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上市转成商品房的产权保障房,不得以投资、投机为由抵押贷款;如果出售房产证办理未满5年的保障房,则只能按照原价出售给区县住保部门组织的、其他符合条件的轮候家庭,或由政府回购。保障房申请家庭购买公开配售的经适房和两限房时,申请人夫妻双方需要共同与开发商签署购房合同,房产证上也需要出现夫妻双方的名字。昨日(5月9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规范已购限价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07年后,由市、区政府组织建设收购,并面向符合条件家庭公开配租配售的保障性住房,都将纳入管理范围。这一通知将从今天开始实施。 无力还贷卖房优先偿还银行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政”规范的是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要求、建设收购并面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公开配租配售的各类保障性住房。目前,本市已经有18.2万户家庭解决了住房困难问题,其中有14.3万户家庭获得了经适房或两限房。 《通知》中规定,购买两限房和经适房的家庭,抵押保障房贷款用途仅限于支付住房的购房款。已购两限房和经适房在未转为商品房前,购房家庭不能将保障房作价出资或者通过买卖、赠予等方式将房屋所有权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他人。 住房保障家庭往往收入偏低,一套经适房的购房款也可能是整个家庭一大半的财产。一旦出现危急情况急需用钱,政策能否有所通融?市住保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政府也为一些家庭的突发情况留出了人性化的空间,经区县住保部门同意的情况下,所购房屋也可以为其他债务担保。 如果被保障家庭做小生意缺本钱,把名下的保障房抵押给相关机构或者个人贷款的路走不通了,那可以出售吗? 该位负责人表示,在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房屋产权证没满5年的情况下,已购房屋不得按市场价上市出售。若因购房家庭无力偿还购房贷款等原因需要处置房屋,只能由区县住保部门组织其他符合条件的轮候家庭按照原购房价格购买,或者由政府按照原价回购。购房款也得先用于偿还银行、公积金中心等抵押权人。在这个处置过程中,房屋的产权性质不会发生变化。 以此计算,如果一个被保障家庭在2010年以4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套经适房,并承担了10万元的银行房屋贷款。如果这个家庭无力偿还房屋贷款需要处置该套经适房,就只能按照40万元的原价将这套经适房出售给区县住保部门安排的其他符合条件的轮候家庭,或者由政府按照原价直接回购。出售这套房屋所得的40万元购房款,要先优先偿还银行,剩余的房款才属于这个被保障家庭。 买产权保障房夫妻双方挂名 此前,有配偶的家庭如果购买保障房,房产证上可以只署一个人的名。但按照《通知》中的新变化,今后申请购房家庭在与房屋销售单位签订买卖合同时,须申请人夫妻双方共同签订,办理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房屋登记手续。夫妻双方对房屋产权份额有约定的,可持相关约定办理按份共有房屋登记手续。 据相关负责人解释,“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是两个不同的物权概念,房屋的“共同共有”是指夫妻双方对房屋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而“按份共有”,则是约定夫妻双方每个人对这套房屋占有的份额。例如一方是1%,另外一方则为99%。 政策实施前,已经获得房产证并登记为夫妻一方单独所有的保障房,夫妻双方可持身份证、结婚证、产权证、夫妻双方关于房屋产权共有情况的约定等材料,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共有房屋登记手续,房屋产权性质不变。记者了解到,虽然从2007年至今已经有7个年头,但由于从房屋建设到房主获得产权证的过程需要一段时间,再加上获得产权证后还需要等待5年,因此这14.3万户家庭中,还没有出现满5年之后“经转商”或者两限房上市的案例,因此这些保障房可以按照新政策添加配偶名字。 此前,本市曾经执行过持有“北京绿卡”家庭也可以申请保障房的政策,近几年也有一部分北京户籍的经适房业主将户口调出本市。对于目前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户籍因各种原因已不在本市的,其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5年后上市出售,将由房屋所在地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意见》,并明确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等情况,从而解决了这部分家庭的经适房出售问题。 入住人不符条件立即停止入住 新政中,保障房的开发商或产权单位在业主和租户入住前30日,需要将入住家庭的情况书面告知区县住保部门。在被保障家庭办理入住手续后的10天以内,开发商还得将这些家庭实际入住的情况书面告知区县住保部门。 与此相对的是,区县住保部门会在这些家庭入住前核查家庭结构是否有变化,并通过房屋交易权属系统核对全部申请家庭成员的住房情况。在轮候、购买、入住过程中,如果有家庭成员通过购买、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相应的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其入住手续将被立即停止,有关部门也将按照规定取消这个家庭的住房保障资格。 如果已经入住保障房,再购买、继承、获赠其他住房,是否会对原有保障房有影响呢? “这种情况市住建委将在住房保障信息系统中核对其申请保障房的信息。”该负责人表示,经核对,属于保障房申请过程的家庭,已通过保障房资格审核但尚未配租配售的轮候家庭,以及已经购买经适房、承租公租房或者廉租房,其购房和登记情况将通过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反馈给市、区县住保部门,区县住保部门将对其保障资格进行复核。 如果这些家庭被查出已经不再符合相应条件,区县住保部门将作出停止申请受理、取消相应申请资格、责令退回已购、已租相应保障房,或者停止发放租金补贴的决定,并组织家庭退出相应保障房。
昨天咨询了下地税的电话,说有新政策出台
143****7056 | 2014-04-17 12:24:17-
148****0806 一般设备是三包 管一年。一年以后是有偿维修。你现在就是厂家提供售后合同,,一年360,以后根据合同上面维修。不知道合同上怎么样,是免费上门维修还是免费几次上面维修。配件怎么算。。自己根据自己使用情况,看有没有必要签,还是坏了就买新的。签一定要看清楚合同条款。和检验联系你自称厂家的实力和资质。认为贵直接砍价。是可以的。 2014-04-20 09:5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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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2713 你办理手机店应该到法的国税和地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应交增值税和部分地方附加税,大多数省份的规定,月营业额在2万元以下的是免交增值税和部分地方附加税,但是地税还有部分税费是要交的。
具体你还是要到地税局具体了解下要哪些税,以及当地的税收政策。 2014-04-17 12:3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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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楼市来说,2015年是一个转折性的年份。在这一年里,政府出台了很多利好楼市的政策,刺激着楼市回暖。接下来就让我们盘点一下,2015年以来政府为了救市,都推出了哪些全国性的政策? 政策一:降准降息 据统计,自去年11月以来,央行6次降息,5次降准,平均接近每两个月就降一次,贷款基准利率由原来的6.15%降至4.9%,下降幅度高达25.5%。这已经是近十年来的**低水平,而公积金贷款利率更早已是 “历史**低”。 政策二:降** 3月30日,央行发布通知,对拥有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二套房,**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20%;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30%。 9月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通知,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低**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9月30日,中国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房地产业的重大政策,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低**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 政策三:降税收 3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通知要求,自3月31日起,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免征年限由5年恢复至2年。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政策四:推行异地贷款 9月30日,住建部、财政部和央行联合发布《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自10月8日起,全面推行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有条件城市要推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证券化。 政策五:开放二胎 10月29日闭幕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提出,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全面开放二胎一经推出立即在楼市引起了不小的反响,四房单位代替三房单位成为了市场上的主流,大户型普遍热销。 政策六:松绑“限外” 8月27日,六部委联合发文宣布调整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政策。通知明确了有资格的境外机构和个人可在中国境内购房。这是 “限外令”自2006年颁布以来,首次在全国范围内松绑。 政策七:取消“7090”政策 3月27日,施行9年的房地产“7090”政策正式退出。“7090”政策出台于2006年。为控制楼市过快上涨,政府出台“国六条”调控楼市,规定新批、新开工的商品房,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当时的背景是为保障刚需对中小户型商品房的需求,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但这一政策也“错杀”了改善性需求,导致市场多年来大户型商品房供给不足。 除了这些政策之外,还有许多尚属传言的政策正在酝酿中,例如:取消学区房、一线城市取消限购、公积金贴息贷款等等。如若这些政策真能实施,相信对楼市会是一个不小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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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一个13亿人的人口大国,住房制度在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共同推进下也取得了很好的成果,但也要看到,城市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相对滞后,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不够完善,尤其是部分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还比较困难。那么这种情况下,2013年国家的保障房建设情况怎么样?国家的保障房的政策又是怎样的呢? 2013国家保障房建设变化: 2013年,保障房建设将会出现两个可喜的变化,一是保障房建设资金来源可望纳入公共财政而固化下来,在未来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稳定的资金来源将驱动保障房放“量”增长;二是加快配套设施建设将被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保障房的品质将会提升。 2013国家保障房建设任务: 2013年报国务院批准用地的80个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根据中国官方部署,2013年,中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是: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3万套。 根据现行规定,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一年汇总报批一次。按此报批程序,难及时满足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需求。为保证保障房用地,国土部称,对报国务院批准用地城市中心城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提前单独组卷报批。同时,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由国土部安排计划指标,确保用地需求。 据介绍,中国有106个城市中心城区内的新增建设用地需报国务院批准,其他城市用地报省级政府批准。2013年,106个城市中有80个城市提出了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增建设用地申请,其余26个城市主要使用存量用地。按照各城市提出的2013年中心城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国务院批准了80个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逾4493公顷,做到应保尽保。 根据要求,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批准后,各城市政府应尽快向级政府申报用地实施方案,落实征地补偿安置和耕地占补平衡,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国家保障房政策 我国的住房保障制度在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方面卓有成效,但与发达国家或地区相比,我国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起步较晚,存在着保障房名目繁多、覆盖面狭窄,投融资渠道单一、城市政府预算不足,相关配套政策不完善、缺乏统一有效的管理体制,地方政府执行力度不够、监督机制不健全等的问题。 从发达国家和地区住房制度的设计、保障性住房的特点以及住房市场的发展演变来看,建立多层次、多渠道住房保障体系是实现“居者有其屋”的主要途径。 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是政策实施重要保证;设立全面负责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分配、使用和退出等环节;健全保障性住房投融资政策和运行机制。对于健全保障性住房投融资政策和运行机制,要发挥政府在保障性住房融资机制中的主导地位;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多渠道多方式筹集资金和房源;将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 eits)引入公租房建设领域,利用社会化资金和商业化运作来帮助解决保障房的资金难题,完成公共品和资本品的对接。 (1)明确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2)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廉租住房制度(3)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4)逐步改善其他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5)完善配套政策和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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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新政策2018《意见》明确规定,“对于借户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对于不依法依规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或登记簿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于在确权登记中出现的土地纠纷矛盾,朱留华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的原则是纠纷矛盾不调解完,将不予以登记发证。小产权房能买吗?小产权房能买吗?能不能买,我们要考虑的是买来的用途,是自己住还是转让。如果是自己住的话,尽量找成规模的,即该楼层已成片区,政府拆迁也不可能说拆就拆。并且购买协议尽可能叫上多几个见证人并在协议书上签名,协议书内容要包括各方面的内容,如政策允许原户主或村委应该主动协助买主办理过户手续、房屋售出后,买主永久拥有该房子,并遇政府拆迁或其他因素,所有赔偿都归买主所有、原户主或村委售出房产后,单方面违约赔偿买主购房款的3倍等等协议合同。但如果是投资的话暂时就不要考虑了,在小产权房的**新政策下,转手不方便,且收入也不会很大(目前现状情况下)。小产权房有房产证吗?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小产权房的流通转让存在很多的限制,因为小产权房只具备了普通商品房的使用性质,但不具备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质,其实并不是商品房,更不会有房产证。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范本小产权房屋买卖是很多业主关心的一个问题,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范本也有很多人想知道,这里为大家提供一份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参考范本,但按照目前的相关规定等来看小产权房屋买卖是有比较大的风险的,小产权房屋只有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间可以买卖,是不能上市转让,也不能公证,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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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15日,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发布了《关于房地产中介不得参与炒房的郑重提示》。《提示》中明确表示,禁止中介对当事人隐瞒真实的交易价格,买卖房产需取得当事人的书面同意,若出现“炒房”行为,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信众多从事房地产经纪行业的人员在看到这条消息的时候,内心一定是崩溃的。 话说中介这一行是越来越难做了,且不说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明令禁止中介炒房,就连深圳多家银行也提高了中介买房贷款的门槛。 中行表示,中介人员若想在深圳购房,则需要在当地连续缴纳36个月的社保,并且只能选择组合贷款的方式买房,建行则表示,中介及其配偶若在深圳买房,**比例一律四成,工行更是“不留情面”,直接停止办理中介及其配偶的贷款申请。 如此一来,中介行业的从业人员想必会减少吧?但值得一提的是,这样的规定对遏制中介炒房的确是会产生一定帮助的,不过只靠政策规定的约束还是不够的,购房者本身也需要提高防范意识,擦亮眼睛识破中介的各种小动作,现在就来看看中介都是怎么炒房的? 1、 低价买入高价卖出 一些中介为了赚取更多的利益,往往会选择“低价买入高价卖出”的方式来炒房。“低价买入高价卖出”就是说他们会找到售房者,利用各种手段,比如不断挑房子的毛病等,来迫使房主低价将房子卖给他,然后他再加价卖出房产。 2、 为开发商挂高价出售 开发商手里一般都有因为这样或者那样的原因无法出售,从而囤积下来的房源,有的中介便会找到这些开发商,利用为他们挂高价出售的方式,从中获取一定的收益,这样变相加价的方式也是中介炒房的表现之一。 3、 欺上瞒下吃差价 这种情况多出现在二手房市场,买卖双方在交易时没有交流,不清楚房产交易的具体情况,尤其是价格,房产中介一般都会借此机会,一边拼命让卖方压低价格,另一边让卖方加价购买,如此一来,自己便能从中赚取差价,同时这也变相炒高了房价。 综上所述,中介炒房的方式多多,众多购房者仍需打起十二分精神来识别中介的“阴谋”,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