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看在签订合同前是否具备政府管理部门发的预售许可证;如果有,政府在谋中程度上承担了开发企业在开发过程中的部份手续缓办的认可,同时设定了一定监督和管理机制,迫使企业在后续完善手续。因为我国各的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都有一定的特殊政策扶持地方发展,有种件不齐的可能。2)如果开发企业无政府管理部门发的预售许可证,那么该销售是不合法的。因证件不合而可能存在购买的风险,如其五证一书缺少,存在规划未通过、地价未交清、环保示过关、开工未批准等等因素。至使合同达不到其合法性,并存在购买的风险。
全部5个回答 >购房协议生效的附要件
149****2423 | 2014-04-17 11:40:26-
147****0329 附加条款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在没有附生效条件时,双方签字画押后就可以了,不需要哪个部门审核。 2014-04-19 15: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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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9123 如果没有禁止性规定,并且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或者单独做一个补充协议也行。但根据我的经验房地产开发商使用的都是格式合同,不会允许这么做的。 2014-04-17 11:5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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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盘五证不全,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因为开发商没有开发资质以及楼盘的相关五证不齐全,这就属于开发商出售楼盘主体上的缺陷,也就是说开发商在相关证件不齐全的情况下,根本就没有售楼(预售)资格,从法律角度来说该开发商就没有售房的行为能力。这时开发商与买受人所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就属于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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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房产赠与必须依法办理签约、申请、审核、登记及产权过户等手续。具体程序是:(一)签约。即房产赠与人同受赠人就无偿赠与签订房屋赠与合同(协议)书,表明无偿赠与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愿,接受赠与是受赠人的真实意愿。如受赠人为未成年人,赠与人单方出具的赠与书亦有法律效力。(二)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司法部和建设部《关于房地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办理房产赠与公证。(三)申请登记。由赠与人和受赠人同时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交赠与房产和接受赠与的书面申请,办理赠与登记。在书面申请中,赠与人要说明赠与房产的原因,受赠人要说明与赠与人的关系,表明确系无偿赠与。所接受的赠与无买卖关系和其他经济上的交换条件。(四)提供证件。房产赠与双方当事人,在提交赠与申请的同时要提交以下证件:1、拟赠房产的权属证件(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2、赠与双方当事人签订的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房产赠与协议(合同)书;3、受赠人的户口及身份证明;4、受赠人是单位的,应在受赠申请中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人代表签字,还需附有受赠单位上级主管机关同意受赠的批件;5、代表他人办理赠与的,应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经过公证的委托代理书。(五)填写《房地产赠与申请审批表》。对表中有关各项内容必须如实填写。(六)审查。房地产管理部门受理并审查房地产赠与双方当事人交验的证件,进行产权及房屋状况的实际调查。(七)批准过户。房地产管理部门在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应及时批准赠与房地产的过户。总之,对于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人来说,房子赠予的整个过程会产生的费用总额都不会是一样的。首先来说房子的公证费,国家只对房子公证费制定了相应的收取比例,但是没有统一的规定,还有印花税和契税这本身都是和房子的市场价值有关的,这些费用都是需要受赠人自己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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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完过户赠与合同就无效了!!办理过户时间一般都有限制!合同上有的,就看当时是怎么约定的,因为合同都有约定,如果没有时间限制那就可以反悔收回房产!不可能是无休止的拖延,换句话说,只要没过户房产就肯定是你外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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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需要在所有的补充条款的纸面上面写上“本补充条款作废”(你持有的那份和对方持有的那份所有都要写),因为它被标注过,就无效了。因为对方可能会事后盖上骑缝章,这样很容易引起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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