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可以提出来,迟交的不清楚勒。我只知道以下3种情况,祝你买房成功喔:你公积金交的时间短,贷款数额就不多,**就要付多;如果单纯的走商贷,利息很高的,6.5%;公积金和商贷一起走,这要担保人呢,更麻烦!想知道多点可以去售楼处咨询的,加油喔%7E
全部9个回答 >关于住房公积金和贷款问题
143****3313 | 2014-04-20 15: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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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5107 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1、申请人携资料到管理中心咨询、申请、填写申请表;
2、中心审批后向申请人发放委托通知书;
3、申请人领取通知书后携带所有原件到银行签订合同等、同时在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4、申请人持签定好的合同资料等到房屋出卖人处盖章;
5、申请人持保证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到宿迁市房地产管理处(建设大厦西裙楼房地产交易大厅)办理抵押登记;
6、申请人持登记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和公证书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领取划款通知书,**后持划款通知书到银行办理划款手续。
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需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在申请贷款前一年内未提取住房公积金;
2、购买本市城镇自住住房,并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
3、职工申请住房贷款时,需已缴纳房价30%以上的预付款;
4、借款人同意以所购房屋作为贷款抵押,并办理借款公证等手续;
5、借款人有稳定的职业、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资料
1、购买住房的合同原件4份;
2、首期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3份,银行缴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借款人及配偶的户口簿、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4份,以及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4份;
4、申请人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的可用于银行代扣还贷的储蓄存折及复印件1份;
5、保证函1份(根据要求提供);
6、房屋抵押登记和公证等手续;
7、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需要的其它资料。
四、还款时间及方式
1、还款时间:贷款承办银行为工行的,借款人应在办妥贷款后次月对日还款,比如在本月6日办好贷款,借款人就应在次月6日还款;贷款承办银行为其他银行的,借款人应在次月15日还款。
2、还款方式:借款人在贷款承办银行开设储蓄存折,通过银行代扣方式还款,借款人应保证储蓄存折账户在每月应还款日之前有足额款项。
五、办理贷款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请按规定将申请贷款所需的资料准备齐全;
2、申请人提供的银行储蓄存折一定要可以用于银行代扣还贷(开立存折时要向银行柜面工作人员提出);
3、申请人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领取划款通知书时,除了提供登记后的借款合同等资料外,还要携带公证书一份。
PS:**好详细咨询当地的公积金中心 2014-04-23 14:30:00 -
136****8519 没明确规定执行的时间,我们请示省级部门,也没明确答复,只说还执行以前的规定. 2014-04-23 09:4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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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7711 您好,正常情况下,公积金贷款(利率4.5%)和商业贷款(利率6.55)在带相同年限的情况下,月供是公积金贷款的比较少,但公积金贷款年限**多是20年内还完,而商业贷款年限**长可达30年,所以按这种情况算下来公积金的贷款月供多一点。希望可以帮到您。 2014-04-23 09:4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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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3572 公积金利率是比商业贷款利率低,就是贷款额一样公积金的还款月供是要比行业贷款的少。 2014-04-22 11: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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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6287 1\按照徐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新的您能贷款40万,详见下面规定
2\徐州首府要不低于30%,二套不低于40%
3\**新的贷款利率比商业贷款低一个点大约千分之四左右,与一般商业银行七折相当,公积金没折扣
详见下面规定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第二章贷款对象和基本条件 第五条贷款对象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含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 第六条购买商品房、“二手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房、公有住房或者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等,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第七条父母、子女可作为公积金贷款共同申请人,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房屋产权共有人可以共同申请贷款。 第八条职工还清公积金贷款后,再次购建自住住房的,可继续申请公积金贷款。 第九条夫妻双方以一方名义使用公积金贷款后,再购建自住住房时,另一方也可申请贷款。职工购建自住住房已经付清房款或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的,一年内可以申请贷款用于偿还购建住房借款。 第十条在职职工在购建自住住房时,提取公积金后,需要申请贷款的,公积金账户中必须保留一定的金额(具体金额由公积金中心确定)。 第十一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徐州市行政区域内异地购建自住住房时,可在购建房所在地申请贷款。 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徐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凭缴存住房公积金所在地管理中心提供的缴存证明、还款能力和个人信用情况证明,在购建住房所在地申请贷款。 第十二条单位和个人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在申请贷款当月之前,个人和所在单位连续、按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职工,可以申请贷款。借款申请人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其他合法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有合法有效的购建住房证明材料; (四)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保证人; (五)符合市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三章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第十三条夫妻双方及两名以上产权共有人均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按下列方式核定: (一)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有住房的,贷款比例不得超过全部房款的80%,贷款额度不得超过50万元(以下各项、各条均不超过50万元,公积金中心可根据资金运作情况适当放宽或降低贷款上限额); (二)购买“二手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地产评估值的60%; (三)购买拆迁安置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款与补偿款差额; (四)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有资质机构出具的工程预算造价的60%; (五)装修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被装修房地产评估值的60%,且不得超过装修费用。 第十四条夫妻双方一方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或单身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按下列方式核定: (一)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全部房款的70%; (二)购买“二手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地产评估值的60%; (三)购买拆迁安置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款与补偿款差额; (四)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有资质机构出具的工程预算造价的60%; (五)装修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被装修房地产评估值的60%,且不得超过装修费用。在有一名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作为保证人或能够提供第二套住房同时抵押的情况下,贷款额度可适当提高,但不得超过第十三条的规定。 第十五条夫妻双方均未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或单身职工未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有一名以上(含一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作为保证人的情况下,贷款额度按下列方式核定: (一)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全部房款的60%; (二)购买“二手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地产评估值的50%; (三)购买拆迁安置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款与补偿款差额; (四)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有资质机构出具的工程预算造价的50%; (五)装修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被装修房地产评估值的50%,且不得超过装修费用。 保证人条件较好、收入稳定,或有第二套住房同时抵押的情况下,贷款额度可适当提高,但不得超过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第十六条职工个人贷款具体数额的确定,要综合考虑购建住房价格、借款人还贷能力、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及家庭收入情况等因素。 月还款额一般不超过借款人或家庭收入的50%。但家庭收入扣除还款额后仍可满足其家庭成员基本生活需要的,可超过50%。 申请人还贷能力测算办法如下: 个人贷款偿还能力参考值=单位和个人月公积金缴存金额×12×贷款年限×2+公积金现有余额×2若申请人有担保人的,其贷款偿还能力参考值为申请人和担保人个人贷款偿还能力参考值的累加额。 第十七条借款人的借款期限加实际年龄一般不得超出法定退休年龄。 公积金贷款期限**长不超过30年,且不得超过所购建住房的剩余使用年限。具体贷款期限,由公积金中心根据借款人的条件确定。 第十八条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如遇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档次执行新利率标准。第四章贷款申请材料和贷款程序 第十九条申请人在申请贷款时,除应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外,还应分别提供下列材料: (一)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 1、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2、30%以上的**款凭据。 (公积金中心可根据部分房地产实际情况,要求提供评估报告书、房屋产权备案证明或其他相关资料等) (二)二手房: 1、产权部门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房地产买卖契约; 2、交易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 3、房地产评估报告书。 (三)拆迁安置房: 1、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 2、房款与补偿款差额证明。 (四)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1、规划许可证; 2、土地使用证; 3、有资质机构出具的建造、翻建、大修住房预算。 注:大修住房的还需提供房屋质量鉴定证明和房屋所有权证。 (五)装修住房: 1、装修合同、装修预算; 2、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 3、被装修住房的房地产评估报告书。 市公积金中心对借款人提供的贷款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评估,对借款人的资格、资信进行审查,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具体审批结果。 第二十条贷款程序: (一)申请人持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有关材料,到公积金中心(或受委托银行)领取贷款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并按要求如实填表、签章; (二)申请人持贷款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三)申请人持已审批的贷款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到受委托银行办理借款手续; (四)借款人根据担保方式不同办理相应的担保手续; (五)借款人持担保借款合同、担保手续及相关材料办理划款手续。 2014-04-21 10:13:24 -
136****8811 可以的,只要是有近情都可以的。 2014-04-21 09: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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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4914 暂时没有正式实用,等通知吧 2014-04-20 15: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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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等额本金跟等额本息是差不多的,只是一部分人对这没吃透而已,前几年基本上每月还款要比等额本息多一千多元每月,你还的多肯定利息少,也排除利滚利了,所以如果你能用等额本金还那还不如就按等额本息按月还款额相同数额计算年限,你会发现,利息要少很多的。银行利率都是按年进行变化的,每年1月1日起调整,现在不存在固定利率贷款了。希望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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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问题不太明确,请仔细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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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新单位是不是在深圳给你上的社保呢,如果是的话可能需要做些转移的手续。这个社保会告诉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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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住房贷款就是商业贷款, 商业贷款 转公积金的这一块和房产证这一块没什么关系,只要你的买房手续正常的话就能办, 但公积金贷款的话要你出示首套房证明, 还有 第一,具有该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第二,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第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第四,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第五,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 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第六,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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