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本市城镇常住非农业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已婚家庭或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上单身人员;无房或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含)以下的。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2013年南宁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817元,则意味着家庭年人均收入在19853.6元以内才可以申请。)申请材料:申请人需向户口所在地的城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供的资料(证件类的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证明类的请提供原件一份,表格类的请填写一式一份):申请书(内容:工作情况、婚姻状况、住房困难情况);《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共同申请人审查表》;申请人、配偶及共同提出申请的其他家庭成员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申请人、配偶及共同申请人有效的现居住情况证明(由工作单位或居委会证实现居住房的性质、产权归属)或承租住房的《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有南宁市户口的申购人员户口所在地住址与实际住址不同的,必须提供户口所在地住址和实际住址住房的产权证明材料);申请人、配偶及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证明(由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无房单身人员要提供未婚证明(由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配偶已故的应提供相关证明、离婚的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异地调动的职工必须提供原工作城市房改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转业军人必须提供原部队出具的住房证明。申请流程:请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的城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咨询、领取《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申请人填写《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和《共同申请人审查表》后,请到申请人(配偶、共同申请人)工作单位(居委会)、户口所在地的房改部门、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首府南宁房改办签署意见和盖章申请人将需要提供资料交到户口所在地的城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人员负责查验证件、资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单城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通过审核材料、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初审。将经初审合格的申请人的姓名资料在申请人居住地和户口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然后对经公示合格的材料提出初审意见城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将提出初审意见的资料送南宁市经济适用房住房建设发展中心,由发展中心进行复审。发展中心将经复审合格的申请人资料每月20日在相关媒体和房改办办公楼一楼公示,公示10天后无异议的发放《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书》,并等候通知参加选房;不符合申购条件的,发放《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审查结果通知书》。选好房后,凭选房确认书、身份证、购房通知书原件到南宁市望园路5号房改办办公楼6楼售房科办理《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扩展资料: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及家庭年人均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根据本市住房价格、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居住水平等因素适时进行调整,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全部3个回答 >一个朋友申请经济适用房时想到的问题!
138****8449 | 2014-04-12 12: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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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0989 申报这些东西是没用的,但他还是一个国家程序,那些东西随便到相关部门去打个证明就好,不然为什么每年那么多的经适房到真正需要和有资格需要的人群手中有多少?我可以告诉你很少,因为有资格的没关系,所以通过不了。
没资格的有关系的很多,但往往通过了。 2014-04-15 09:32:41 -
152****6417 在中国就是很麻烦不像别的国家一个身份证就能搞定的事情在中国要户口簿结婚证。。。。。
建议你有钱就移民吧 2014-04-15 09:15:11 -
143****2156 深圳安居放房申请单位:市住宅售房中心业务受理窗口。 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二村)莲花大厦东座二楼 申请人向深圳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夫妻双方具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或购房申请人方具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配偶方具有深圳宝安或龙岗区常住户籍。
(2)单亲家庭的子女具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
(3)具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的年满35周岁的单身职工。
(4)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的军人、烈士的配偶。
(5)其他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条件。
2、申请人夫妻双方在深圳市没有购买任何住房(包括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社会微利房、拆迁补偿住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和市场商品房),且没有在深圳市拥有自建私房或私人住宅用地,在全国范围内没有购买其他安居房或经济适用房,也没有领取过未购房住房补贴(未购房补差款);
3、申请人常住户籍迁入深圳特区及配偶常住户籍迁入深圳市(含宝安区或龙岗区)或单亲家庭子女常住户籍迁入深圳特区时间、结婚时间或离异、丧偶时间应符合我局当年公开配售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规定的时间;
4、申请人家庭年收入不高于我局当年公开配售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规定的家庭年收入标准;市人事局认定的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归国留学生不受家庭收入标准和上述规定时间的限制。 办理步骤:深圳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下达经济适用房销售计划和房源,通过媒体发布经济适用房出售通告→申请人到市住宅售房中心领取申请表格并递交申请资料→售房中心审核、分类排队打分→公示→售房中心校对、补充和更正有误的申请信息→再次公示→申请人领取自选房号通知单→申请人自选房号→我局与申请人签订经济适用房认购协议书→申请人到售房中心签订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申请人交纳购房款或到指定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申请人到售房中心领取“入住证明书”→申请人办理入住手续。办理时限:由每次经济适用房分配办法确定。 2014-04-14 18:14:33 -
142****5576 只要是经济造用房,无论是一手还是二手都需要办理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资格认定。你可以先网上下载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资格认定表,然后再拿着填写好的表去昆山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 购买资格认定 。 2014-04-14 14: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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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7567 海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
1、申购对象必须具有所申购的经济适用住房所在地城镇常住居民户口,且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取得该城镇常住居民户口两年以上。 军队转业干部和军队转业士官可即时申请。
2、申购家庭的上年人均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单身家庭18464元、二人家庭36928元、三人家庭55392元)。
3、申购对象必须是取得结婚证的已婚居民(含已婚离异后满2年的人员)或年龄在35周岁以上(含)的单身居民。
4、申购家庭现有房屋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具体为:单身家庭36平方米以下;两人家庭45平方米以下;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50平方米以下。
5、新建居民区申购家庭必须为未享受过农村建房土地指标的家庭。--------------------------------------------------------------------------------海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所需材料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必须真实提供下列资料:
1、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如为集体户口的需单位提供证明)
2、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结婚证书或离婚证书(含离婚协议书)(原件、复印件)
4、夫妻双方身份证及户口本所在地住房的产权证明或承租证明。(户口有变动的需同时提供原地址房产证明,原户口在农村的需由当地土管部门出具是否享受农村建房指标证明。)
5、如配偶方为外地户口,需提供单位和当地市、县房改办出具的房改情况证明。(海宁地区的原单位曾实行过房改的,同时单位须出具是否享受房改证明。)
6、《登记表》、《收入证明》(自主经营的必须同时提供营业执照正本、税务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7、如有拆迁房的需要提供拆迁协议或拆迁办证明。*《登记表》及《收入证明》需凭以上1、2、3、4条来房改窗口领取。* 2008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3080元,从2009年6月1日起开始执行。 2014-04-14 09:50:27 -
139****5044 婚前申请经济房,当然对离婚后有影响。给你两个建议:
1、因为每个地区政策有差异,建议你到你们那里的住房保障办咨询一下;
2、夫妻双方共同申请了经济房,在办理房产证时,是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的;如果离婚后再收房的话,可能会出问题,比较复杂。建议你先撤销申请。不然房子又卖不得,财产分割会很麻烦 2014-04-13 22:44:37 -
158****5441 你想得到的这个数字也是根据规定来的: 那么根据刚刚指出的政策的第3条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城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也就是说只要搞清楚这个数字今年是多少就行了,7月上半年的是7567...根据这个数字人均一个月可支配收入就是1261.1667 元 换句话说 你们人均收入不到这个数字就可以了! 标准只会比这个数字低的!
以下是经济适用房的申请资格审批的流程:
以下是经济适用房正在建的项目
2014-04-13 14:54:47 -
154****5086 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
(一)我市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高新区)内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家庭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1、家庭年收入50000元以下;
2、原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包括已购政策性住房);
3、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另:在征地拆迁中选择货币安置且他处无住房的家庭或在旧城改造中选择货币安置,其货币总额不超过35万元且他处无住房的低收入被拆迁家庭,具备以上条件中的1、2条件者,可以购买政府组织建设的公开发售经济适用住房。
(二)凡户籍属于我市农村,现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务工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在务工所在地城镇申购面向社会发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家庭年收入符合当地经济适用住房规定的标准,其中在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高新区)内,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收入为50000元以下;在其他区(市)县申购的,应当符合当地规定的标准;
2、户籍属于成都市行政区域;
3、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在务工所在地的城镇缴纳有综合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4、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无城市自有产权住房(包括“新居工程”的安置房)。 2014-04-13 09:29:47 -
145****9746 你好!可以买的,购买的时候要原房东一家满18周岁的签好字就行了,满五年后反悔你可以直接告他,打官司一定赢,昆山已经有这样的案例了,不要担心! 2014-04-12 12:2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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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你所在区的居委会了解下,或是去房管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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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同办,合同上说明了可以溢价的吗?万一人工,料跌了他们会怎么退钱给你?上面写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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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带着相关材料去审核
全部8个回答 > -
答
一、申请对象 凡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工作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二、申请材料 公租房申请表、本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明(属非主城区的另须提供居住证)、婚姻证明(已婚人员提供),共同申请人有单位的提供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同时,按照所属人员类别提供下列相关证明。 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劳动合同或公积金证明或社保证明三者选其一。 2.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现居住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就业收入证明。 3.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和税收缴纳证明。 4.主城区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领取证明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退休证明,住房分配证明。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住房公积金或社保证明。 社会保险费包括:重庆范围内缴纳的城镇、城乡养老保险,在主城区缴纳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如有其它问题,请随时联系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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