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的分摊系数一般在0.18—0.26之间,而多层的分摊系数则在0.11—0.16之间。不过,每个楼盘,甚至一个楼盘各幢房子的情况都不一样,因此房屋的公摊面积要实地测量,要根据房屋的使用功能和相关配套情况来定,没有限定的范围。究竟公摊面积占多大的比例,开发商在跟业主签合同时,应明确说明。
全部3个回答 >公摊面积变大如何维权?
145****8947 | 2014-04-05 10:55:36-
151****3260 根据《房产测量规范》,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1、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交(配)电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2、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为墙体面积水面投影面积的一半。
不应计入的公用建筑空间:1、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等,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2、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3、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包括物业管理)用房。
公摊面积与楼盘公用设施的多少关系密切,买同样面积的商品房,公摊面积大的,配套设施相对齐全,服务上自然好,也显得气派豪华,但是套内使用面积自然小了。公摊面积太小,住房使用面积大些,楼梯过道、电梯及其他公共设施可能会小些,使生活出入不方便,有些楼盘配套设施也会缩水。
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务必要先弄清楚售楼方是否有预售许可证?设计的套内面积是多少?公共设施有些什么,公摊面积是多少?实际得房率是多少?**好是将这些数据写在售楼合同中,合同中没有的,可以同销售方签订补充协议。以此避免事后不必要的麻烦。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由于计算方法以及公摊设施各类繁杂,一般老百姓难以精确理解和计算,少数不法房地产商在住房的公摊面积上做手脚,利用缩水法蒙骗购房者。因此购房者购买商品房时**好找信誉度高的房地产企业,购买时要查看是否证照齐全。如果遇到房屋测绘方面的问题,可向测绘局房产测绘热线咨询。发现开发商违规增加公摊面积等违法违规行为,购房者可向房地主管部门举报。 2014-04-07 21:23:33 -
144****7247 **有效直接的验收办法:找个懂建筑的朋友按照你购房合同上的交房标准进行验收。我这里只提几个大家平时容易忽略的细节:层高(每个房间四个角的层高是否达标并基本保持一致高度);室内的阴阳角是否有倾斜的现象出现;厨房卫生间(包括楼上)进行72小时关水试验;门窗是否变形合同上写明室内面积和公摊是预测面积,即设计单位通过设计图纸测算的面积,房屋交接时开发商应当出具当地房屋测绘部门(一般是房管局指定的测绘机构)出具的面积实测(实测即现场通过红外线测量仪进行测量)报告,**终以实测报告为准。预测面积和实测面积一般情况下都有一定的出入,所以交房过程中一般会涉及面积补差。《国六条》中有明确规定(购房合同上应该有该条款请仔细查阅),面积误差绝对比超过3%的,买受人有权要求退房,如不选择退房的——面积误差绝对比没有超过3%的,据实补差。面积误差绝对比超过3%的有2种情况:
1、面积减少,3%以内的部分据实补差,超过的部分开发商按合同约定单价的双倍进行房款返还;
2、面积增加,3%以内的部分据实补差,超过的部分不计入房款。面积误差绝对比的计算公式:面积误差绝对比=(实测面积 — 预测面积)/ 预测面积 * 100% 2014-04-07 20:04:55 -
137****8368 这个是有可能的。因为这几年测绘规范有所变动,特别是公摊面积的测绘方式有了很大的不同。你可以向测绘公司请教,如果面积确实是因为测量的问题,可以向开发商索赔。 2014-04-06 15:2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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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3608 套内面积和公摊完全是两回事,建议你可以再多补充些相关知识吧,呵呵答案补充现在验房,已经有专业的公司承接业务勒 2014-04-06 09:5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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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9102 这个情况实属 正常 没法找回来的 2014-04-06 09:5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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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1642 如果业主发现收房时房屋的公摊面积变大,而开发商却要求业主买单时,业主可根据买卖合同中双方约定的计价方式不同,具体的解决途径不同。一种是购房时是以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部分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若买卖合同对面积误差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共有建筑面积的内容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井、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及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共有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割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
(2)共有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整幢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幢建筑物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以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即为整幢建筑物的共有建筑面积。
(3)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住宅楼以幢为单元,按以下计算公式:
每套房的公摊面积=本幢楼的共有建筑面积÷本幢楼套内总面积×每套房套内面积。 2014-04-05 13:17:57 -
145****7888 你实测的面积是使用面积还是建筑面积?如果是建筑面积,分摊率是13/44=29.5%,如果是使用面积,分摊率是13/(44 13)=22.8% 前一个数据有点高,但也不好说不正常,后一个数据还算正常。补充回复:不好意思,我回答的是公摊率,你计算的是公摊系数。公摊率是分摊面积/建筑面积得来,你用100%减去公摊率得出来的就是得房率。比如你的房子,公摊率是29.5%,得房率是70.5%。我们衡量一个房子是否划算是用得房率来的,更直观。按你的公摊率来看,偏高,但还在正常值范围之内。如果你买房的时候开发商已经告知了你们这些数据(合同中应该有注明的)那就意味着你接受了这些条件,你找他麻烦还找不上啊。 2014-04-05 12: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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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3239 首先要确定是不是真的多算了,可以找具有房产测绘资质的测绘机构进行复测。
或者你说的情况是不是预测比实测大?那样的话依照实测面积计算,按照合同约定多退少补,有惩罚条款的,可以依其执行。
如果确实证明算错了,可以向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房管局0和测绘行业主管机构(规划局测管办或测绘局)投诉。 2014-04-05 11: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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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摊面积国家有专门的计算公式,权威部门是房管局,同一个楼层,.建筑面积不同,公摊面积也就不同,房子面积越大,公摊面积就越多,并不是把楼梯一分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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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支持:中原地产法务中心-法律问答因为房产发生纠纷,在老百姓的眼中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这些纠纷不仅发生于房屋买卖过程中,甚至也存在于家庭成员之间。我们将**近一段时间收到的读者来信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案例进行了整理,同时请专门的法律专家对此进行了解答。一、逾期办证,能否退房?吴小姐问:我于2004年5月16日与开发商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自实际交房之日起90日内办出房屋所有权证、契证以及土地证,但并未约定违约责任。我于2005年4月13日入住该房屋。时至2006年2月,该房屋的土地证仍然没有办出,我是否可以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退房?答: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的规定,只有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屋的才能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但你已于2005年4月13日实际入住该房屋,因此不存在解除合同的法定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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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看一下合同的约定,如果有约定,按约定办理。其次,如果合同未作约定,按一下办法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 %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 %以内(含3 %)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 %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 %以内(含3 %)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 %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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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商场里商铺的公摊就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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