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地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三、四款,禁止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开发建设商品房。禁止村民将宅基地上建设的住宅向城镇居民出售;禁止城镇居民买农村宅基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7】71号,农村住宅用地仅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允许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 依照法律规定,销售商品房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小产权房未经士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而使用集体所有土地的涉嫌违法用地;小产权房无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涉嫌违法建设;小产权房没有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因而不能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书》。 对于小产权房,无论是国土资源部还是国务院,态度向来强硬。建设部提醒消费者,不要购买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 “小产权”实际上并不是真正的产权,这种房屋既没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购房合同备案。 如果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了此类房屋,将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有些项目允诺办理的“乡产权”“小产权”,均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受法律保护。 此外,建设部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新建商品房过程中,要注意加强风险意识和维权意识,不轻信口头宣传和承诺。无法确定宣传和承诺是否能够兑现的,**好要求开发商以书面合同形式予以确定,否则很难受到法律保护。 更重要的是,买房前一定要查验房地产企业是否具备销售房屋的主体资格,购买新建商品房时,须事先了解并查阅所购买的房屋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还要查验商品房建设手续,开发建设手续不齐全的房屋,将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小产权房能买吗?张律师表示:目前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 所以,“小产权”其实就是“乡产权”“集体产权”,它并不真正构成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说的再直白一些,“小产权房”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所以,市民购买小产权房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小产权房在手续全的情况下,也只能算是合格的农民房。 他还表示,现在的小产权方是不能够在市场流通的,一些中介也只是在暗中兜售。严格意义上说,买卖小产权房是违法行为,小产权房也是禁止市场流通的。市民购买小产权房利益受到侵害时,也得不到法律保护。 小产权房存在的法律风险主要有: 1、属于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小产权房有依法被拆除的危险性。 2、小产权房没有取得国家颁发的房屋所有权产权证书,不能合法设定房屋抵押权,不具有房屋所有权,不能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不能进行二手房交易。 3、如果遇有国家征地或者拆迁的情形,购房者的利益很难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4、小产权房购房合同属于违法,应当认定无效。如果遇有房屋产权纠纷则缺少有效的解决纠纷的依据和法律保护。 5、购买小产权房无法办理贷款,只能一次性付款或者分期付款。 6、小产权房的附属配套设施,如供水、供电、供气等,因不在国家规划之列也不能得到有效保证。
小产权的房改的要素和标准是什么?
134****8855 | 2014-04-05 12:29:24-
152****8940 集资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标准价房改房都属于产权房。使用权房就是要交房租的那种。 2014-04-08 09: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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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7921 产权房和使用权的差别就是 产权房一般都可以上市交易 使用权的只能置换 而且还要每年交租金 2014-04-06 10: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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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8016 “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目前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所以,“小产权”其实就是“乡产权”“集体产权”,它并不真正构成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说的再直白一些,“小产权房”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
根据国务院《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宅制度改革的通知》,职工购买公有住宅,在国家规定的住房面积内,可以按标准价出售。职工购房后另外拥有部分产权,可以继承和出售,但出售要在购买5年以后才能进行,原售房的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售房的收入在扣除相关税费后,按个人与单位或政府各自所占的产权比例进行分配。从这里可以看出部分产权和全部产权的一些区别。部分产权与全部产权的不同之处在于,部分产权是强调永久使用权和继承权,而对收益权和处分权的行使则限定在一定范围之内。 2014-04-06 09:56:35 -
155****6021 “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目前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所以,“小产权”其实就是“乡产权”“集体产权”,它并不真正构成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说的再直白一些,“小产权房”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
根据国务院《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宅制度改革的通知》,职工购买公有住宅,在国家规定的住房面积内,可以按标准价出售。
职工购房后另外拥有部分产权,可以继承和出售,但出售要在购买5年以后才能进行,原售房的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售房的收入在扣除相关税费后,按个人与单位或**各自所占的产权比例进行分配。
从这里可以看出部分产权和全部产权的一些区别。部分产权与全部产权的不同之处在于,部分产权是强调永久使用权和继承权,而对收益权和处分权的行使则限定在一定范围之内。 2014-04-06 08: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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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小产权房赔偿?这得看当地政策,经验告诉我,补偿标准多变,最好提前了解,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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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商品房装修完工的时候,**后的一步就是交房验收了。有的开发商为了赶工期,装修装饰的质量马马虎虎,业主的权益就得不到有效的保障。那么,商品房交房验收标准是什么,主要包括哪些方面?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检查相关文件、房屋面积、质量结构以及水电工程。一、检查相关文件当装修完工以后,房产局为规范工程竣工制定《竣工实测表》,第三方公证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有说明力。因此在商品房交房验收标准中,业主应该向开发商索要此类文件,同时根据合同规定的交付标准,现场考查是否合理。二、检查房屋面积很多购房者第一次进新房,总感觉房子的面积小了,不如自己想象中的大。这主要是因为在商品房交房验收标准中,销售面积里包含了公摊面积部分。公摊面积的计算方法虽然比较复杂,但应该去了解这方面的政策,大致明白计入分摊的面积大小。如果觉得误差太大,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复测。三、检查质量结构在商品房交房验收标准中,房屋的建筑结构应该符合国家设计规范,比如具有抗震能力。商品房分为毛坯房和精装修房,不管是哪一种,都需要注意检查房间内部各个角落。查看墙面地面是否平整,有无空鼓、裂缝;阳台护栏、层高等处是否遵循了相关安全规范;门窗是否安装牢固,开关有没有阻碍。四、检查水电工程水电属于隐蔽性工程,在商品房交房验收标准中是非常重要的。首先需要查看,煤气表、电表、水表是否全部安装到位,配电箱的标识有没有明确,注意水电管线的走向。同时做好防水,测试卫生间、厨房等地能否正确蓄水、渗水。确保用水用电开关都能使用,消除水电方面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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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交房的条件: 开发商在交房时向业主提供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必须为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第一:是房产开发商必须已经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这是国家强制要求的,我国的《合同法》、《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都规定了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标志取决于是否取得《建筑工程竣工表》。因此,不管购房者和开发商在买房合同中是否约定将开发商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作为交房条件,开发商交房时都应提供。 第二:是我们常说的“两书”???“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这是建设部2001年6月1日开始实 施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要求的,现在交房时开发商都应提供。 第三:是开发商已取得国家认可的专业测绘单位对面积的实测数据,看是否与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有出入,以便尽早获得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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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商品房交房条件的有关规定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2、《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第十八条规定,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和下列要求进行综合验收:(一)城市规划设计条件的落实情况;(二)城市规划要求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情况;(三)单项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情况;(四)拆迁安置方案的落实情况;(五)物业管理的落实情况。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分期开发的,可以分期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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