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裁决国务院令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二、行政或司法强制(一)行政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拆迁管理部门提请公安部门强制拆迁。(二)司法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行政强制或司法强制只能选一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请或申请强制拆迁,必须非常慎重。三、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全部3个回答 >城市房屋拆迁纠纷如何处理?
155****3010 | 2025-06-25 10:23:32-
150****3842 拆迁纠纷中,被拆迁人可申请房贷,用于购买新房。建议选择利率低、期限长的贷款产品,减轻还款压力。 2025-07-05 20:4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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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5035 拆迁纠纷,就是钱的问题。谈不拢就打官司,看谁更硬气。 2025-07-01 09: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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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9489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拆迁纠纷应通过协商、行政裁决和诉讼等途径解决。政府应加强监管,确保拆迁程序合法,保护被拆迁人权益。 2025-06-28 21:2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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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1017 拆迁纠纷很闹心,希望政府能公平处理,给我们一个满意的补偿方案,让我们能安心搬家。 2025-06-26 19: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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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1915 拆迁纠纷要冷静,先协商,不行就走法律程序。关键是要保护好自己的权益,争取合理补偿。 2025-06-25 16: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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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4177 城市房屋拆迁纠纷处理需遵循《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首先,拆迁方应与被拆迁方协商补偿事宜,包括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若协商不成,可申请行政裁决。若对裁决不满,可提起行政诉讼。拆迁过程中,应保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确保拆迁程序合法、公正。 2025-06-25 12:4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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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房屋拆迁纠纷怎么解决,其实是要看您个人的意愿。您可以选择不同的方式,但是结果也不一样。您可以去征收方上一级机关反映,去向征收方同级的监察机关反映,可以去向县级人民政府依法信访,可以委托律师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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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商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这种方式有利于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团结,因为出于自愿,处理后不会伤害彼此之间的亲情,也有利于纠纷的迅速、彻底解决。同时还节省了当事人的人力、财力和时间。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以继承法为依据,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来调解纠纷,促使当事人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互相谅解,互相让步,达成协议。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也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注意的是,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3条的规定,继承纠纷不能仲裁。因此,有关当事人之间因继承发生纠纷后,不能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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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的处理:(一)关于履行合同,限期拆迁纠纷被拆迁人与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后,未按期搬迁,拆迁人起诉要求被拆迁人拆迁的,受案后,拆迁人还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二)关于被拆除房屋的承租人涉诉的法律地位房屋拆迁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补偿安置达成了协议,但是房屋的承租人有正当理由而拒不腾迁,经房屋主管部门裁决限期拆迁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拆迁人应作为案件原告,而被拆迁人与承租人是共同被告。(三)关于过渡房屋的腾退纠纷被拆迁人按期退还周转房即是其民事义务又是其行政义务。被拆迁人违反协议,拒绝腾退周转房的,拆迁人也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判令被拆迁人搬迁至安置房;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也可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裁决被拆迁人按期搬迁,被拆迁人仍不履行又不起诉的,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四)关于无效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无效一般表现为无权签订、显失公平、违背意志自由等。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一但被确认为无效,根据法律规定,合同从签订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对无效合同,尚未履行的不得再履行。正在履行的应停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按民法通则规定应互相返还,并按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由于房屋被拆迁这一事实不可能逆转,所以拆迁补偿安置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应该根据民法及《拆迁条例》规定的情况区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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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应就买卖标的物向买受人承担质量瑕疵担保责任。但由于“二手房”买卖中的标的物一般已使用一定年限,并存在装修、装饰等现状,买受人对房屋的瑕疵状况也应有理性的判断。因此,对于出卖人故意隐瞒房屋质量瑕疵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出卖人已如实告知瑕疵或买受人已明知瑕疵的,则出卖人不承担责任。对于房屋的隐蔽瑕疵,如并非出卖人在装璜、使用过程中所产生,而系房屋本身所固有的,若没有证据证明出售一方对此是知晓的,出卖人亦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但买受人可以房屋所有人身份,依据因合同转让而取得的权利,向开发商主张保修责任或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