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另一种是尚未住满年的。“住满5年”是以购房家庭取得的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者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可由业主提供两个证件中的任一个来确定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的居住时间。 1、 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二手经济适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场价格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淡也只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补交的综合地价款的计算方式:例如有一套经济适用房,面积80平方米,原购价4000元/平米,按市场价4600元/平米出售,补交的综合地价款为4600×80×10%=36800元。 按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2、 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方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
全部4个回答 >经济适用房如何转让?
139****8398 | 2014-04-12 18:33:41-
144****4030 您好!经济适用房不能上市交易,因些产权上能变更为您的名字 2014-04-15 14: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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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3426 国家规定经济适用房5年之后才可以买卖,所以要5年之后才可以去更名 已满5年的上交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金后,可以过户 谢谢能帮到你 2014-04-14 19: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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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6725 这种房屋的税费一般都在10个点左右
1.营业税5.65%(现在的房款-上次购入的房款的差额)
2.契税1%或3%(客户是首套或二套)
3.个税(业主有没有二套)
4.评估费0.5% 2014-04-14 10:07:52 -
133****0201 房产证够5年的可以转让,房产证不够5年的不可以转让. 2014-04-13 13:5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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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8300 不能把 好像要5年以后 而且那个增长的拿部分房价80%多都是归政府吧 2014-04-13 13:4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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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8334 目前,在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为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卖方持有时间已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卖方持有时间未达到5年的。“持有5年”是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两个证件可由购房家庭提供任意一个来确定经济适用房的持有时间。
(1)卖方持有时间未满5年的情况:
1、上市价格与交易条件 购买此类经济适用房,首先必须满足普通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其次购房人还需办理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审查手续。若所购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超过核定**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则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而且所购房屋仍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
2、转让该类二手经济适用房的税费: 卖房:印花税,为成交总价0.05% 买方:买方办理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审查手续,经相关部门核定职业、职位等购买标准后,会给出一个购房总价。 第一种情况,政府对买方审核的购房总价低于实际购买二手经济适用房成交总价,买方需支付的税费有: 契税,为成交总价的1.5%;印花税,为成交总价的0.05% 综合地价款,为政府审批的购房总价与实际购买二手经济适用房成交总价的差价部分的10% 第二种情况,政府对买方审批的购房总价高于实际购买二手经济房成交总价,买方需支付的税费有: 印花税,为成交总价的0.05%;契税,为成交总价的1.5%
(2)卖方持有时间满5年的情况
1.上市价格与交易条件购买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买方不需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条件,任何购买人群都能购买。转让后的经济适用房的房屋产权性质变为商品房。
2.转让该类二手经济适用房的税费 卖方:印花税,为成交总价的0.05%。综合地价款,为成交总价的10%。 买方:印花税,为成交总价的0.05%。契税,为成交总价的1.5% 2014-04-13 09:59:24 -
152****5096 你好二手房程序税费大约10个点左右 2014-04-12 18:4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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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经济适用房转让答
你好,我想咨询经济适用房在未满5年,签订的转让协议是否有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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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经济适用住房办法》对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作出了严格的规定: 一是明确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二是明确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三是明确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四是明确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细则》还规定,已经购买经济使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价格及合同约定回购。享受过福利分房退回房屋前或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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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是可以转让的,但前提条件是在取得房屋所有产权之后满足5年才能够交易给他人,而且在转让的时候,超过核定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的部分,是要支付10%综合地价的,此外还要按照一定的比例向政府缴纳土地出让金,具体的征收比例由当地的人民政府确定。经济适用房的优点:1、最大的优点就是价格便宜,经济适用房会比同类型商品房的价格要便宜很多,比较适合于刚需入户。2、因为现在的政策方面,政府是比较注重于经济适用房建设的,所以也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鼓励人们购买经济适用房。3、经济适用房现在的位置已经越来越便利,而且在配套设施和绿化环境等多个细节方面也有所提升,除了性价比较高之外,在居住的舒适度方面也会比其他类型的房子要好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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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现行政策、法律规定,经适房买卖合同并非一概无效,而是以出卖人转让房屋的原购房合同签订 日期进行区分,采取“老房老政策,新房新政策”的办法。即出卖人转让的经济适用房的原购房合同系2008年4月11日(含)之前签订,当事人又在转让该已 购房屋的合同中约定在限制上市交易期限届满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该房屋已具备上市交易条件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此处的上市交易条件一般指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已满5年或者取得契税发票已满5年。经出卖人主张 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后果,适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并考虑居住安置问题妥善处理,在认定买受人所受损失数额时应当综合考虑出卖人因房屋** 获得的利益、买受人因此丧失的订约机会损失、买受人装修房屋的添附价值及双方的过错程度等因素,公平合理地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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