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你讲的基本情况来看,你父亲名下的房屋应当属于你父母在婚后共有的.如果是这样,该房屋应该这样处理.首先,该房屋的一半是你母亲的个人财产.另外一半才是你父亲的个人财产,可以作为遗产来继承.如果你父亲没有留遗嘱,则发生法定继承.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这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是平均继承的.因此,这个房屋如果想到你的名下,是必须其他继承人都同意的.应当由他们办理放弃继承的公证文书,你持该公证文书就可以办理过户了.
全部9个回答 >关于房产遗产继承问题,请高手解答,谢谢!
148****1364 | 2014-03-28 22:02:11
已输入 0 字
已有8个回答
-
148****0319 一般你有权继承的,但是还是要看你们家,会不会有其他的继承材料在了。 2014-03-31 17:18:00
-
146****2550 首先你母亲没有权利分配房产,你二弟的房屋以下人是第一程序你母亲,你和剩下的两个儿子各占四分之一。通过二种方式分配一是遗产公证 二是法院判决 2014-03-31 12:33:29
-
157****0118 不办理登记,由你继承。如办理登记,由你和你继母共同继承。 2014-03-31 09:44:20
-
137****4260 1.有遗嘱的按遗嘱办
2.如果没有遗嘱的,第一继承顺序为(父母、子女、配偶)
3.第二继续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014-03-30 17:44:46 -
138****9993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现在15万的房子等于说要分4分出来`%7E`每人得37500
谁如果要这房子``就得给其余3家钱``每家37500
如果都不要这房子``你们可以把它卖了`%7E`卖的钱再平均分`%7E
2014-03-30 14:40:34 -
137****5325 需其母亲,即去世人的配偶及四姊妹一起到公证处办理一个公证,即自愿将此房产权过户给其弟即可。 2014-03-30 14:26:40
-
132****9389 B C D E和A是什么关系,没说 2014-03-30 10:40:07
-
141****1472 1、长辈当初给老大的宅基地:
(1)如果是两位长辈都在世时给的,应视为父母对老大的赠与。赠与的宅基地已经过户到老大名下的,就是老人的个人财产了(实际上不是赠与宅基地、而是赠与宅基地房产)。
(2)老大得到父母赠与的宅基地房:并不影响老大继承父母的其他遗产。
2、“老大此时又回家要求给予平分老家房产!请问:老大是否有权利平分家中房产?如牵扯到遗产继承”:
(1)老家房产现登记在谁的名下?查一下宅基地使用证就明白了。
(2)如果房子还登记在父母名下:老家的房产是父母的遗产,老大确实有权和其他子女共同继承、要求平分。
(3)如果房子已经过户到其他子女名下:老家房产是其他子女的了,老大想分也分不成。
(4)如果老人还在世、且房子登记在老人名下:不牵扯到继承问题。
如果老人有一方去世:房产中的一半归在世的老人,剩下的一些半由老人和其他子女共同继承、一般是平分。
如果两位老人都已经去世:房产还在老人名下,就全部成为遗产,由老大和所有子女共同继承。
3、“该如何解决?”:协商不成的,起诉到法院解决。 2014-03-28 22:07:47
加入交流
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