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修改合同不用交过户的税金。2、你不用担心将来的问题,土地是有使用年限的,但是只要地上的建筑物没有损失,该土地你是可以继续使用的,房子当然不会被国家收回。目前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才建立十来年,还很不成熟,大家担心的问题也很多,但请放心,随着时间的推移,国家会不断完善一些政策的,你就放心地买吧。
全部3个回答 >房屋拆迁后,红线外的土地使用权我还有吗,急!!!!!!!
154****8504 | 2014-03-30 20:19:25-
137****8079 您可以到律师事务所问问 2014-04-02 19:5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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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2940 您好!你去问律师吧。这东西。我们都不权威 2014-04-01 20: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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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591 你去问律师吧。这东西。我们都不权威 2014-04-01 19:5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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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3262 呵呵,这样不太可能实现啊,一般被拆迁房的土地面积都比安置房的土地面积多的,赔偿一般按房产的面积赔的.你可以试试 2014-04-01 09:4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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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8931 找土地局,看看你的房屋国家是怎么规划给你们的 2014-03-31 10:3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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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6450 您好!你去问律师吧。这东西。我们都不权威 2014-03-31 09: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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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落89平方拆迁有补偿。实际上,拆迁补偿是两个部份构成:房屋补偿,土地补偿。■补偿总的原则是: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共同协商、共同认可的房地产评估公司评估房地产价值以后,签订拆迁协议。■相同房屋占地面积私房中平房和二层楼房拆迁时补偿会不同,评估公司会依据相关技术规定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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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的产权限制主要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可以延长土地使用期限。我国土地属于国家,房主只是租用人。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房屋土地使用权并不是说业主从拿到了产权证书算起的,也不是从签署购房合同的时候算起。按照规定,土地使用年限是指从开发商拿地时间的那天算起的。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到期后,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动续期。房屋在70年产权到期后,有两种情况:①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这种情况的话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来向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补交土地出让金,当然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②如果是根据规划需要,国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那么业主也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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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相关书籍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1、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 2、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 3、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房地产公司买地的时间开始的,购房合同上会写明,比如该土地使用年限自1997年-2067年,一共70年,如果购买房屋的时间是2006年,那么您的土地使用权只有61年,但你拥有永久房产权, 到2067年你只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就能继续居住下去,因为在我国土地是不允许私有化的.土地所有权始终归国家所有,个人只获得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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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产权70年、40年、5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但是房屋仍属业主所有。2、房屋产权到期后,房屋业主可向房屋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续期申请,申请获得批准之后,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并根据当时的签合同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从而重新获得土地使用权。3、具体产权的价格应该有很多因素决定,不能简单的依据时间来换算,建议你参考当地同类房价。扩展资料:1、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用地,商用建筑用地,工业用建筑用地。2、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3、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是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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