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户口是否迁入是没有强制规定的
全部3个回答 >我是农村户口想在本镇上买一套临街平房,房屋地处集贸市场是在镇集体土地上建造的。
136****9119 | 2014-04-01 12:3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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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248 集体房产也能过户,如果征地户主也能享受安置政策,只不过集土安置没有国土那么好,国家前段时间出台的不准强拆什么的等政策也只是说针对国土 2014-04-04 09: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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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8671 问下附近房产公司吧,或者在网站搜搜同类房子的消息.... 2014-04-02 12:5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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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8006 你**好去附近的中介公司咨询下,问问具体情况 2014-04-01 13: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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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房产所有权与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无关: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可以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 2、房屋的所有权,以房屋产权登记证上登记的为准,与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无关,过户不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 第六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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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去试试申请农村宅基地: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2. 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3. 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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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的。温州那儿炒房的人全国都买有房,要是必须转,怎么折腾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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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村委会申请,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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