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个是看国家的问拆迁办吧。
全部2个回答 >拆迁安置房跟经济适用房分别是什么?5年后过户有什么分别
138****2166 | 2014-04-13 13:51:36-
138****6754 拆迁安置房很多也是发放“经济适用房”的产权证,但是这类房产属于“等同于经济适用房管理”。
并不完全适用于经济适用房管理政策。
拆迁安置的经济适用房在上市的时候需要补交3%的土地出让金,但是也不会限制购买方的资格,不需要交纳10%综合地价款;
而经济适用房需要满5年才能上市,而且5年内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人,满5年出售还需要交纳10%综合地价款 2014-04-16 13:37:12 -
135****5202 楼主,买房前一定要弄清楚所要买的房产是否合法,国家这几年对房产口约束的很紧,小心被政策套住了!!投资需谨慎!! 2014-04-14 22:3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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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9115 首先,您所提到的拆迁安置房目前没有取得产权证,办理不了过户手续。您需要在两年后办理产权证后才能进行过户交易。而两年后的过户费用可能会有所变动,现将目前二手房交易的过户费用提供如下,仅供参考: 但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以进行上市交易,无房产证卖方将无权对房屋进行处置,同样也不能享受房屋带来的利益,对于买房来说,也不能有效的避免一房两卖的项目。 目前二手房买卖所涉及的费用主要有:
1、营业税(卖方):个人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卖方承担。
2、个人所得税:所购房屋不满五年上市交易时收取,有两种方式,
①税率20%,按财产转让所得(本次交易价格-房屋原价-原缴纳契税-本次缴纳营业税-合理费用)计征;
②未能提供原购房发票的按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卖方承担
3、契税:房屋面积90平米以下1%,90-144平方普通住宅1.5%,144(含144平)以上非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3%。由买方承担;
4、交易费:6元/平米,双方各付一半
5、印花税:目前免征买房
6、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
7、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
8、核档费:50元/宗。
9、贷款担保费:担保公司收取,根据贷款额多少收取(某些银行需要公证费)
10、评估费: 评估公司 评估价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五
11、中介费:中介公司收取,标准以中介收费为准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二手房交易如果您还有其它疑问可致电800J金融中心详细了解,电话87284190。感谢关注! 2014-04-14 10:06:09 -
133****8961 拆迁安置房很多也是发放“经济适用房”的产权证,但是这类房产属于“等同于经济适用房管理”。并不完全适用于经济适用房管理政策。拆迁安置的经济适用房在上市的时候需要补交3%的土地出让金,但是也不会限制购买方的资格,不需要交纳10%综合地价款;
而经济适用房需要满5年才能上市,而且5年内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人,满5年出售还需要交纳10%综合地价款 2014-04-13 14: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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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很多也是发放“经济适用房”的产权证,但是这类房产属于“等同于经济适用房管理”。并不完全适用于经济适用房管理政策。拆迁安置的经济适用房在上市的时候需要补交3%的土地出让金,但是也不会限制购买方的资格,不需要交纳10%综合地价款;而经济适用房需要满5年才能上市,而且5年内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人,满5年出售还需要交纳10%综合地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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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经济适用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住房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经济适用住房单套的建筑面积一般在60平方米左右。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应当具有当地城镇户口;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无房或现有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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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居民手中所拥有的房屋产权证书基本上有三种: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这三种产权证书在本质上是没有区别的,都是购房者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合法书面凭证,其财产权利受国家相应法律法规的保护和规范。但是在使用和交易方面有着一定的区分。建造经济适用房所用的土地是国家以划拨方式无偿给开发商使用的,这就是经济适用房价格低的主要原因。根据北京市的规定:职工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房,房屋产权归职工个人所有,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即可依法进入二级市场上市交易。上市后,其收益全部归个人所有。这就是说,经济适用房的产权证书所拥有的权利和普通商品房基本一样,惟一不同的是,经济适用房在出售时,购买人要按经济适用房所在地标定地价的10%交纳土地出让金,没有标定地价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款暂按房屋售价的3%交纳。这样,在办理完产权过户手续后,购买人所得到的就是普通商品房的产权证书,再次交易的时候,就无需交纳土地出让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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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单套面积设定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实用效果。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建设成本包括征地折让费、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建安费、小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贷款利息、税金、1%~3%的管理费。经济适用房以微利价出售。只售不租。其 成本价由7项因素(征地折迁费、勘察设计费、配套费、建安费、管理费。贷款利息、5%以内的利润)构成。出售经济适用房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售价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以上几项因素综合确定。而且定期公布不得擅自提价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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