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估计比较难办下来。 除非卖房子很有关系。 能办下来**好,办不下来 **好还是有类似办理房产证的协议。
全部12个回答 >房产证丢失了怎么做理
131****5957 | 2014-03-30 17:52:08-
151****5674 所有产权人到场带好身份证去交易中心先挂失在补办,一般在45天左右就好了 2014-04-02 16: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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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669 根据《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房屋权属证书遗失后,权利人应当及时登报声明作废,并向登记机关申请补发,由登记机关作出补发公告,经60天无异议的,予以补发。
补证手续具体流程为:权利人需持有效的身份证件先前往房产档案部门查阅档案,档案部门经查实后出具遗失登报证明,权利人持此证明到报社刊登遗失公告。
公告满30日后,权利人持公告的报纸(必须是完整的整页报纸)、档案部门出具的遗失登报证明、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前往登记部门申请遗失换证登记。
权利人10日后就可领取新产权证,新产权证上会注明“补发”字样。 2014-04-01 12:31:35 -
155****0229 到便民大厅,就是公安局对面的那个,二楼,大吼一声:我房证丢了,给我开个单子调档案。然后交10元钱,拿单子,去建设局二楼,档案馆,大吼一声:我房证丢了,给调档案。然后拿到档案复印件,到建设局一楼大厅,大吼一声:我房证丢了,开个证明。然后拿到证明,到大街上,大吼一声:我房证丢了,给登个报。报社给登了,拿到报纸,30天后,拿报纸、土地证、身份证、档案,到便民大厅,就是公安局对面的那个,二楼,大吼一声:补证。 2014-04-01 09: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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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1216 1)由房屋产权人写一份申请书,写明产权证丢失原因、经过、丢失的时间、地点等内容,产权人签字盖章,并由产权人所在单位盖章(如果产权人无单位,由产权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签字盖章)。
(2)产权人带着签字盖章后的申请书到各区县房地局的原产权证发放机关办理具体事宜。由原发证机关开介绍信,在当地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
(3)声明见报后,产权人带着刊登声明的报纸、遗失人(产权人)书写的具结(内容包括:a.遗失证件找到后交回;b.因遗失证件而产生的后果自负)、本人身份证、户口雹图章,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原发证机关领取产权证。 2014-03-31 18:01:05 -
141****1983 呵呵,不要怕,遗失了就去房管局补办个,先去登报声明遗失,等一个月后带上遗失声明的报纸去房管局,补个(要本人去的),费用就工本费。
遗失的房产证会被人拿去什么都做不了,就是贷款和过户都要本人去的,而且要摄像的,呵呵........ 2014-03-31 10:35:52 -
151****9937 去测绘所复印 2014-03-31 09: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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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9524 如果是多家都像你这样子的话,可以协商看怎么办,如果都愿意等下去的话,可以等的哈!如果都不愿意可以一起走法律程序的! 2014-03-31 0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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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6630 资料你自己没有备份,很难再自己在办下去。如果等待不了,可以尝试联合所用给土地局弄不见的一齐通过法律解决。 2014-03-30 22: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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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6081 根据《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房屋权属证书遗失后,权利人应当及时登报声明作废,并向登记机关申请补发,由登记机关作出补发公告,经60天无异议的,予以补发。
补证手续具体流程为:权利人需持有效的身份证件先前往房产档案部门查阅档案,档案部门经查实后出具遗失登报证明,权利人持此证明到报社刊登遗失公告。公告满30日后,权利人持公告的报纸(必须是完整的整页报纸)、档案部门出具的遗失登报证明、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前往登记部门申请遗失换证登记。权利人10日后就可领取新产权证,新产权证上会注明“补发”字样。 2014-03-30 18: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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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怎么做理房产证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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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怎么做理房产证答
拿着合同、原房主身份证、公安局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陪同去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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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房产证怎么做理答
和正常的办手续一样,到时候多交给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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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怎么做理房产证答
两人带身份证 户口本 房产证到市房管局去办理产权转移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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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这个问题虽不复杂但却麻烦. 首先甲方要凭自建许可证和身份证等证件,到房管局办理属于甲方的房产证.然后再以买卖或赠于的方式过户给你.包括两笔契税(房价的1.5%)和印花税(0.05%).甲方还要缴纳5.5%的营业税. 其次是土地证过户,也要通过转让或赠于方式处理,到国土资源局办理 如是新建的房屋,应当自竣工验收结束之日起90日内,由当事人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并提交下列登记文件:(一)立项批准文件;(二)国有土地使用证;(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四)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五)公安部门出具的房屋门牌证明;(六)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房屋测绘成果;(七)其他有关证件、证明。个人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免交前款第(一)、(四)项文件。 如是私房赠与分割:持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评估报告、赠与公证书、分割公证书、房地产分割有关协议、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去办理。流动人口需持婚育证明复印件,当场查验土地证。 如是抵债房地产转让:持申请表、房产证、房地产评估报告、抵债转让协议、裁定书(判决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去办理,查验土地证。其交易费用与契税,视同买卖。 如是继承:持申请表、房产证、继承公证书、房地产评估报告、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去办理,当场查验土地证。 如是离婚转让:持申请表、房产证、房地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书未反映房地产价值的)、离婚证或协议离婚书、财产判决书、财产公证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离婚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去办理。当场查验土地证。属原夫妻之间互相转让的,暂不收契税。如果是要卖给他人,夫妻分房款的,则按二手房交易收取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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