承公证,将产权人变更为你。按第二个方法办,过户时要交赠与税。按第一个方法办,不用交税。两种方法都要交公证费。每平米60元。房屋过户后,就可以出售了。 2014-04-22 09:33:05 -
137****9668 首先,继承还没有开始。所以,现在谈继承还为时过早。不过,如果你的婆婆没有立遗嘱,则继承开始后,第一是需要确定都有谁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说哪些人有继承权。
根据你的陈述,则你的老公、老公的弟弟以及同母异父的姐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说,他们有权进行法定继承。而不论这些人是否同你们一家人共同生活。第二,是要确定遗产的范围。因为你们家的户主虽然是你的婆婆,房产的户主是你的婆婆,但是,该房产是家庭共同财产。首先应当进行析产,确定你婆婆所拥有的财产的范围。根据你的陈述,该房产虽然落户在你婆婆的名下,但有贷款存在,而这些贷款都是你同你的老公偿还的。也就是说,除了**款以外,其余的款都是你同你的老公出资。也就是说,你婆婆只能享有**款中的三分之一,即该部分才是你婆婆的遗产。第三,明确了遗产范围,剩下的就好办了。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按照均等的份额进行继承。 2014-04-21 18:38:56 -
152****9088 建议你去南昌当地问下,成都和南昌的政策法规是不一样的 2014-04-21 09:44:39
-
132****6199 按继承法来计算的话,你爷爷去世时的财产分割是,你奶奶先分割50%的财产,剩余50%归你奶奶,你爸爸及兄弟姐妹4人平均分割.这样你奶奶占总数的62.5%,你爸爸兄弟姐妹各占12.5%.现在你奶奶的份额有遗嘱归你爸爸,所以,按正常来说你爸爸目前在法律上有75%的份额,其他二人是各得12.5%的份额.由于你爷爷奶奶都是你父母赡养的,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你爸爸可以多分财产,你大伯的女儿是代位继承,没有尽赡养爷爷奶奶的义务,应当少分.这事你们可以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2014-04-20 22:43:29
-
145****8928 你好:你的提问涉及到国家的法律法规内容较多,包括《婚姻法》、《继承法》、《公证法》、《物权法》及相关的税收法规和政策等,所以情况比较复杂。
不要说一般人不知如何操作,就是税务专业人士可能也不知从何下手。先明确一点,你想把房子卖了,又想暂时不过户,这是行不能的,因为作为购房人,如果不把产权证过户到自己名下,就等于自己没有产权,常规的情况下,购房方是不放心的,而且到卖的时候你和母亲一起去过户到买我房子的人那里去也解决不了实际的过户事宜。
要解决此问题,只能按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来操作,才能达到预期目标。所以本人认为你应该按下述程序办理。第一步,要明确房产所有权的归属事宜。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从婚姻法角度来分析,房产证上虽然是你父亲的名字,但应该界定为你父母的共同所有的财产,即你父母对该各拥有50%的产权。
第二步:按《继承法》规定进行房产继承。你父亲过世后,对你父亲生前所拥有的房产从法律角度应该界定为遗产。对遗产应该按继承法相关规定进行继承,法律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所以你的母亲、你及你的兄弟姐妹及你父亲的父母都是第一继承人,也就是说上述人员都有继承你父亲50%房产的权力。
如果你没兄弟姐妹及你的爷爷奶奶不在人世时,才能由你母亲和你二人继承。第三步:按〈公证法〉进行财产遗产分配公证。在同一顺序继承人中有人放弃的情况下(如你的兄弟姐妹及你的爷爷奶奶),才可以将你父亲的房产(遗产)由你的母亲和你二人进行合法继承。
并由公证机关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书〉。第四步:按〈物权法〉规定办理房产登记和房产证。将遗产的房产50%的产权办理到你和你母亲的名下,这时你母亲对该房产拥有75%的产权(原50%的产权加继承的一半25%的产权),你拥有该房产25%的产权(继承所得)。
凭你父亲的已故证明、公证书、原房产证等材料,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登记手续,到税务部门办理遗产继承过户营业税减免手续及缴纳房产过户契税后,再到房产管理领取你母亲的你共有房产证。
第五步:前四步办妥后,再依据正常的二手房买卖的程序转让二手房。转让住房过程中转让方应该缴纳的税金有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税种。
各税种也有减免政策的规定,这里就不细说了,你可以向当地税务部门咨询。 2014-04-20 22:08:51 -
143****2220 其实你可以做赠予亲属就可以避免 2014-04-20 19:54:05
加入交流
相关问题
-
答
-
问 关于放弃遗产继承答
这是什么意思?
全部6个回答 > -
答
只要名下没房子就不用交个税的,但配偶名下的也算.
全部10个回答 > -
答
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如果遗产在香港的,须提供香港遗产税署出具的遗产清单;(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4)亲属关系证明;(5)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继承公证 除了提交一般财产继承的材料外,由于股权继承的特殊性,还应提交下列证明材料:(1)出资证明;(2)股东名册;(3)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的公司章程;(5)公司资产的评估报告。存款继承1、继承公证 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书,需提供的材料参见前面房产继承的继承公证。2、凭继承权公证书到储蓄机构办理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全部2个回答 > -
答
一般你有权继承的,但是还是要看你们家,会不会有其他的继承材料在了。
全部8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