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只有经过规划局批准并且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面有编号记载的车位、车库才可以单独办理产权,因此可以出售。否则有可能属于公摊的范围,可以在不影响通行的情况下出租,租金收入必须用于物业管理,补贴物业费收入的亏空。
全部3个回答 >开发商强卖地下室
134****7968 | 2014-04-01 21: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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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0810 开发商这样做没有法律依据,你们可以到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反映,要求协助解决,如果不行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2014-04-04 21: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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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6733 我觉得这个您可以找装修公司帮您设计一下。 2014-04-04 09: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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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7549 你说的强制购买地下室的情况肯定是不合理的,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我看是开发商卖房子的时候,地下室一直没有出售出去,导致入住时还有地下室积压在开发商手里。
如果你想马上入住,就需要和开发商协商不购买地下室,再不行就起诉开发商延迟交房,这个官司你肯定能打赢。如果你不着急入住,等段时间以后,开发商把积压的地下室出售了,也就不强迫你买了,毕竟地下室是有数的,比较少。 2014-04-03 14:33:08 -
159****8278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4-04-02 17: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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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2025 您好,我是**网的编辑苏晓妹。
开发商是广州市丰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印月翠谷预计将于9月底开盘,将推出72套独栋和双拼别墅。至于关于地下室的问题要问销售中心才知道呢。 2014-04-02 09:36:41 -
153****8244 可以的。对于地下空间的问题,我国一直没有明确的法律来规定,但是本着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开发商如果建设当中,有地下室的,使用权归开发商所有,当然也可以卖给他人。
你所办理的土地证,一般是指地上部分的面积。理论上你是不能分好处的。为什么这么来说呢?我们先来举个例子。你家楼的地下造了地铁,你是不是也要向地铁收过路费呢?由于土地资源的稀缺,所以我们很多地方政府还鼓励了开发商合理开发地下空间。
例如杭州市2005第1号文件就明确规定了房地产地下空间开发中,谁开发谁受益。 2014-04-02 09:30:36 -
132****7946 开发商是广州丰力房地产开发商有限公司。没有地下室。印月·翠谷预计9月底或10月初开盘,推出产品包括独栋和双拼别墅,独栋52套,双拼20套,户型面积在154.94—328.49平米之间,毛坯现楼发售,价格待定。 2014-04-02 09: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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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2346 如果是建筑外轮廓的水平投影部分的地下室部分,要看地下室功能了,一般是机房和库房,但不管地下室功能是什么,大多数情况都计入了楼房公摊。地下室如计入公摊,实际产权人应该是本楼所有业主,是不允许二次出租、售的。
地下室不存在土地出让金。另外如果地下室属人防工程的话,产权应属人防办。平时可以以出租的形式租给开发商。 2014-04-01 21: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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