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带着相关材料去审核
全部8个回答 >经济适用房申请问题
143****2475 | 2014-04-02 16:43:30-
137****4481 一、申请对象 凡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工作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二、申请材料 公租房申请表、本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明(属非主城区的另须提供居住证)、婚姻证明(已婚人员提供),共同申请人有单位的提供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同时,按照所属人员类别提供下列相关证明。
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劳动合同或公积金证明或社保证明三者选其一。
2.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现居住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就业收入证明。
3.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和税收缴纳证明。
4.主城区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领取证明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退休证明,住房分配证明。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住房公积金或社保证明。 社会保险费包括:重庆范围内缴纳的城镇、城乡养老保险,在主城区缴纳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如有其它问题,请随时联系我。谢谢。 2014-04-04 21:39:32 -
143****1164 (一)具有本市市区建成区城市户口3年以上;
(二)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倍;也就是650*4=2600元
(三)无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20平方米;
(四)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身人员,除应当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年龄应满28周岁。
以上为郑州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 具体问题参考 我要A家家居网 家宅频道 2014-04-04 20:25:30 -
158****3985 凡年满十八周岁,在主城区工作的本市无住房或是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13平米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都可申请,经济适用房 2014-04-04 11:5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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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5332 现在住在这套房子里,但是实际上没有自己名下的房子,可以申请经适房吗...
住的谁的房子?老年人要啥经适房?廉租也可以......
弄到了经适房,一般没啥用处...卖了的话,国家的补贴还是要收回的,除非真的需要居住,一般人是不怎么喜欢的,都是郊区房,比农民的住宅好听些而已。 2014-04-04 09:57:33 -
137****5023 标准可以更......
A?。直复营销保障性住房吗?
定位是市委,市政府的经济适用住房,改善住房条件的人。解决低收入家庭在城市拆迁住房问题。在规定的条件“(与规划条件和标准。带开始招标建设,符合条件的家庭希望申请入住时间的销售目标与销售的平均价格和**高价格)。直销类型的住房。
的直销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谁可以申请?
申请购买的对象的直接市场经济室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一个中心城区的?房屋拆迁后的城市(非农业户籍内,外圈)2003年1月
2)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去年家庭收入低于市统计局两次公布的统计,人均劳动报酬(直接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前一年的收入标准目前已被批准42000元)
3)执导的钱安置的驱逐。房地产价格评估低于25万元的拆迁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和其他地方没有住房。
另:2005年9月1日后签订<天津远东每年开立账户,银行违法拆迁安置补助协议,在家庭生活也可以直接销售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申请。到目前为止,每年的开户的银行居住违反1990年4月1日前,建立了长期的活生生的人,秋天的永久性住房
合格的拆迁家庭保持有关文件申请批准的拆迁房屋所在区房管局。符合条件的住户的拆迁,只允许购买一套定向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
。直接营销负担得起的住房是否上市交易?
购买直销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认股权证五年后,才可以上市销售。销售须重新购买经济定向销售的经济适用房 2014-04-03 18:54:14 -
141****0978 去你所在区的居委会了解下,或是去房管局咨询 2014-04-03 1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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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6074 成都市五城区内的居民,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即可申购经济适用房: 家庭年收入40000元以下( 含40000元);
家庭成员中拥有两个(含两个)以上五城区正式户口,其中申请人必须取得本市五城区正式户口三年或三年以上;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包括已购政策性住房);在产权人自愿的情况下可将原有自有产权住房交由市住房储备中心计价回购。申购经适房的程序 据介绍,经预登记的家庭申请购买面向社会发售的经济适用房,实行申请、审查和公示制度。具体按下列程序办理: 第一步:申购者持相关材料提出申请,填写《成都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申请人带身份证、户籍簿〔含成员卡、登记卡〕、房产证明、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婚姻证明、低保证、残疾证、失业证等相关证明原件、留复印件两份给街道办事处。
) 第二步:区房管局收到申请后,进行初审并公示,公示期为15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区房管局签署审查意见。 第三步:市住保中心复核,对符合条件者发放准购证。申购者持初审意见和相关资料,到市住房保障中心申请复核。市住房保障中心复核后对符合条件者,发放《成都市个人购买经济适用房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回购原房申购者办理回购的相关手续。将原有住房交政府回购的申购者,持区房产管理局的审查意见和相关资料,到市住房储备中心办理相关回购手续,填写《自愿出售原有住房申请表》。
第四步:选房。申购者凭《成都市个人购买经济适用房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在限定的期限内选购面向社会发售的经济适用住房。
《成都市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在规定的期限内有效。申请材料 申请人申办时需带上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子女的出生证明(或独子证)和收入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限购面积 二人户限购58平方米,三人户限购72平方米,四人户限购90平方米。(电梯公寓可上浮10平方米) 2014-04-03 10:03:11 -
134****9602 第五章 申请审查程序
第二十条 凡夫妇双方组成的家庭及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的家庭和年满35周岁的未婚人员及离婚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以下统称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一)申请人具有市内四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
(二)申请人财产、人均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积符合市政府批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的标准。
在申购经济适用住房之日前5年内,因离婚、继承、出售、赠与以及履行债务等原因,将家庭或个人住房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应当计算原住房面积。
申请人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已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在退出廉租住房保障后,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第二十二条 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二)户籍和身份证明;
(三)住房情况证明;
(四)收入证明;
(五)财产状况证明;
(六)婚姻状况证明;
(七)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二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购买应当按照销售项目进行。
申请人在销售项目申请购买期限内向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资料。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进行申请资料审查,对申请人的住房、收入及财产状况进行调查,经评议、公示后提出初审意见,报区住房保障机构。
区住房保障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0日内会同民政部门对申请人的住房、收入等状况进行审核。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成立的,报市住房保障机构。
市住房保障机构应当自收到资料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并书面通知区住房保障机构予以登记,由区住房保障机构发给申请人准予登记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由区住房保障机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四条 街道办事处、住房保障机构及民政部门在审查申请人的住房、收入及财产状况时,可以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及信函索证等方式。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从2011年起,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门槛将进一步降低,收入线标准由原来的人均月收入低于1277元调整到人均月收入低于1864元,住房线标准由原来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调整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2014-04-03 09:48:05 -
158****7212 申请人带着相关材料去审核 2014-04-02 17: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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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程序第一步:按类领表有北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住房面积没有达标的居民家庭或者无房户,可按不同类别到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分别领取《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北京市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或《北京市重点工程和危改区被拆迁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以上表格可以按标准格式复印。第二步:填表领表1.填写核定表的申请购房人,需核定家庭收入(6万元/年以下),此表交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没有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2.填写审批表的申请购房人,不需核定家庭收入,但要求夫妇双方为机关工作人员或教师的家庭,此表由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3.填写审核表的申请购房人,不需核定家庭收入,但要求是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建设中的被拆迁居民家庭和政府组织实施的危旧房改造项目区异地安置的居民家庭,带上此表和拆迁人出具的证明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第三步:核定总额申请人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应按京政办发[2000]131号文件第七条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在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上核准盖章,并注明购房家庭**高购房总价标准。夫妇双方的补贴面积标准、收入证明以及户口所在地、夫妇双方的住房情况都应在审核表中注明。如果夫妇双方职级、补贴面积标准不一样,以职级高者为准。如果属于非国有性质并且无行政级别的单位包括民营企业、个体企业、外资企业以及合资企业等,购房者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一律为70平方米;如果购房者的单位属于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其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由所在单位核定。购房者住房补贴面积标准超过80平方米的,审核表上除盖单位公章外需加盖人事和组织部门专用章。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审核表上核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并不是购房者可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的**高面积。按照京政办发[2000]131号文件第七条规定,“以购房当年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基准价格与职工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之积作为经济适用住房的购房总价标准”,**高购房总价标准计算方法为:购房当年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职工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现承租和按房改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建筑面积)。2002年底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基准价格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4000元。即:可购面积=[核定面积(职工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现承租和按房改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建筑面积)×4000]/所购经济适用房单价。第四步:登记备案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开发办)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崇文区东花市北里1号楼)设立窗口,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登记和备案手续。购房申请人需持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后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加上夫妇双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没有户口簿的需要携带户口卡),到办公窗口办理购房登记手续。第五步:持证购房申请人持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件、身份证和审核通过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到自己看中的经济适用房指定地点登记购房。第六步:超标加钱购房家庭购买超过规定面积的经济适用房,购房家庭需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暂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上述住房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其中超过规定面积购买部分在产权证中注明。再上市时,该部分不再补交土地出让金。注:本购房程序适用于本市城镇居民首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留学回国人员可凭《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居住证》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购房**高总价标准按40万元人民币执行,超过部分按规定补缴10%的综合地价款。 填表说明一、表格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以下简称购房)家庭购买资格的证明材料,购房家庭应依据实际情况分类领取,用签字笔或钢笔填写一式二份,经审核通过后使用(一年内有效,超过有效期办理延期)。二、表中的单位是指国家机关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三、申请购房家庭应如实填写表格,交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并签字,没有单位的由档案所在单位核准盖章签字,没有档案的暂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签字。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建设中的拆迁居民家庭和政府组织实施的危旧房改造项目异地安置的居民家庭,由被拆迁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签字。四、家庭**高购房总价标准指居民家庭能够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的房屋价款,**高购房总价不可累加、转让。五、**高购房总价标准计算方法为:购房当年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乘以(职工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现住房建筑面积)。*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基准价格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4000元。* 确定职工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的依据是《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发[1999]21号文件),公务员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为:科级以下,60平方米;正、副科级,70平方米;副处级,80平方米;正处级,90平方米;副局级,105平方米;正局级,120平方米。机关工勤人员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为:技术工人中的初、中级工和25年以下工龄的普通工人,60平方米;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含)以上工龄的普通工人,70平方米;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80平方米。其他人员可参照此标准。*现住房建筑面积指申请人及配偶承租或按房改价格购买的公有住房。六、家庭**高购房总价标准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核准。具体审核时,以夫妇双方职级高者为准。对于无业或任职于非国有企业的申请人或配偶,住房补贴面积标准按70平方米核定,加盖单位公章。国有企、事业机关单位的申请家庭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在80平方米(含)以上的,所在单位核定时须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和人事(组织)部门的印章。审核地址:崇文区东花市北里东区1号楼,北京房地产交易中心一楼大厅乘车路线:从崇文门坐610或723路公共汽车到白桥大街站下车即到联系电话:67187268、67187270、67186944、67186965表1 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申请人情况申请人配偶情况经我单位(街道办事处)审查,申请人配偶个人情况属实,同意其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并进行公示。经办人签名: 核准单位盖章:年 月 日姓 名姓 名性 别性 别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经我单位(街道办事处)审查,申请人个人情况属实,同意其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并进行公示。可购买**高总价标准 万元以内(含)的经济适用住房经办人签名: 核准单位盖章:年 月 日单 位单 位户口所在地户口所在地补贴面积标准补贴面积标准上年收入情况1、工资、薪金所得 元2、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存部分 元3、住房补贴 元4、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元5、劳务报酬所得 元6、股息红利及利息所得 元7、其它所得 元上年收入情况1、工资、薪金所得 元2、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存部分 元3、住房补贴 元4、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元5、劳务报酬所得 元6、股息红利及利息所得 元7、 其它所得 元本人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现郑重承诺本表中所填内容及所报材料均为本人及家庭真实情况,并自愿进行公示。特此声明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北京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审核意见经办人签名: 核准单位盖章:年 月 日上年家庭总收入(大写)(本栏由售房单位填写盖章)申请人已购 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壹套,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需补交综合地价款的面积 建筑平方米。经办人签名: 售房单位盖章:年 月 日现住房面积现住房地址*备注:申请人家庭有两处以上(含两处)住房,请在*栏中填写其它住房面积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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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你所在区的居委会了解下,或是去房管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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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根据规定,经济适用住房房产登记满5年需上市交易,经住房保障部门审查;对已列入3年城市旧房改造、基础设施、公益设施建设计划范围的住房,经市政府批准,按当期市场价格扣除相关费用后回购;政府不回购的住房,产权人补缴土地出让金和收益所得后可上市交易。经济适用住房房产登记时间不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如需出售,由政府按原出售价格扣除相关费用后回购。回购住房用于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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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是,北京3人户家庭申请经济适用房,家庭年收入须不超45,300元,同时人均住房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36万元以下。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且年满18周岁。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购流程1.领取北京经济适用房认购申请表有北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的、无房户的或住房面积没有达标的居民家庭领取《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填写。这些表格都可以找开发商拿,也可自己到网站上下载。2.填写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表填写北京经济适用房审定表的申请购房人,需审定家庭收入,此表交申请人及其夫妇地点单位分别批准盖印,没有单位的由户口地点地街道服务处批准盖印。3.核定申请经济适用房总额申请人夫妻两边地点单位或街道服务处应按北京文件第七条划定,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定表核定、审批表或考核表上批准盖印,并注明购房家庭**高购房标准。4.北京经济适用房登记备案到北京市房地交易中心的设立窗口,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置登记和存案手续。购房申请人需持夫妻两边地点单元或街道服务处批准盖印后的审定表、审批表或考核表,加上夫妻两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到办公窗口办理购房登记手续。5.等候北京经济适用房名单公示北京经济适用房认购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之后,申请人再到产地产交易中心窗口进行终审,领取审核通过的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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